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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红电影制片厂领导小组关于殷子问题的审查报告

日期:1970-9-0 作者:[待确定]

殷子,曾用名:项爱如、项文案,女,51岁,浙江瑞安,家庭出身:自由职业,本人成份:职员,原任天马电影制片厂付导演,文艺九级。

简历:

1936年6月—9月,伪国民政府教育部,监时顾用书记。

1936年11月—1938年初,伪四川省教育厅书记或办事员。

1938年4月—5月,伪四川省政府旅行剧团演员。

1939年参加伪四川省政府和四川三青团支部举办的四川战地乡村服务团。

1940年参加由国民党伪成都航空委员会政治部控制的神鹰剧团任演员。

1941年人仍属伪航委政治部空军军士学校长虹剧社任演员。

1943年初,参加伪成都行辕政治部前锋剧团任演员,并同时在伪军官学校血花剧社任特约演员。

1944年3月,进伪中宣部“中电剧团”任演员。

1945年春到北京参加伪中电三厂任演员。

1948年1月参加国民党联勤总司令特种勤务署军中演剧一队任上尉队员(以后改为国防部新闻局军中演剧队)

1949年5月—10月,南京市工作委员会文工团演员。

1949年11月至今,上海电影制片厂、天马电影厂演员。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殷若兰:母,家务。

齐衡:爱人,原天马电影厂演员。

项日烨:女,青海德合哈■西州。

项日槐:子,吉林四平专区梨树县。

项文兰:妹妹,申新五厂子弟小学教员。

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殷子长期在国民党军队办的剧团(社)内任演员。1948年1月参加国民党联勤总司令特种勤务署军中演剧一队任上尉演员。经多方核实,未发现有其他政治活动和罪行,与本人交代基本相符。

经革命群众和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殷子的问题构不成政历问题,不予作结论。

上海东方红电影制片厂领导小组工宣队:桂恒业军宣队:任和义厂革会:管耕1970年9月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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