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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系统四营清队领导小组关于牛犇问题的复查意见

日期:1970-9-15 作者:[待确定]

牛犇,原名张学景,男,1935年生,天津人,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份:职员,原任我厂演员。

牛犇在生活上一贯腐化堕落,手段恶劣,自1958年起至1963年间曾先后与三人乱搞男女关系,特别严重的是在1962年企业强奸???未遂。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牛犇受审查初期交代问题避重就轻,后经工宣队再三的启发教育,对问题有了较正确的认识,有悔改表现。原定属人民内部矛盾。

上述问题,经群众讨论和领导小组研究,认为牛犇的问题属犯有生活错误。

上海电影系统四营清队领导小组工宣队:桂恒业军宣队:任和义革委会:管耕1970年9月15日

关于牛犇问题的审查报告

牛犇,原名张学景,男,35岁,天津人,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份:职员,原任天马电影制片厂演员。

简历:

1946年进中电三厂为演员;1948年由白杨带到香港永华、长城影片公司为演员;1951年由香港回国,进北京电影制片厂为演员;1953年转到上海电影制片厂为演员。

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

王惠琳:爱人,共青团员,无职业。

张学杰:哥哥,北京电影制片厂汽车司机。

张业勤:哥哥,天津玻璃医疗器材厂任会计。

主要问题:

牛犇的资产阶级思想极为严重,生活上一贯腐化,道德败坏,自1958年起至1963年间,曾先后与三人乱搞男女关系,特别严重的是在1962年企业强奸???未遂,情节极其恶劣。

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他站在保守派一边上窜下跳,甚为活跃,破四旧抄家时,他曾帮助有问题的人转移东西,对抗广大革命群众的革命行动。

处理意见:

牛犇在生活上一贯腐化堕落,手段恶劣。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牛犇受审查初期,交代问题避重就轻,后经工宣队再三的启发教育,对问题有了较正确的认识,有悔改表现,其问题属犯有生活错误。

上海东方红电影制片厂清队领导小组工宣队:桂恒业军宣队:任和义厂革会:管耕1970年9月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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