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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十人小组办公室《肃反情况简报》(第33号)

日期:1957-5-22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情况(之十一)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吴伯畅同志汇报

全省一、二、三批应参加肃反运动的共484,585人,一、二批已结束运动的61,856人,查出反革命和其他坏分子3,994人。第三批应参加运动的是22,729人,(其中工人19,797人,现已开展运动的20,159人,确定肃反对象33人,定了案的17人,定为反革命分子的14人,属于政治历史问题的二人,交公安机关侦察的一人。三批肃反准备工作多于去年四季度开始的准备较充分,运动搞的迅速准确。由于对参加肃反运动的人员进行了较充分的教育,群众发动的也比较深入,如省水利局水建公司利用冬季停止施工时间集中499名职工通过大会报告,小组学习文件和讨论漫谈,反复交代政策,号召坦白检举,有3个人交代了反革命问题;有248人交代了政治历史问题。如职员宋文礼经教育后自动坦白他是伪郑州指挥部情报室主任,河南别动队偃师等四县联络站长,并曾在中美训练班受过训。三批参加运动的单位分散,人数少。我们怀疑可能漏掉一些反革命分子。如铁道部第六工程局已结束肃反运动的68个单位,10,580人没有查出一个反革命;河南地质局西安办事处,对所属三个勘察队的肃反不愿领导,借口力量不足想推出去。有的肃反干部认为搞肃反不如搞业务,不安心。

申诉案件150件。其中西安市、汉中和渭南地委五人小组共受理45件,已处理35件。省委五人小组直接受理的105件,其中要求改变案件性质的23件,要求改变处分的35件,要求修改结论的12件,要求做出历史结论的14件,肃反中被斗本人不满申诉的15件,自杀已死家属要求做结论的二件,肃反运动中关押释放后要求分配工作的4件。上述案件已处理81件,处理结果改变反革命性质的14件,撤销和改变处分的24件,结论作了修改的5件,给作出结论的15件,对被斗不满作了善后工作的13件,维持原结论和处分的10件,照此看来绝大多数申诉是有理由的,无理取闹是个别的。

关于遗留问题:(一)一批还有41个案件未定案,二批150件未定案,原因一是案情复杂难定,一是有松劲情绪。(二)劳动教养的人有的刑期满了应怎样处理。开除劳教的什么时候为期满,希望早些订出劳教规定。(三)民主人士检查,已作了布置并向中央作了报告,但有的单位有侥幸心理,不认真准备,对查错查漏不认真。(四)善后工作有的应赔礼道歉还未作,有的搜查的东西应退还还未退还。希望中央对做好善后工作的指示提响亮一点,不然善后工作不易做好。

甘肃省检察长赵文献同志汇报

全省应参加肃反运动的共426,916人。已开展肃反运动的394,297人,尚未开展运动的32,619人。第一批还有39件专案没有结案,有149人没有定案,没有定案主要是几个大案一时定不下来,如会川案、人人之友社案两案即牵联到六、七十人。一批也还有一些遗留问题、主要是善后工作作的不够,有的肃反对象宣布结论时没有意见,过几天又有意见了。赔礼道歉虽然都作了,但有的还作的不好。如兰州市城市建设局,局长在肃反运动中曾对一个肃反对象说:“你不是反革命把我头割了”。后经甄别这个对象不是反革命分子,他去找局长说:“你的头怎办呀,是你自己割,还是我割呀!”弄得很难下台。

第二批肃反已定案93%。

第三批已开展运动的63,398人。估计到六月底可以结束运动。剩下三万多人,其中有18,000多人是天兰路铁路工人。因这些工人有的是在去年十二月才调来甘肃,有的是临时工今年转正的,目前正在准备,8月份才能结束运动。

几个问题:(1)劳动教养,希望早日作出决定。(2)民主人士检查问题,我们已召开了座谈会,大部分单位都在认真的准备,但也有少数单位有嫌麻烦的情绪。(3)建议中央十人小组对于结束肃反运动统一规定一个标准。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侯良同志汇报

全自治区应参加肃反运动的137,981人。现已结束肃反运动或将要结束运动的共有103,450人。还有34,531人没有开展运动,实际需要开展肃反运动的只有29,000多人,其余5,000余人多是本地少数民族干部,经研究可以不搞运动,三批预计到六月底或七月初可以搞完,内有少数建筑和勘探工人约两千人,预计到冬闲季节才能搞完。

县区参加肃反运动总人数为37,525人,排出肃反对象256人。从参加肃反运动的民族成份看,本地少数民族占60%以上。肃反对象256人中汉族占了70%以上。已定案228名,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44人,运动已结束尚余15件案子需要甄别,善后工作还需要进一步作好。

关于反动党团骨干问题,去年新疆八、九月间曾请示中央十人小组,对反动党团骨干,把仅参加一般党务活动与反革命罪行加以区别,仅有一般党务活动的党、团骨干,是否可不定成反革命分子,中央十人小组已批示同意。政策界限补充解释批准后,是不是还要改变结论请指示。我们意见还是维持原批示意见较妥。

十人小组二、三批情况报告中提到二批下降50%。这点应作具体分析,新疆二批斗准的肃反对象是64%。

当前三批肃反主要是存在着右的现象,漏掉反革命分子可能性大,因为汉族工人多是近一、二年从内地各省召去的,对他们的政治情况不甚了解,甚至有的连登记表也没有,我们已经想了一些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遗留问题:一批还有七十几件未定案,二批还有十几件未定案,一批尾巴大些。在定案工作上,基本上贯彻了中央政策,但也在少数案件上存在着矛盾,上下意见不一致,前后宽严不一致,积极分子也有意见,所以我们已通知各地,把有不同意见的案件重新研究,因而对已定案件很需要进行一次重点复查,以便统一思想纠正错误缺点。

已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仲勋、鼎丞、林枫、子文、瑞卿、从吾、钱瑛、克林、楚离、国斌、江震、孟飞、金祥、之琏、龚子荣、维汉、平杰三、徐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公安部党组。(共印94份)

中央十人小组办公室 1957年5月22日印发

来源:

根据文件原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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