日期:1967-2-15 作者:王卓超
王卓超【王卓超,参加中央红军长征老红军,时任中共江西省常务委员、江西省副省长。】
前中共江西省委在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违背了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执行了以刘、邓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我是前省委常委之一,前省委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我要负一定的责任;我又是前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在领导省直政法部门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所犯方向、路线错误,我要负主要责任。现在,我以万分沉痛的心情,向毛主席请罪,向革命师生、红卫兵战士、革命干部、革命造反派同志们请罪。
(1)去年7月初,省公安召开了全省专、市公安处局长会议,主要是布置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保卫工作。我根据省委后补书记、省委文革领导小组长黄知真对文化大革命保卫工作的两点指示,在会上作过一次报告。这次报告的内容,现在看来,其中有些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比如报告中提到要“保卫首脑机关的安全”问题,由于当时我们对文化大革命运动还很不理解,加之又没有把首脑机关的范围划分清楚,以致把省、地(市)、县的党政领导人——其中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没有划出来,也作为公安机关的保卫对象了。笼统地提“保卫首脑机关的安全”是错误的。尤其错误的是在谈到“加强对隐藏敌人的斗争”问题时,传达了黄知真说的:“隐蔽的活动,最近发现:(1)地下串连;(2)同校外的联系;(3)内部的敌人想混水摸鱼”;在谈到“当前情况”时传达了黄知真说的:“在共大总校门口发现一个卖纸烟的劳改释放犯,又发现一个被武汉大学开除的右派在共大门口假装皮鞋匠。在”六·一九“江西日报事件发生时,在人群中就有劳改犯和五类分子混在其中,带头闹事。”等等。这实际上是诬蔑革命师生的革命行动,把斗争的大方向不是对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是把矛头指向了革命师生,这是方向、路线的错误。
这次会议以后,对省公安厅的工作我就没有再多管过了。而前省委书记方志纯、黄知真从文化大革命运动转入本单位以后,则非常重视公安工作,直接抓公安厅的工作。有关公安工作的许多事情根本不通过我,由他们直接找公安厅周克用、黄庆荣等布置执行。根据公安厅革命干部揭发的材料看,方志纯、黄知真等利用专政工具公安厅干了很多不可告人的罪恶勾当,对学生运动进行疯狂的镇压。他们干的这些坏事,原来我的确是不知道,公安厅当时没有给我汇报过。有的是事后,我才知道的。如公安厅对江西医学院进行来往信件检查问题,事先我不知道,是去年12月间一次会议之后,周克用才告诉我的。我对周说:“你们干这些事是犯法的,为什么要搞这些事?”周回答:“省委书记方志纯叫搞的。”我又问:“现在还搞吗?”周说:“早就停止不搞了。”又如江西医学院有几个学生路过长头峻第一监狱,向外出劳改犯散发传单问题,公安厅向前省委书记刘俊秀了汇报。刘俊秀指使公安厅写大字报攻击江西医学院,把矛头指向革命学生。事后,我发现省公安厅第一监狱写的大字报印出传单之后,我即批评了公安厅,责问他们为什么要那样搞?付厅长石慎修回答说:“是省委刘俊秀叫干的。”也有的虽然当时不知道,事后知道了,没有加以批评制止。如省公安厅派付厅长黄庆荣等组织了一批公安人员驻滨江招待所,专门为前省委书记处担任警卫工作。书记外出时派随身警卫;省委院内情况十分紧张,滨江招待所呆不住的时候,就准备上船,到赣江水上漂游。前省委布置这些措施时,我不知道。后来到滨江招待所开会时,我才晓得,我知道后,没有极力批评制止是错误的,我是有一定责任的。
(2)在运动的前一阶段,我在指导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民政厅、省人委政法办公室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传达贯彻了前省委的错误指示、决定,推行了前省委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具体表现在:
去年6、7月间,前省委召开了几次各部委、各厅局党组书记会议,黄知真在会议上布置:“初步摸到运动的经验是:一是由一般到重点,一是由重点到一般,这种做法是比较好的。”省直政法部门都予以执行了。在运动初期,前省委布置对干部进行“分类排队”,省直政法部门也都执行了。实际上执行的结果,把斗争的大方向搞错了,指向了一般干部和群众。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幌子下,搞黑名单、黑材料。以致各部门都程度不同的出现了把有点历史问题、有些错误思想的革命群众排为三类或四类,有些被打成了“反革命”、“右派分子”等等。这些错误做法为害不浅,造成了群众斗争群众,以致某些单位的局面长期扭转不过来。直到去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前不久,才开始好转。
在《十六条》公布以前,前省委书记处决定,向一些大专院校派出了工作组。省直政法各部门,虽然没有派工作组,但在我的思想上是赞成这种作法的。因此,政法办公室派了干部到各单位去了解大字报情况,收集反映。这实际上是变相工作组。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省委派出工作组,就是不相信群众能够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能够搞好文化大革命的具体表现。省委派工作组是压制革命群众的一种做法,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方向、路线的错误。在《十六条》公布之后,政法办公室就没有再派人到各单位去了,依靠本单位的革命干部自己起来闹革命。
