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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交代对被批判为“历史兼现行反革命分子”的认识(摘录)

日期:1970-4-22 作者:吴宓

吴宓

〖吴宓,时任西南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四川省政协委员。〗

1969年在梁平时,专政队及中文系革命师生曾开大会,斗争宓两次:第一次在田畔,五月一日夕;第二次,五月九日下午在分院食堂(宓左腿扭伤),判定宓为“历史兼现行反革命分子”。

1969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专政队及中文系革命师生又在本院大礼堂开大会,斗争宓,仍判定宓为“历史兼现行反革命分子”。

而在1970年三月三十日(第一次,在新图书馆)、三月三十一日下午(第三次,在旧图书馆),专政队及中文系革命师生开大会,斗争了宓。三月三十一日上午(第二次,在大礼堂)、四月一日上午,全院革命师生员工和革命家属,开大会,斗争了宓。在此四次斗争大会上,群众都把宓当作“在这次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之运动中”,所揭发出来的反共老手,现行反革命分子。而明白主张即将宓送交公安局,依法惩办,——此层却一直未实行。

但从此时起,校内校外一切人,都不敢和宓接近,不敢稍有沾染。女工亦辞去,不敢和宓再见面。宓忧心惴惴,只怕“今天或明天,将要把宓抓去,交付公安局,甚至把宓镇压(枪决),了此一生!”……直到四月二十七日,上午,重庆市北碚区在西师网球场,特开“揭发、斗争、镇压反革命分子动员大会”,(那时,宓极度忧惧紧张。)(宓从校内广播得知)。会后,又听人说:街上有公安局告示:近两日,全重庆枪毙了的反革命分子共四十余名。宓这才完全放心了。

应当注意的是:在1969和1970年,在梁平分院和北碚本院各次对宓的斗争大会中,群众一贯的办法,都不是指出宓的行动和事实,更不能确切地揭发宓最近(腿折,困守一室,不能见人,不能送信。)所作的反革命活动。而只是从吴宓日记(1910至1968)中,摘录出若干条,在大会中一一读出,作为宓的罪状,作为对宓的揭发和控诉。

宓认为,凡是认真要对宓作出公平的裁判的人们,一定能注意到(一)全部吴宓日记是1968六月底宓坦白交出来的,已不是秘密私藏的材料,说不上“揭发”,而且“坦白”应当“从宽”。(二)日记中摘录出的,尽是单词、只句,说的是好多年前的历史事实和社会环境,因此,不能硬拿来适用于1970年,而指为宓反对党的政策、反对人民政府的法令、反对毛主席思想。(三)日记中摘录出的,是文字,是表示着宓旧时代的错误的思想(不是现成的事实,不是活的行动)。错误的思想应当改造。宓正在改造。绝不当构成“文字狱”。——如此想来,宓自己又渐乐观,觉得:最后,还不会把宓作为反革命分子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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