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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各单位点名批判右派分子注意事项的通知

日期:1957-7-1 作者:[待确定]

各单位在点名批判右派分子时,应注意以下各点:

一、大部分高等学校在全校范围内作为重点批判的右派分子的名单,已经市委批准,即可按批准的名单组织火力进行批判。还有些高等院校拟作为重点批判的右派分子的名单,没有最后肯定,或者还需要重新研究,请迅速将具体材料拿来,研究确定。

二、各高等学校在一个系的范围内重点批判的副教授以上的右派分子,都应将具体材料报来市委,经市委批准;在一个系范围内重点批判的讲师以下的右派分子(包括学生)和在一个班或几个班的范围内重点批判的右派分子,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将名单和具体材料报市委备案。

三、各工矿、企业、机关凡是在一个工厂、一个单位的范围内作为重点批判的右派分子,必须报市委批准。在一个工厂或一个单位内部的一个部门(如一个科)内重点批判的右派分子,应经各单位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报市委备案。

四、各学校、各系、各班,各工矿企业,各单位如果没有暴露出需要重点批判的对象,也要实事求是,不要硬找。

来源:根据北京市档案馆馆藏原件刊印。

来源: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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