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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对光明日报问题的四项声明

日期:1957-6-18 作者:[待确定]

本报讯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宣传部部长王昆仑昨天在民革中央委员座谈会上,向五十多位中央委员报告了光明日报15、16日两次社务委员会会议情况,大家听了章伯钧、储安平利用职权,有意篡夺光明日报的行为,异常愤慨,当场通过四项决议,谴责这种行为,并要求追究责任。

声明全文如下:

光明日报是我们各民主党派共同的报。近两个月来社长章伯钧、总编辑储安平把光明日报从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变为资产阶级的政治方向,储安平更假借“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报光明日报总编辑”的名义,发表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我们对于章伯钧、储安平这种利用职权,有意篡夺光明日报的行为,不能容忍,极为愤慨,严加谴责,并声明如下:

(1)章伯钧两个多月来不与各民主党派商量,也不召开社务委员会,即擅改光明日报的路线方针。这个路线方针,完全违反我们民革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其所发生的严重的政治错误,应由社长章伯钧负责;

(2)储安平在章伯钧支持下,在编辑方针上强调只报导共产党和政府的偏差和缺点,拒绝发表宣传党和政府政策方针的社论;不加批驳地刊登许多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尽量刊登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新闻,企图煽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情绪;并且不经各民主党派同意,用光明日报名义到九大城市召开座谈会,企图在各地掀起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谬论。这些行动及其后果,应该完全由社长章伯钧、总编辑储安平负责。

(3)光明日报的工作同志对于储安平利用光明日报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宣传,曾及时并屡次提出反对,但储安平加以压制,章伯钧不支持光明日报工作同志的正确意见而支持储安平。在这里,我们表示完全支持光明日报坚持正确立场的工作同志,并希望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揭发章伯钧、储安平的篡夺行为,消除他们在内部所散布的毒素。

(4)我们民革中央对于光明日报的问题,还将作进一步的分析讨论,提出意见。对于章伯钧在这一时期内擅改光明日报的路线方针,储安平假借光明日报总编辑名义发表反动言论,我们决定要追究他们应负的责任。

来源:《光明日报》1957年6月19日。原题为:“民革中央对光明日报问题的四项声明,谴责章伯钧储安平要求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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