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9-12-23 作者:[待确定]
吴永刚,别名,肖羊吴罡,男,62岁,汉族,江苏吴县人,家庭出身资产阶级,本人成份职员,原海燕电影制片厂导演,文艺5级。
吴于1925年(18岁)起至1936年5月先后在上海《百合影片公司》《商务印书馆》《大中华》《天一》《龙马》《联华》等影片公司任练习生、布景师等职,1934年起兼任编导。1936年至1941年7月在上海《新华》影片公司任编导,(1938年至1940年曾兼上海《剧艺社》《中国旅行剧团》《新华剧社》《金星影片公司》任编导)1941年8月至1945年底先后在香港《伪中电分厂》、重庆《伪中电》编导委员会任编导,兼伪中教厂顾问,1946年至1949年在《伪中电二厂》兼《昆仑》《大业》《嘉年》《北平》《清华》等影片公司任编导。1949年6月至今留用进上影厂、江南厂、海燕厂任导演。1957年犯有反党罪行。58年划为极右分子,受撤职降级处分(60年摘帽)。
1960年9月26日海燕厂党委会对吴永刚右派摘帽问题的鉴定:
“斗争后又继续给予教育,在其改造中有一定的悔改,在实际工作中及其劳动中是比较踏实的,在学习会上能结合个人的罪行联系自己发言,有一定的服罪表现,各摄制组须要较难搞的资料他都设法去完成,群众反映良好,根据其实际服罪情况,我们意见给予摘掉右派帽子。”
姜慧珍:妻,家庭妇女
吴振奎:子,山东济南艺术专科学校,音乐教师,群众。
吴永毅:弟,辽宁,抚顺石油研究所,57年划为右派。
陆元亮,原上海新华影片公司厂长,旧同事关系,现在香港电影界工作,63年间有通讯,曾回国观光有来往。
田汉:卅年代文艺黑线“老头子”,32年就相识,关系较好,反右后无联系。
王晋笙:文化特务,解放前交往甚密,现在上海越剧院,审查对象。
薛伯青:同事关系,原新华影业公司摄影师,关系密切,现在八一电影厂,现中央专案组控制审查对象。
张善琨:流氓资本家,伪“新华”厂老板,36年-41年间关系密切,现逃香港。
罗学濂,伪中电总经理,中统特务,中电时重用吴永刚,解放前逃往台湾。
周克、杜桐荪:上海电影界老摄影师,是吴进入伪中电的介绍人,均逃香港。
王大川:军统特务,同事关系,50年吴曾资助王几块银元,后逃往香港。
林秉宪:宪兵特务,同事关系,解放前夕逃往香港,曾给吴一支手枪(枪于50年上交组织)。
(1)据叶炯1959年3月23日揭发:“47年3月伪中宣部对……吴永刚编导的(片名已忘)因宣传蒋该死‘抗日’给予奖励……和沈浮同时有文官处通过考试院,铨叙部给予文官正规铨叙,大致简任一级。……47年11月吴永刚为《北平》《清华》影片公司拍摄《飞红巾》时,吴曾出示铨叙书给徐昂千看过,当时徐昂千曾和我谈到,这种铨叙书可以超越中统和军统铨叙之上,拿出铨叙书在中统和军统机构都可以联系。”(此问题本人无交代)
(2)据本人68年1月10日交代称:“1945年初我向罗学濂讨差使,要回上海调查上海电影附逆人员的工作,这分明是我向这个CC系的反动分子献计,有心想做这份中统特务的工作……。”
(3)据本人69年3月交代中称:“在重庆同王大川(军统)的密切交往中,也响往着这种特务工作,在43年下半年里,也在洪伟烈的家里,我曾经向他表示想参加军统,做个反革命特务,我填过表给他,这是我想做一个反革命特务的结论。”(此交代,吴第二天就口头否定了)。
由此三点对吴的特嫌问题进行了审查。
经向原中电总经理反动头子罗学濂秘书陈锡芳、机要股长张家浩、副经理官质斌、伪中电二厂厂长徐苏灵、剧务组长金毅、军统少将马策(系军统分子王大川上级)及潘孓农、李剑华、刘乃中、郑君里、祝宗梁等多人调查,均不能证明吴永刚参加过上述特务组织及领有“铨叙”证书,敌档中也无查获。
据敌档中查到原伪中电厂厂长罗学濂,致伪中电一、二、三厂厂长裘逸苇、徐苏灵、徐昂千三人的信中说:“吴永刚等各同志因党籍尚未确定,他们(指吴等人)如不愿接纳此项代表,将另行酌办”等语。
又经向原区分部书记冯天骥、区分部委员陈嘉谟、总经理秘书陈锡芳、机要股长张家浩、中电二厂厂长徐苏灵、剧务科长孟君谋、场务主任于国才等人调查了解,均不能证明吴参加过国民党,做过党股代表,和去“中训团”受训过。
经查,吴永刚在解放前社会关系极为复杂,与伪中电反动头子伪中电总经理罗学濂、中统特务汤鸿翔、周克、徐昂千、裘逸苇(均逃海外)、徐苏灵、宪兵特务林秉宪等人关系非常密切。但尚无发现吴与他们有反动的组织联系及参加了这些特务组织的确实材料。
吴永刚这个国民党反动派的御用文人,在解放前共编导了影片,话剧近30部,其中影片《小天使》《壮志凌云》得到中华电影教育协会镍质奖牌,话剧《桃李春风》得伪教育部奖金5千元,抗日胜利后编导的《忠义之家》《迎春曲》得“中正文化奖”。
