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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革命委员会关于转发第二批现行反革命分子罪行和刑事犯罪分子罪行的材料的通知

日期:1970-4-4 作者:[待确定]

各级革命委员会:

现将开封市公安机关军管会编印的第二批现行反革命分子罪行和刑事犯罪分子罪行的材料发给你们,希广大革命群众认真讨论,并对每个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市公安机关军管会。

一九七O年四月四日

加强无产阶级专政 坚决镇压反革命

在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市军民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最新战斗号令,轰轰烈烈地开展了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人民战争”,抓出一小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狠狠地打击了帝、修、反的“别动队”和“同盟军”,大长了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的志气,充分显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一小撮阶级敌人感到末日来临,必然会狗急跳墙,垂死撵扎,进行破坏和捣乱。一切革命人民必须牢记毛主席关于“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防止和克服和平麻痹思想,百倍提高警惕,发扬勇敢战斗、连续作战的革命精神,坚决把一切公开的、隐蔽的现行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对于胆敢进行破坏和捣乱的阶级敌人,必须及时地予以坚决有力的打击。

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我们严厉警告一小撮阶级敌人:你们在此伟大的镇压反革命政治运动中,已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想混是混不过去的,想赖是赖不掉的,想逃也是逃不了的,只有及早向人民坦白交代,缴械投降,才是唯一的出路。如若负隅顽抗,继续捣乱,必须受到加倍惩罚!

一九七O年四月四日

目 录

一、现行反革命犯黄沙翔罪行

二、反革命、拦路抢劫、轮奸犯陈义修等罪行

三、现行反革命犯雷建云罪行

四、阶级报复杀人犯薛子和、李光亮罪行

五、现行反革命犯吴思慧罪行

六、袁祥和、杨玉为首反革命偷盗集团罪行

七、反革命杀人犯吴曰可罪行

九、玩弄污辱青少年犯刘宗周罪行

十、杨建新为首流氓轮奸集团罪行

十一、杀人犯岳亮罪行

十二、行凶打人犯权方洲罪行

十三、现行反革命犯任孝禄罪行

十四、洪起东、范立业等八名结伙偷盗犯罪行

十五、盗窃犯解凤虎罪行

十六、强奸犯何俭罪行

十七、强奸犯张振家罪行

一、现行反革命犯黄沙翔,男,三十二岁,地主出身,学生成份,汉族,开封县人。本市红旗区工读中学代课教员。其父系军统特务、伪省广播电台上校台长,被判过刑。黄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一九五七年至—九六六年,书写大量反动日记和反动剧本、杂记二千余篇,计九十九万一千余言。极其恶毒地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还组织反动的《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会》,妄图仰赖帝、修、反颠复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反革命复辟,并扬言“要流尽最后一滴血、一滴汗,坚持到斗争的最后胜利”。当革命群众对其批斗时,又书写长达五千余言的所谓《控诉书》,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

二、反革命、拦路抢劫、轮奸犯陈义修,男,三十一岁,开封市人,系一贯道徒。其父系一贯道坛主。

轮奸集团犯刘进才,男,四十二岁,开封市人。

上列二犯,分别伙同轮奸杀人犯李振友(已枪决)冒充国家干部,采取恐吓手段,多次轮奸妇女,拦路抢劫财物。一九六八年以来,陈犯伙同李犯轮奸少女一人妇女二人,单独拦路强奸妇女—人,抢劫手表五只;一九六九年秋公开散布反动言论,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刘犯一九六八年以来,伙同李犯轮奸妇女二人。陈犯思想极端反动,且拦路抢劫、轮奸妇女,实属罪大恶极分子。刘犯参与轮奸妇女,罪恶严重,但倚能低头认罪。

三、现行反革命犯雷建云,男,五十一岁,开封市人,住本市。系伪警察、宪兵,伪省党部助理干事。因反革命罪两次被管制,系现管反革命分子。雷犯思想极端反动,在群众监改期间仍进行反革命活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七O年二月,书写反动日记、诗文三百五十一篇,计十一万二千多言,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极端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猖狂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盼蒋复辟。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雷犯在群众监督改造期间,还犯有奸污妇女罪。

