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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对孙喜魁同志进行政治迫害的检查交待

日期:1968-4-18 作者:云南省建水县县委书记, 谢方良

云南省建水县县委书记、谢方良

最高指示

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

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

58年秋收前曲溪和建水两个县合并,当时孙喜魁同志任利民公社党委书记,在并县后的第一次县委扩大会议上,对农业生产进行估产,由于我当时一心要骗取一等红旗县的荣誉,提的口号是每亩产粮1000斤,即所谓千斤县,各公社负责人都在我的压力下承认了每亩产量1000斤,唯有孙喜魁同志说利民公社只能达到亩产400斤(因为利民公社是个山丘公社,山田多,水田少,各方面的条件也都很差,能达到亩产400斤,已经是很好的收成了),但由于我一心要骗取一等红旗县的荣誉,怕孙喜魁同志的亩产400斤的产量会影响全县的千斤县的水平,所以就对他很不满意,就在县委扩大会议上对孙喜魁同志进行了批判。(最后全县只达到亩产300斤的产量)。

在大战钢铁中,出于我要把建水县搞成一个全面跃进的一等红旗县,又进行欺上压下,弄虚作假,三天一个卫星,二天一次苦战,一天报几千吨铁,这些东西都是假的,铁也炼出来一些,但没有那样多,但为了骗取荣誉,就虚报数字,对上进行欺骗,对下就采取高压手段,强迫摊派任务,而且只准完成,不准完不成,谁要说个完不成,我给谁扣上右倾,保守的帽子,完不成任务要提头来见。另外是我为了骗取荣誉,就把别人的成绩算在自己的头上,当时我所在的工地,没有炼出铁来,而孙喜魁同志所在的工地,由于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和全体人民群众的努力炼出了铁。我就利用我副总指挥的职权,把孙喜魁同志所在工地群众炼出来的铁算在我的头上,而反过来还说孙喜魁同志右倾保守并在电话会议上给他施加压力,说孙喜魁同志如果再完不成任务,就要提头来见。

在钢铁下马时,马义工地有三部马车,原来就是利民公社自己买的但我一定要调到县上来,孙喜魁同志不同意调,我就说他不服从县委的领导,三部马车本来是属于利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的财产,我要调到县上来归全民所有制是错误的平调,孙喜魁敢顶,是对的,我说他反对县委领导是对他的诬蔑。

58年利民公社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公社的群众在总路线的鼓舞下发挥了冲天的干劲,在农叶上获得了丰收,59年在58年跃进的基础上又获得了增产,但我在公余粮任务上就给利民公社增加一倍由原来的70多万斤,增加到140多万斤,并要求在15天内完成任务,由于我违反公余粮政策,公粮应是以率计征,以法减免,余粮应是多余多卖,少余少卖不余不卖。而我是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去代替党的政策,去强迫别人接受,当时孙喜魁同志就不接受这个任务,他不接受任务,我就不让他回去,把他留在县上,把公社党委付书记■明科,派回去完成任务。而且把公余粮任务不经过公社直接分配到管理区,这是我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瞎指挥,要求各管理区在15天内完成任务。同时平调了利民公社的25万斤粮食,这样以来群众的口粮就减少,造成利民公社部分生产队缺粮,同时发生了一些肿病,也出现了死人,在这种情况下,孙喜魁同志先后15次要粮,我都不给他,还说他还有粮食,并且说在粮食问题上谁再张嘴就要割舌头。伸手我要剁爪子,直到后来孙喜魁同志反映到地委的王付书记后才给群众解决15万斤粮食,我不但不给孙喜魁同志解决粮食问题,反而派人到利民公社去检查粮食的去向,我曾经派问保安财办付主任和粮食局长黄其昌到利民公社去检查粮食,他们回到县上向我汇报说:利民公社有粮食,但在他们去的当天晚上孙喜魁同志把粮食转移了,因此我就说孙喜魁搞黑仓库,说没有粮食是欺骗县委,其实利民公社并没有黑仓库,孙喜魁同志是为了有计划的付粮,对全公社的粮食,进行有计划的管理,这样做完全是正确的。他没有欺骗县委,也没有黑仓库,我说他搞黑仓库是对他的诬蔑!孙喜魁同志为了全公社群众的生活,敢于抵制以我为首的县委,也是正确的。