此外,前省委布置正付厅局长以上领导干部的大字报要抄报给省委;大字报不要上街,厅局长以上领导干部不要带头写大字报,男女关系和政治历史问题不要写大字报;强调“内外有别”绝不允许党内党外不分;要烧毁前省委发的有关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文件、简报、通报、大字报材料等,都向省直政法各部门作了传达贯彻。这是前省委给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划框框,定调子,抵制“五大民主”,压制党员,压制革命群众的罪恶行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当时没有坚决抵制这些危害革命的错误领导,而是盲目地贯彻执行了,是非常错误的。
(3)对南昌地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所发生的放毒、行凶、扭打、私自抓人拷打等严重事件的调查处理放松了领导,没有尽到我应尽的责任。在去年11月中旬以前,问题发生较少,省、市公安机关可自行研究处理。从去年11月20日以来,随着整个运动的深入发展,前省委顽固地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继续挑动工人斗学生、群众斗群众,问题越来越多,出现了镇压革命学生,殴打红卫兵小将,围攻和殴打造反派工人等严重事件。在这期间,除了余长根案件、捣毁江西医学院的“一·一二”反革命事件发生以后,我听取了汇报参与了研究,指导具体工作以外,对其他一些打人、抓人、行凶等事件我就没有管。特别是,当红卫兵小将、革命造反派起来造省公安厅的反以后,有一度厅长、付厅长都不在家,公安厅的革命干部要求我到公安厅去主持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处理当前的案件;同时红卫兵小将、工人造反派同志也来找我解决当时的问题,我都没有挺身而出,同革命造反派一起共同商量,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我作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常委、付省长,我的职责所在,不但没有主动去抓这工作,反而采取回避态度,能不管的就不管,这是极其错误的。是对广大革命师生、革命人民的安全不负责任的最大罪过。当时主要是怕字当头,怕处理不好,两头挨斗,怕管多了,自己犯的错误也越多。由于放松了专政,对反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没有及时给予坚决的镇压,在客观上促使了事态的发展,问题越来越多,使革命师生、革命群众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这是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具体表现。
(4)对省法院的文化大革命运动,采取了一些错误做法,压制了革命的群众运动。由于我对朱开铨、柳滨二人的错误问题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存有不同的看法,又怕革自己的命,怕群众,因此,对省法院的革命群众的革命行动采取了错误的态度,不应干涉的干涉了,压制了群众运动。我在这方面的错误具体表现在:(1)干涉了法院干部贴柳滨的第一张大字报。去年6月18日下午省法院有20多名干部给法院付院长柳滨贴了第一张大字报,我得知后,不是积极支持,而是批评指责省法院长、党组书记朱开铨:柳滨的错误今天刚开完会,不是解决了吗?为什么又给她贴大字报!这是压制民主、压制群众贴大字报的严重错误。(2)柳滨到上海治病经过省法院党组、省委批准同意后,省法院有18名干部写信给省委组织部和我,提出不同意柳滨到上海去治病,应留下参加文化大革命。这个要求是正当的,我当时不但没有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反而提出要给写信的18位同志做工作,要让柳滨去上海治病。我这样处理是错误的。特别错误的是对朱开铨说什么:“你不做思想工作,算了,把信存起来,以后算账”(3)我找省冶院原党支部书记张建中同志谈话,希望他对干部做些思想说服工作,让柳滨去上海治病。结果张建中同志不肯接受,我即发了脾气,说了些气话。这是错误的,应向张建中同志赔礼道歉。我提出要向写信的18位同志做思想说服工作,这本身就是一种压制民主的行为。总之,我对揭发柳滨错误的第一张大字报所采取的错误做法和因此在群众中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要负主要责任。实际上起了压制省法院的革命群众运动的极坏的作用。
(5)在这次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特别在去年9月10日以前,前省委常委会议开得很少,运动中的大事小事统由前省委书记处研究决定。凡是我参加了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所犯的方向、路线错误方面,我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我初步的回忆主要有以下几件事:
去年9月3日,方志纯代表前省委发表了广播讲话。这篇讲话,是前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我当时也是同意的。当时没有认识到这篇讲话的错误。现在看来:这篇讲话,表面上主要是解读《十六条》的内容,实质上是压制革命学生的革命行动,增加工人和学生之间的对立情绪,在挑动群众斗群众方面,起了动员作用。
从去年9月5日晚到9月8日,在南昌市开展了街头辩论,出现了严重问题。后来,前省委给党中央发过一次电报,提议把外地革命学生来江西串连停止一个时期,要求改进串连办法。这实际上是反对革命大串连。此分电报在前省委常委会议讨论时,我表示同意。并决定暂时不发。以后书记处决定发出,我不知道。当时,在我的思想上,对于外地革命学生来江西串连,煽革命之风,点革命之火,开始一个时期,是很不了解的。虽然口头上也承认革命师生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但又认为他们在做法上缺乏调查研究,缺乏材料,空叫口号,有偏激的情绪。革命学生从北京回来以后改变了做法,这才逐渐的转变这种错误的想法和认识。
关于“炮打司令部”的口号问题,我参加过前省委的几次讨论。第一次在传达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决议的时候讨论过。黄知真在中央开会写大字报报示拥护毛主席“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回省后在传达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精神时,工人和革命学生之间,围绕着“炮打司令部、火烧省市委”的口号,已经展开了争论,而前省委书记处仍表示:“炮打司令部”是毛主席的大字报的标题,不能公开对外当口号提,拒绝接受。第二次是在去年9月10日前省委常委会议上,讨论研究9月11日广播讲话稿,一致同意接受这个口号,欢迎炮打、火烧,但不举手、不领呼。第三次是在传达去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时,黄知真没有把中央的指示告诉大家,却把个人的意见拿出来讨论。杨尚奎、方志纯、刘俊秀仍坚持不呼、不举手。我认为3个书记在中央开会的有两个都不赞成举手,我也表示同意。其实,当时我是赞成举手呼“炮打司令部、火烧省市委”这个口号的,但由于有3个书记坚持不呼,就不敢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