四、阶级报复杀人犯薛子和,男,四十六岁,巩县人,现住本市。系资本家、右派分子。

阶级报复杀人犯李光亮,男,四十七岁,地主兼资本家出身,洛阳市人,现住本市。系三青团员。曾因贪污和投机倒把受记大过处分。其父系日伪汉奸,其母系伪保长,被判过刑。

薛、李二犯思想极端反动,一九六六年以来,大量散布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薛、李二犯怀着刻骨的阶级仇恨,对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李犯猖狂地叫嚣“我受压十七年了,我要造反。”为了进行阶级报复,薛、李二犯于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五日,亲自动手和煽动不明真象群众,将我党员干部韩德成活活打死。

五、观行反革命犯吴思慧,男,三十八岁,旧官吏出身,四川省荣县人。系右派分子,后因不服监督改造被劳动教养,一九六五年因结伙偷盗被判刑十年。其父系四川省伪政府委员,后逃香港。

吴犯思想极端反动,在押期间,猖狂地进行反革命活动。一九六六年以来,散布反动言论,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散布战争恐怖,煽动犯人阴谋暴乱。该犯为首串连罪犯,阴谋越狱叛国投敌,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

六、反革命盗窃集团首犯袁祥和,男,二十二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湖南宁远县人。因偷盗两次被拘留、劳教三年。其父当伪兵。其兄系反革命分子被判刑。

反革命盗窃集田首犯杨玉,男,三十一岁,贫农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县人。因偷盗五次被拘留、劳教。其父系伪警察,后因偷盗被捕死在狱中。

反革命盗窃集团主犯班柏林,男,三十五岁,旧官吏出身,郑州市人。因拐骗、偷盗被判刑、劳教。其父系历史反革命。

反革命盗窃集田主犯何景才,男,三十七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武陟县人。因乱搞男女关系受记大过处分,后因重婚罪被判刑。

同案主犯于和平,男,十八岁,地主出身,学生成份,青岛市人,现住本市。其生父系蒋匪军官,养父系地主出身。

同案犯张钦,男,二十四岁,贫农出身,农民成份,封邱县人。一贯流窜偷盗,被强制劳动、劳教,释放后仍流窜偷盗至被拘留。

同案犯张福来,男,二十岁,小商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市人。因偷盗两次被拘留、管教。一九六九年十月参与马超凡为首行凶杀人事件,后畏罪潜逃作案至今。

袁、杨、班、何四犯,思想极端反动,长期偷听敌台广播,盼蒋复辟,图谋暴乱。扬言“苏联打过来就好了,就有出关之日了”、“准备抢枪,上山拉游击,乘机干一家伙”,并预谋偷越国境叛国投敌。杨犯一九六九年书写带有纲领性的反动诗词“要西联英美北联苏,重整十万锦绣江山”恶毒地诬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妄图仰赖帝、修、反颠复无产阶级专政。轰犯还与何犯密谋策划反革命武装,袁自称当匪“司令”,何犯充当匪“参谋”,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

班犯一九六八年冒充公安人员在郑州多次公开抢劫群众财物。袁、杨、班三犯一九六九年二月以来,勾结贯盗于和平、何景才、张钦、张福来等人,先后流窜开封、郑州、新乡、许昌、漯河、焦作等十三个县(市),利用撬门扭锁大肆偷盗,共作案一百一十余起,偷盗现金一万二千三百一十二元八角三分、粮票九千五百二十八斤九两、布票七千二百四十八尺、收音机四部、自行车四辆、公章九枚、被子四条、布二百二十五尺、衣服二百四十六件、单子、毯子六条、金元宝一个、金戒指六个、小金镯二个、银镯、银锁三十余件等大量财物,窝赃在班、杨二犯家中。将盗窃的金钱,财物一万二千余元大肆挥霍。

袁、杨、班、何四犯,思想极端反动,长期作恶,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还勾结其他罪犯,大肆进行偷盗,严重地破坏了社会治安。同案主犯于和平系偷盗主犯,认罪态度较好。同案犯张钦,张福来偷盗成性,屡教不改,罪行严重。其他十四名协从偷盗者,均认罪较好。