由于我在58年弄虚作假,虚报粮食产量,又多拿了公余粮,加上一平二调瞎指挥,造成全县粮食的普遍紧张,农村食堂的吃粮标准一直压到7钱米,而以我为首的县委还到处召开7钱米吃饱饭的现场会议,不但农村食堂没有粮食,我又把机关干部和城市居民的粮食定量都降低了,机关干部由27斤降到21斤,城市居民由25斤降到18斤,因此不但农村发生大量的肿病死人,就是机关干部中也有大量的肿病发生在这样情况下,以我为首的县委中一小撮修正主义特权阶层,却过着花天酒地的资产阶级的生活,当时的书记处的7个书记都是全家吃中灶,规定每人每月3斤肉1斤油,实际上吃什么有什么,要多少拿多少,除此之外县委中灶还有特殊供应,每天都是几十斤肉,和其他物资,有上级领导干部来时又有特殊供应,实际上是无限量的。需要什么就拿什么,要吃多少就拿多少,不但我们吃,而且还拿着这些东西去到处请客送礼,如为了我们少数人小病大养的方便,就送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59医院一汽车各种付食品,并用12吨红薯去和云南日报社换回小汽车一部,供我们少数人享受,并大量的向省地委送礼,除送礼外,大请客,也是经常的,单是为了推广红薯的吃法,就大摆红薯宴席6次以上,省里在建水县召开过一次插秧机现场会议,就请客近百余桌。为了我们少数人享受的方便和便利到处请客送礼,我还专门设立一个53万斤的黑仓库。供给我们少数特权阶层享受的东西都是从全县人民身上刮来的。由于以我为首的修正主义特权阶层,不顾全县人民的死活,只顾自己过着资产阶级的生活,就在召开7钱米吃饱饭的现场会议时,我们都单独做饭吃。不但吃得饱,而且吃的好,在生活上我完全走上了修正主义,特权阶层的道路。

58至59年我的平调风是严重的,为了修水利就无价平调,利民公社500个劳动力和300多条牛,而这些人在水利工地上由于粮食不够吃,大都生肿病,有的在回家的路上就死去了。300多条牛也大都死在水利工地上,严重的破坏了生产力和集体经济。

利民公社在付业生产中积累了几万元的资金,我认为是孙喜魁同志平调来的,我就要把它调到县来,孙喜魁同志说不是平调是伐木赚来的,孙喜魁同志不同意调,我就叫银行把它冻结起来,其实这笔钱是从伐木中积累起来的,应当归集体所有,我要调到县上才是真正的平调,孙喜魁同志顶住不同意调是做的对的。我却认为是他不听话,就要找机会整他,一个党员干部应当听党的话,按党的政策办事,而我所说的不听话是以我为准的,因为我是以党的化身出现,不听我的话,就是不听党的话,就是反党。孙喜魁同志敢顶是对的,他所反的就是以我为首的县委中一小撮特权阶层。

有一次林建中和我到利民公社去。到我们走到那里,孙喜魁同志跟到那里,我就说他是有意封锁。其实我们去了因为孙喜魁同志是公社党委书记,和我一起走走看看是应当的,如果他不这样做,我又会诬蔑他是反党。

58至59年建水县的一平二调瞎指挥的风是严重的,强迫命令也是严重的,大战钢铁中为了解决燃料问题,我把建水城里的一条街扒了半条,后来供县委中一小撮特权阶层的享受,又一次通过平调的办法,只拿了7000元买材料,把居民的条石强迫拿让城关镇的居民出义务劳动,修了一条大街,这条大街从东门只修到县委会。

58年为了骗取一等红旗县的荣誉,经常进行田间评比,在评比中名为互相促进,实为强迫命令,如58年在一次评比中,就把■庄区的付区长刘文发拿去压杠子,原因是水没有放到田里。而这种做法又是经过县委常委研究确定的,因当时我是县委书记处书记之一,因此我也参与了对刘文发的迫害。

