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意见

日期:1957-5-22 作者:山东大学, 刘鸿宾

山东大学、刘鸿宾

(刘鸿宾:山东大学物理系副教授,山大物理系副主任,九三学社青岛分社付秘书长兼九三山大支社副主任委员)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提出後,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在我们九三学社的基层组织中也曾展开讨论,现在已经到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澈这一方针的阶段。我愿就个人体会所及,提出几点意见来供各位同志参考。“长期共存”这一点是偏于理论性的问题,大家的争论也不多,这里也就不多谈了。而“互相监督”则为现实问题,是大家常有不同看法的问题。如何监督?监督什么?以及民主党派有没有监督共产党的力量等问题,都是大家有过争论的问题,以下就着重谈一谈这几个问题。

互相监督和挑毛病

“互相监督”是不是互相挑毛病?“首先监督共产党”是不是各民主党派一齐来对共产党挑毛病?“挑毛病”三字,无论它的含义是寻找缺点或者是指出错误,我们认为它只有消极的一面,通常所谓“挑剔”也许就是“吹毛求疵”,那自然缺乏积极性的作用,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不能仅止于此,这也是十分明显的。然而为什么产生这种看法呢?也是有其客观原因的。我们现在讨论的时候,是在三反、思想改造以及肃反运动以後,我们参加讨调的人都是知识分子,不可讳言,对知识分子来说,这几次大运动是产生了一定的付作用,也就是说,在知识分子看来共产党员在历次运动中有了若干毛病,例如“在三反运动中没有取得应有的教训,以致在肃反运动中又胡乱对人斗争”等的说法。因而每逢讨论“互相监督”的问题,必定牵联到历次运动中,尤其是肃反运动中的若干“毛病”,把“互相监督”看成“挑毛病”,这就是客观上的主要因素。

监督的中心问题

我们都承认,历次运动都有重大的收获,同时也有若干缺点和错误,指出缺点并纠正错误当然是必要的,民主党派也应该在这里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但重要的是现在以及将来在长期共存中如何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因为将来也一定还有缺点,并且不可能完全没有错误,我们怎样才能在今後的工作中避免或减少缺点与错误,乃是互相监督的中心问题,不能仅仅注意了过去的局部性偏差而忽略了当前的中心问题。

有职无权和权职不称

就山东大学的工作来说。主要问题之一是职权不清,因而在工作上造成了不良的结果,例如有些同志负责行政工作,长期以所谓有职无权的形态出现,在日常工作上推诿敷衍,在关键问题上不能果断,这一方面也许是由于这些同志本身有什么顾虑,或者习惯于“明哲保身”的圆滑作风而缺乏正视真理的勇气,但常委在领导上迁就此种形态甚而安于保持这种局势,以及民主党派也习以为常不能发挥监督的作用,故官僚主义滋长,结果自然不会把工作搞得好。又例如个别党员同志的权与职不相称,有的事事干与,权限过大,有的甚而在行政上有权无职恰与有职无权者相反。我们看到在工作上绝不能以“有权无职”来补救“有职无权”的缺陷,相反的倒是造成了权职不清因而机构瘫痪,什么“是非不明”与“宗派情绪”等也就随之而生。山大党委会书记晁哲甫同志曾于党派联席会上指出这一“职权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是很正确的并且是及时的,民主党派应发挥积极作用,真正的完成“党的助手”的任务,与山大党委一起来办好我们的学校。

加强法制观念

更进一步来看,这是一个法制问题。为什么我们有了宪法以後还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出现呢?因为宪法里面只能作大的原则性的规定,不能规定的太仔细,例如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规定了十几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则有许多连带发生的具体问题,不能直接用宪法来解决,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制还不是十分完备的。即使将来我们在各方面都有了法律规章,当具体执行时也难免发生问题,不能简单地说有了完备的法制就够了,如何正确地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法治的精神,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就是由于各民主党派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了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应该在这些机关的领导工作中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贯彻法治精神,以明确各种职责所在,并划清其权限范围,才能希望有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当然各民主党派也只有启发和帮助自己的成员在自觉的基础上,有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逐步提高理论水平并加强自我改造,才能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工作中发挥有力作用。我们要扩大民主同时也要加强法治观念,但我们的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也就是说我们是民主集中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所谓民主有根本区别的,我们的互相监督绝不同于资产阶级政党间的互相对骂。我们又知道在民主党派内部及其所联系的群众中间,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并且这一思想的残余影响还会拖得很长,也只有继续不断地提高阶级觉悟,才有可能在长期共存中发挥互相监督的有力作用。

党派联席会议是一种方式

在党派联席会议上,山大党委书记晁哲甫同志又曾指出山大党委会应该在学校工作上发挥领导作用,同时各系科的党支部应在实际工作中起保证作用,故山大民盟支部和我社的山大支社不必要与山大党委会经常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商讨有关学校领导工作的问题,积极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我们初步商定每月举行联席会议一次,希望各位同志对于这一联席会议(此处一字辨认不出)以有力的支持,因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贯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一方针缺乏经验,是否(此处一字辨认不出)能作得好,也没有足够的把握,极需要同志们(此处一字辨认不出)时提意见,以便继续改进这一工作。(原载“新山大”262期)

听了昨天杨希文同志的动员报告,我觉得党委对“放”还没有决心。一、报告中说,我们提意见对事不对人,主要是对党委提意见。我觉得,“事”离不开“人”,对某人提意见,也决不是打击某人。二、就山大情况说不是放得过分,而是放得不够。不能光强调从团结愿望出发,这样会影响到群众提意见的积极性,不同意见就不能大胆发表。三、报告中对团结——批评——团结这公式分析太详细,而对群众的顾虑没很好分析。只提出保证“不会反击”,群众不相信。四、报告中说,主要对党委提意见。我觉得范围太窄。群众对党委接触不多,主要对党支部和党员接触,对总务处负责同志意见也很多。限制给党委提意见,有些人就没意见可提了。因此,我觉得党委对“放”没决心。(原载“新山大”262期)

来源:《山东大学右派言论汇编》第一集(山大政治理论课教研组编,一九五七年九月)。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