七、反革命杀人犯吴曰可,男,三十六岁,地主出身,四川省岳池县人。一九五九年因犯反革命、杀人罪,被制死缓,后改为无期徒刑。吴犯在押期间仍不老实守法,一九六二年以来多次对犯人鸡奸、耍流氓,其罪行被高、李二犯人检举,吴犯向高腿部猛刺一锥子进行报复,还偷盗监狱木工房斧子一把私藏起来,伺机对李报复行凶。该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抗拒改造,不仅不接受管教干部的批评教育,反而对管教干部郭同勤怀恨在心,竟于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七日将偷藏的斧子揣在怀中,妄图杀郭被发现未逞。该犯后又畏罪自杀(未逞),抗拒改造。现仍狡猾抵赖,拒不认罪。

八、玩弄污辱青少年犯刘宗周,男,七十岁,开封县人,现住本市官坊街二十五号。一九四三年当伪军中士班长二年。一九五九年因流氓行为受开除留厂察看处分。该犯道德极其败坏,从一九五八年至一九七O年二月,以极其卑劣的手段,先后玩弄、污辱男性青少年二十七人,严重地摧残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受害青年、少年及其家属纷纷提出控诉,强烈要求对刘犯予以严惩。

九、奸淫幼女犯李梵,男,六十四岁,贫民出身,旧职员成份,开封市人。系伪法院录事,蒋匪军官。因奸淫幼女罪被拘留。

李犯道德败坏,淫恶成性。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九年,以引诱、威胁等手段,先后对七岁至十四岁的八名幼女多次进行猥亵、奸淫,严重地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该犯奸淫、猥亵幼女,情节非常非常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影响极坏。

十、流氓轮奸集团首犯杨建新,男,十九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登封县人。市衡器厂工人。其父系反革命分子,被判刑八年。

主犯郭炳林,男,二十岁,贫民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市人。市衡器厂工人。

主犯王天赐,男,二十岁,小商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县人。市衡器厂工人。其父曾因投机倒把被制刑三年。

同案犯姬结实,男,十八岁,贫农出身,学生成份,滑县人。市红卫区石灰厂工人。

同案犯郜明奇,男,二十岁,贫民出身,学生成份,长垣县人。市衡器厂工人。

同案犯岳杰生,男,二十一岁,地主出身,学生成份,封丘县人。市衡器厂工人。

同案犯曹顽成,男,二十一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获嘉县人。市衡器厂工人。

同案犯李忠良,男,二十岁,贫民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市人。市中原机械厂工人。

以杨建新为首上列罪犯,一九六八年至一九六九年结伙以来,流氓威性,作恶多端。杨犯多次主谋策划组织同伙流氓分子,先后将四名下乡女青年分别多次进行轮奸。杨犯还唆使郭、王二犯对一名下乡女青年赵××进行轮奸。杨犯还以谈恋爱为名,多次奸污下乡女青年韩××,并纠集同伙大耍流氓,猥亵青年女学生多人。杨犯还伙同郭、郜二犯聚众赌博二十九次。

另外,郭、部、岳三犯以谈恋爱为名,各奸污妇女两人,王犯还奸污妇女一人。

杨犯为首的上列罪犯,结伙大耍流氓,轮奸、奸污下乡女青年,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治安,破坏下放插队,罪大恶极,影响极坏。杨建新系流岷轮奸集团首犯,且认罪态度极其狡猾。郭、王二犯系流氓轮奸集团主犯,罪恶严重。姬、郜、岳三犯参与流氓输奸,认罪一般。曹、李二犯参与流氓轮奸,认罪态度较好。

十一、杀人犯岳亮,男,十九岁,地主出身,兰考县人,住本市。其祖父是地主兼资本家。岳犯下放农村后,一直不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作恶多端。偷社员的鸡、鸭、狗杀了吃,并结拜兄弟,从公社偷回档案,企图回流城市,还行凶打人进行报复。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岳犯勾结他人召集一个大队的下乡青年将社员李耀祖打致重伤,经抢救脱险;后又打伤生产队长林培志;还将另一生产队长的锅砸烂两口;砸坏生产农具一百二十七件。此事发生后,有一百零八户社员三百多口人不敢在家住,影响农业生产四天,影响了交公粮。当地贫下中农说他“比过去土匪还厉害”。更严重的是,岳犯今年春节返回开封,于二月七日晚积极参与张书芳(已枪决)等人反革命报复杀人集田,岳犯赤膊上阵充当杀人凶手,用电工刀向王化志右大腿猛刺三刀,大动脉被刺撕三分之一,流血不止。岳犯继续行凶杀人时,被革命群众制止。王受重伤,经治疗月余脱险。岳犯还将王化志的爱人姬凤英头部和手打成重伤,严重地破坏了社会治安。