58年一心要骗取荣誉,而不顾一切,当时提的口号就是,不管你黑猫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在这种修正主义错误思想的指导下,不管你是一平二调瞎指挥,或者是强迫命令只要能满足千斤县的需要就行,因而在全县召开的评比大会上,把一个强迫命令严重的公社党委书记杨治和树为全县公社党委书记的标兵,并把所有的标兵的大象片挂在电影院的大门口。但是对毛主席的象就没有到处挂,就连毛主席给全国生产队长的一封公开信也被我们压起来不和群众见面,当时接到这封信时,黄天明原地委书记,在县委常委会议上传达,传达后他就说,对于毛主席的这封信要从积极方面去领会,不然会起付作用。气可鼓而不可泄。因此不要往下传达,当时建水县正在搞千斤县运动,表面上搞的轰轰烈烈,毛主席在信中提到全国3个地区的产量是华北亩产300斤,中原亩产500斤,江南亩产800斤,所以就认为黄天明说的对,怕这封信和群众见面后,就搞不成千斤县,所以就压起来,一直到7千人大会后才和群众见面。

利民公社也由于我的一平二调瞎指挥,调粮食调耕牛,调资金和劳力,使利民公社的生产力和集体经济都受到严重的破坏,全县也是如此,因而社会上出现一些混乱现象,地、富、反、坏、右出来大搞资本主义复辟,而广大的农民群众因生活困难而自发倾向有所发展,但这些问题都是以我为首的建水县委内一小撮修正主义特权阶层造成的。但是我们并没有去正确对待这个问题,反而认为是民主革命不彻底或镇反不彻底,和基层干部搞自发而形成落后,因此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改造落后运动。在改造落后运动中,把斗争的矛头不是指向我们自己,也不是指向地富反坏右,而是指向所谓资本主义带头人,即广大的基层干部,当时的错误认为那里的生产上不去那里的干部就一定有问题,在方法步骤上要求最快,即以最快的速度去改造落后,提出来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雷厉风行,闪电战,速决战,速战速决,做法上要跳出干部圈子,即不■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由工作组一手包办,具体要求上全县要逮捕150人,批斗基层干部30%至50%,工作组一进村第一条就是搞斗争干部,然后报材料。全县被逮捕的150人除面上每个公社,一个以外都分配在曲江,南庄东山等几个重点公社在改造落后中,既不打击地富反坏右,也不打击县委中一小撮修正主义特权阶层,而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广大的基层干部,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打击了一大片,保护了一小撮,违背毛主席要团结两个95%以上等领导,所谓改造落后,实际上就是压制民主,转嫁责任的错误运动。

由于我对利民公社的平调和下放生猪等严重的破坏了利民公社的生产力和集体经济,同时也严重的违犯和破坏了党的政治路线,孙喜魁同志敢于向我的这种错误做法作斗争,顶住这股黑风是正确的,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的。但由于我坚持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不但不检查认识改正自己的错误,反而在反五风运动中对孙喜魁同志进行报复打击,把一平二调三抽款的五风恶毒的全部强加在孙喜魁同志头上,对他进行了批判斗争,对孙喜魁同志的斗争是残苦的,从40至50到3000人的大小斗争会达40至50次,孙喜魁同志生病起不来床,还要组织人到他住的房门口去开他的斗争会,批判斗争后就把孙喜魁同志关压起来,进行反省,长达2年零4个月之久,在关压期间又对孙喜魁同志行进一步的迫害,首先是3个月没有给孙喜魁同志发工资,使他一家三口断了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孙喜魁同志被迫的无路可走只有把部队带下来的雨衣、胶鞋、和热水瓶拿去卖掉来维持生活,但是我反而诬蔑他是摆摊又是给共产党丢人。

在关压期间还不供应孙喜魁同志纸烟。当时不是没有纸烟,大重九纸烟在发霉,而全县只规定供应28个人吃纸烟,这28个人就是以我为首的一小撮修正主义特权阶层外,还有其他一些■■级以上干部,孙喜魁同志没有纸烟抽就跑到商业局去买。对只供给28个人而不供给他纸烟的修正主义做法不满意是完全应当的。但我反诬蔑他是大闹商业局。

孙喜魁同志在关压期间,因为生活困难,而我又克扣了口粮,粮食又不够吃,一家三口人都生病,他就带上爱人、孩子跑到县委会找我们说理,控诉我们对他进行迫害的错误,他这种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但我又给他扣上大闹县委会的罪名,并说他爱人小孩生的肿病是吃胖了。目的就是要把孙喜魁同志的全家置于死地而后快。