解放后在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黑线包庇重用下,抗拒思想改造,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立场上,继续贩卖封、资、修黑货,编导了歪曲农村阶级斗争的毒草影片《辽远的乡村》,宣扬爱情之上的《哈森与加米拉》,用借古讽今手法,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党的领导的大毒草影片《秋翁遇仙记》等等。
57年他乘党整风的机会,利用各种场合发泄自己的反动情绪,攻击毛主席的革命文艺路线,不要党的领导,公然叫嚷“民盟办厂”,同时在“新民晚报”和“文汇报”上发表了《春风解冻录》《政论不能代表艺术》等毒草文章,58年划为右派。
60年摘帽时,吴相继又改编了《今古奇观》中《钱秀才》一剧本,并导演了《碧玉簪》和《尤三姐》等毒草影片。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抵触情绪,审查期间(68年1月份)曾企图自杀未遂,目前劳动与写外调材料尚可,有改悔表现。
经群众讨论及清队领导小组研究认为:吴社会关系复杂,文艺思想反动,尚属人民内部矛盾,回班组。
工宣队(签字)陈怀达驻红旗电影制片厂 军宣队(签字)崔明学 清队领导小组红旗厂革命造反大队(签字)董立新69.12.23
案由 军、中统特嫌 姓名 吴永刚 别名 肖羊 吴罡 性 别 男 出生 年月 1908 籍贯 江苏吴县 家庭 出身 资产阶级 本人成分 职员 参加工 作年月 1925年 入党年月 -- 工作 单位 红旗电影制片厂 职务(级别) 导演,文艺五级 家庭住址:永嘉路689弄2院2楼 家庭成员政治情况 妻 姜慧珍:家庭妇女 子 吴振奎 山东济南艺术专科学校,音乐教师,群众 弟 吴永毅 辽宁,抚顺石油研究所,1957年划为右派 田汉 卅年代文艺黑线头目,1932年与吴就相熟,关系较好,反右后无联系 王晋笙 文化特务,解放前与吴交往甚密 王大川 军统特务,同事关系,50年吴曾资助王几块银元,后逃往香港 林秉宪 宪兵特务,同事关系,解放前夕逃港,曾给吴一支手枪(枪于50年上交组织)。 本人主要经历 1925年起先后在上海《百合影片公司》《商务印书馆》《大中华》制片公司任练习生,布景师等职 1934年起义之后,到《上海剧艺社》《中国旅行剧团》《新华剧社》任编导,1945年先后在重庆伪中电,上海伪中电二厂任编导,解放后留用进上海电影制片厂,分厂后到江南厂,后到海燕厂任编导。 历史上问题和结论 1957年犯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1958年划为极右分子,受撤职降级处分(1960年摘帽)。 主要犯罪事实 一、军、中统特嫌问题 ?据叶炯揭,吴永刚在1947年编导室搞蒋该死影片,并有铨叙部任命书,此证明书可自由出入特务机构。 ?本人交待在重庆同王大川(军统)关系较密,曾向王表示过想参加军统,填过表。此问题?本人交代后就否定?也无人证物证。 二、关于参加国民党问题和在中训团受训的问题。 此问题?本人从未作过交代?查无人证、物证。 上述二个问题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均无实据证明吴参加特务和国民党组织。 一贯表现及文化大革命中态度 解放前编导过反动影片及话剧近30部,其中编的《桃李春风》曾得伪教育部奖金两千元,抗日胜利后编导的《忠义之家》《迎春曲》得匪《中正文化奖》,又曾所得《胜利勋章》。 1957年发表一系列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1958年划为极右分子,1960年摘帽。摘帽后又相继编导了《碧玉簪》和《尤三姐》等毒草影片。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抵触情绪,审查期间(68年1月份)曾企图自杀未遂,目前劳动与写外调证明材料尚可,有改悔表现。 单位群众的处理意见 经群众讨论及清队领导小组研究认为:吴社会关系复杂,文艺思想反动,但尚属人民内部矛盾,回班组。
来源: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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