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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交代思想(摘录)

日期:1970-2-23 作者:吴宓

吴宓

〖吴宓,时任西南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四川省政协委员。〗

1970二月二十三日,宓坦白、真诚地写出、交上宓的全部思想(自1969六月二十一晚,由梁平分院回到学校,到今天),并承认这些思想的错误。其中十分之九,都是已经口头向刘师傅和专政队陈述过,或另写成纸片交上的。

先述说一些事实(从略)。再述说宓的思想。(一)遵照毛主席的思想、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对知识分子再教育给出路的政策),参考进驻清华大学和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厂、针织总厂、新华印刷厂、北京木材厂的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之办事经验、处理结果,宓相信在临近的将来,所给予宓的最后处理,将是作为“反动资产阶级学术权威”,一批二养,——批判斗争之后,责令“改造思想”,而给以生活及出路。

(二)宓所犯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之罪行”以及言论思想中之错误,是很多很多,且有些是很严重的。但宓久已表示,宓完全知罪认罪。又已历次写交了交代材料数十篇,并交出了1910至1968年吴宓日记三十七八册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人阶级大公无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宓最后还可得到从轻的处理。

(三)宓敢这样相信,是因为宓自己知道宓的确不是“历史或现行的反革命分子”,经过精细的、详实的调查,即知宓既非叛徒、特务,又绝无“杀人放火”等行为,而且本身不是国民党员,素不参加政治活动,即宓所编辑的《学衡》杂志,其中亦无“反共”或涉及“共产党”的文章,(无论题目或内容。)《吴宓诗集》亦同。总之,宓一生之错误,主要是在学术、文艺方面,思想和言论上之错误,而绝无反革命之活动及行为。

来源:

吴宓著、吴学昭整理注释《吴宓日记续编》第九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6年4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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