在过中秋节时,其他人供应1斤月饼,1条烟,2瓶酒,没有给孙喜魁同志供应羔点,他只好带上爱人孩子跑到城墙上去散闷,这时候他的心情已苦闷到了顶点,但我又给他扣上和党离心离德,对党刻骨仇恨的罪名,孙喜魁同志对党中央和毛主席最热爱,最忠实,我说他对党刻骨仇恨,我是站在以我为首的县委中一小撮修正主义特权阶层的立场说的,孙喜魁同志所仇恨的就是以我为首的一小撮修正主义的党。孙喜魁同志在气愤已极的情况下,要砸烂县委的小汽车,这部小汽车是用城关镇饲料粮,12吨红薯向云南日报社换来的,也是全县人民的血汗换来的,但我又反诬蔑他是反党行为,孙喜魁在我的种种迫害下,一直是坚持和我的错误进行斗争,在无路可走的时候,他准备把县委内一小撮修正主义特权阶层分子对他的迫害,写成大字报贴在东门楼上让全县人民都知道,孙喜魁同志的这种革命行动都被我诬蔑为无理取闹。

孙喜魁同志在我的种种迫害下,他并没有屈服,一直坚持斗争,后来他就向党中央和毛主席写了控告书,控告以我为首的县委中一小撮修正主义分子对他的迫害,中央接到控告后就派人到建水县进行了解,并找孙喜魁同志谈话,但我为了掩盖错误,对工作组进行封锁,安排看戏,看电影,后来工作组找孙喜魁同志谈话,又派二个同志到建水县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落实后,全盘否定了我们给孙喜魁同志强加的一切罪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但不承认和检查自己的错误,反而污蔑孙喜魁同志大闹工作组,拒绝工作等。对孙喜魁同志压又压不垮,留下又怕他揭发我们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又勾结地委的走资派把孙喜魁同志排挤出建水县,但是孙喜魁同志被排挤出建水县以后对他的迫害,并没有停止,在63年五反中又一次对孙喜魁同志进行打击迫害,把他打成反党集团的主要骨干,即所谓四大金钢之一,这个所谓的反党集团的四大金钢是:茹永春,转业军人,宋志晓,转业军人,范学义,转业军人,孙喜魁转业军人,更恶毒的是把孙喜魁同志向党中央和毛主席写的控告信,打成反党集团的纲领,这个所谓的反党集团所反对的就是县委中的一小撮修正主义分子。在这里我不但诬蔑了转业干部,也诬蔑了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同时剥夺了一个党员应有的可以越级控告的权力。我打击迫害这些同志,正说明这些同志是正确的,因为我们是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的立场上,为了维护我们一小撮特权阶层已得的利益,怀恨他们,对他们进行打击迫害的,而他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和我们作斗争,反抗我的压迫和迫害。为了迫害孙喜魁同志在五反中又一次和地委中的走资派上下勾结,准备把孙喜魁同志要回建水县进行斗争。但没有得呈,但是对孙喜魁同志的迫害也没有就此罢休,64年在省委党校学习我又一次对孙喜魁同志进行迫害,在五反学习中,我又一次把我在建水县给孙喜魁同志捏造的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向校方汇报,使孙喜魁同志又一次受到批判斗争,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一方面显示自己,争取早出学,好得到黑省委的提拔重用,另一方面就是要把孙喜魁同志置于死地而后快,另外是我在建水县工作时想把我爱人吴美英拉入党内,有一次对孙喜魁同志说过,想叫他介绍我爱人入党,但因利民到县上离有150里,孙喜魁同志不了解吴美英的情况,他就没有拿党的原则做交易(是在一次全县性火线入党宣誓大会期间),因此我就对孙喜魁同志报复打击。

由于我对孙喜魁同志的打击迫害,使孙喜魁同志长期以来在政治上受到摧残,我向孙喜魁同志承认错误,向毛主席请罪,向革命群众请罪,向孙喜魁同志请罪,并赔情道歉,并宣布政治上彻底为孙喜魁同志平反,恢复政治名誉,过去所整孙喜魁同志一切黑材料宣布无效,并请烟草公司,红河地委机关,建水县委机关造反派的同志清理当众烧掉,或者交受害者孙喜魁同志自己处理,以后任何人不得以过去所整孙喜魁同志黑材料为依据。今后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时间和地点,都不得用以上的黑材料,和我所给孙喜魁捏造的罪名对孙喜魁同志进行打击迫害,谁做谁负责。

我决心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和革命群众一齐和我的错误作斗争,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重新做人。

打倒刘、邓、陶、李、阎!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

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

检查人:谢方良1968年4月18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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