去年9月间,前省委书记处研究决定建立南昌市工人赤卫队的组织。后又提到省委常委会议上来讨论,工人赤卫队的名称,是刘俊秀、白栋材提出的。由方志纯主持会议决定的。白栋材提议:这件事交给南昌市委去办。我表示同意他们的意见,有我一分责任。现在看来(当时并没有觉察)工人赤卫队成立以后,成为前省委书记处的一小撮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御用工具,干了许多坏事,是一种保皇组织,是反动的,应予宣布解散。其中工人赤卫队的成员——广大工人是受蒙蔽欺骗的,是要革命的,经过说服教育,是能够回到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的。责任完全应由前省委来负。
上述事实说明,在这次文化大革命中,我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我之所以犯上述严重的错误,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认真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没有用毛泽东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资产阶级世界观并未得到很好的改造,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个人主义的私心杂念还很多私字当头,怕字当头。因此,很容易接受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而对于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则很不理解,甚至抱有抵触情绪。在《十六条》公布以前,对文化大革命运动是很不摸底,很不理解。《十六条》公布以后,对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的群众运动还不理解,仍受小民主、老框框的束缚,不相信群众,不尊重革命群众的首造精神。当革命革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就怕这怕那,不敢大胆地引火烧身,炮打自己。如省人委“九三”大会时,听说省法院的红卫兵要来抓我,我就溜走了,同刘护平跑到滨江招待所躲了几天。去年9月10日深夜,听说“要把省委、省人委的头头都抓起来,要造省人委的反”,就同黄霖一起到省某步校躲避一晚。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提出来的工作上的重大问题,凡有两种不同观点对立的情况下,应该管的也不敢插手,不敢处理,害怕挑起群众斗群众,害怕增加自己错误。所有这些,都是毛泽东思想红旗举的不高,毛主席著作学的不好,“我”字当头,私字作怪的结果。
我保证今后一定结合实际斗争,联系自己的错误,努力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特别要把“老三遍”作为座右铭来学,彻底改造自己的非无产阶级世界观,大破私字,大立公字。坚决改正自己的错误,在革命群众的帮助监督下,提好工作,将功补过。我一定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坚决同前省委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彻底决裂,坚决站到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彻底揭发、批判前省委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路线当权派和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的滔天罪行,坚决同革命造反派站在一起,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誓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永远忠于毛主席,永远忠于毛泽东思想,永远忠于党,永远忠于无产阶级,争取做一个永不变色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
以上是我的初步检查,可能有些事还没有想到,检查还很不深刻,请革命造反派的同志们对我的错误继续进行揭发、批判,帮助我彻底认识自己的错误,真正改正自己的错误。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我们要求犯得少一点。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我一定坚决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狠抓世界观的改造,使自己的思想革命化,为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彻底胜利而努力奋斗!
最后让我振臂高呼:
炮打司令部,火烧省市委,彻底改组江西省委!
誓死捍卫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
伟大的无产阶级专政万岁!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我们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毛主席万岁!
万岁!万万岁!
王卓超1967年2月15日
来源:江西省直机关保卫毛泽东思想联合战斗团印的传单,1967年2月16日。江西医学院井冈山红卫兵指挥部材料组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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