十二、行凶打人犯权方洲,男,二十四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初中文化程度,孟县人,住本市。自幼上学后当工人,系市纺织器材厂工人,因行凶打人罪于一九七O年二月二十一日被逮捕。其父权居德因倒卖金银和造谣破坏被制刑三年。

罪犯权方洲目无组织纪律,不服管理,消极怠工,并聚众结伙打架。严重地是一九六九年十月五日,权犯向代班组长云勤朝提出要提前下班,当云坚持原则不允时,权犯即破口大駡,云据理斥责时,权犯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对云恼羞成怒用拳猛击云的左眼上,当即出血致残,后换一假眼。权犯目无组织,不服管理,行凶打人,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破坏社会治安,后果严重。

十三、现行反革命犯任孝禄,男,四十九岁,贫农出身,住本市。系市第一师范学校传达。因投寄反革命匿名信被拘留。其兄系日伪汉奸,被我镇压。

任犯对我党和政府怀有刻骨仇恨,于一九六八年投寄反革命匿名信两封,恶毒地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盼蒋复辟,妄想变天,反革命气焰嚣张。但被查获后,伺能低头认罪。

十四、结伙偷盗犯洪起东,男,二十岁,贫农出身,学生成份,滑县人,住本市。曾因书写反动标语,被单位监督改造二年。其父系反革命分子被判无期徒刑。

结伙偷盗犯范立业,男,二十三岁夕贫农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市人。曾因偷盗,被劳动教养三年。

结伙偷盗犯赵西华,男,二十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河北省人,住本市。曾因偷盗,被管教四年。

结伙偷盗犯庞正文,男,十八岁,贫农出身,学生成份,宁陵县人,住本市。曾因偷盗,被管教二年,后又因偷盗,被强制劳动三年。

同案犯刘云霄,男,十八岁,贫农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市人。

同案犯石书义,男,十九岁,贫农出身,学生成份,项城县人,住本市。

同案犯任小散,男,十九岁,职员出身,学生成份,开封市人。

同案犯李玉甫,男,二十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长垣县人,住本市。

上列罪犯下乡不久即回流城市结伙偷盗,一九六九年以来,流窜开封、郑州、洛阳、新郑、孝义等地,偷盗五十余衣,计偷盗自行车三辆、收音机四部、照象机一部、钟表八只、呢料十四件、被子、单子,衣服三百八十余件,米、面一百三十余斤、粮票一千斤、布票七千八百四十九尺、现金九百五十余元。偷盗上述物资共价值四千五百余元。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洪犯罪恶严重。范、赵、庞三犯一贯偷盗,屡教不改。刘犯多次结伙偷盗,情节严重。石、任、李三犯认罪较好。

十五、盗窃犯解凤虎,男,二十岁,资本家出身,学生成份,山东省人,住本市三胜前街十九号。解犯一九六四年以来,因流窜偷盗、乱搞男女关系、用极其卑劣的手段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被强制劳动牛年。释放后,仍不悔改,又继续流窜偷盗,从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流窜郑州、西安、兰州、武汉,驻马店.泌阳等地,大肆偷盗、掏包六十余次,共偷盗现金四百余元。还与妇女宗××乱搞两性关系,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治安。

十六、强奸犯何俭,男,三十六岁,贫农出身,农民成份,本市郊区人。何犯道德败坏,流氓成性,一九五九年在甘肃支边时,曾因调戏、狸亵妇女被批斗撤职。一九六三年以来,用暴力威逼,强奸妇女二人、猥亵少女、妇女各一人。奸后并威胁女方说:“这事(指强奸)有人知道,小心你娘几个!”致使受害人×××患病数月。另外,何犯伙同陆××、孙××、刘××倒卖国家的紫铜七百一十四斤,何犯分得脏款九十一元,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治安。

十七、强奸少女犯张振家,男,三十一岁,市郊区红星公社机械修配厂工人。张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一九六九年以来,利用师徒关系对该厂十七岁女徒工×××多次进行调戏,企图奸污,遭到反对后,竞于一九七O年二月十五日晚,对该女进行了强奸。该女被奸后,于同月二十一日上吊自缢,经抢救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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