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7-3-4 作者:[待确定]
我的历史,本来是清楚的,沒有什么疑问的,有档案可查。但是最近革命造反派的学生提出了一些问題:如说,我的父亲是破落地主出身;也有说我的家庭成分是地主的,有说是富农的,也有说是富裕中农的,有说我是大学毕业生等等。还有不少的人说,我向上“爬”的很快等等。因此有必要简单的叙述一下我的历史,以解除某些不必要的误会。
(一)我的家庭成分是中农,生产资料比较齐全。丰收年景够吃略有剩余。遇到天灾人祸、红白喜事則要借债。抗日战爭前夕尚欠几十元的债,有时請几个短工帮忙(因人多劳力少),而又受高利贷剝削,因而是中农,既不算富裕中农,也不是贫农。土改时(一九四六年)因我家是进地戶,农会划为贫农成分。但我从来填表都是填的中农。我父亲原姓赵,家庭很穷,因有五个儿子养不起,四岁上送给王家(当时是贫农或者下中农)做义子,改姓王。我从一九四五年冬季回家一次,二十一年来沒有回过家。
(二)我是本县(河北景县)乡村师范毕业(相当初中),因县立师范每月有两块錢的津贴,大体够伙食费(每天两干一稀),因此每年用于买笔墨纸张等费用不多,穿的家作的土布衣服鞋子,一年只用十元錢左右,所以家庭还可以勉强供给。毕业后当过两年半的小学教员,全年的薪水几十元,或者一百多元。一个人数几十个学生,分几个班,自己做饭吃,农闲还办农民夜校。
(三)我是一九三三年冬经呂文芳、刘文支同志介绍入党(刚滿十七周岁),铁道部刘健章同志可以证明,他是当时景县县委的负责人。我先在本校做支部和学生会的工作,后来参加县委工作,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后,被津南工委会书记赵铸同志派往延安党校学习。这个时期主要做学生和小学教员的工作,也做些农民工作。
(四)一九三七年八月到延安党校,学习了几个月,调到党校党与群众工作研究室工作,主任是柯庆施同志.兼任过几个月的陕北公学的教员。陈伯达、康生同志可以证明。
(五)一九三八年被中央派回冀南抗日根据地工作,担任过地委书记、区党委组织部长和宣传部长、代理行署主任等职务。直到一九四四年夏季被派到延安党校二部整风学习,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之后,又回到冀南区党委工作,先任行署副主任、党组书记。后任区党委副书记。直到一九四九年六月武汉解放时,由中央调到湖北工作。从抗日战爭到解放战爭时期,在冀南地区工作了十多年。这一段,宋任穷、陈再道、鍾汉华、韩东山、李大全、韩宁夫等同志都可以证明。
(六)无论在地下党工作时期,还是在抗战和解放战爭时期,都沒有脫离过党的关系,沒有被捕过,也沒有受过处分。在发动群众的问題上,一九四一年曾被彭德怀批评为“左”倾教条主义。一九四二年以前,工作作风比较飘浮,有聪明自恃,骄傲自滿,盛气凌人,不民主等缺点错误。一九四二年学了党的整风文件之后有一些进步。一九四三年會负伤一次,休养了几个月。一九四四至四五年在延安整风,学习了一年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问題,写了一个思想检查总结。题目是“风流才子与教条主义”。从此以后,在民主作风、调查研究、执行群众路线方面有所进步。在解放战爭时期,主要做了支援前线和整党土改等项工作。这个时期对于毛主席的著作学习,比过去有了较大的自觉性。
(七)一九四九年六月到湖北任省政府副主席,参加省委常委,分工负责財经工作,兼財委主任。一九五二年调武汉市任副市长,一九五三年任市委书记兼代理市长,一九五四年夏季省、市合併,任省委第一书记,直至一九六六年九月免去省委第一书记为止,共计十二年多。一九五八年中央决定我担任华中协作区主任(湖南、湖北、河南三省)。一九六○年秋季中央决定取消协作区,恢复中央局,我被任命为中南局第二书记。一九六六年八月中央任命我担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关于解放后,这十七年在湖北的工作情况,另写。
以上就是我的简历。
一九六七年三月六日
来源:选自1967年9月湖北省直红司斗、批、改办公室省委机关总部編《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王任重罪行录》第一集同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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