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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文学上的宗派主义

日期:1957-6-0 作者:河南, 苏金伞

河南、苏金伞

(苏金伞:诗人,河南省文联主席,河南省政协常委、人大代表)

我才从蒙古访问回来。在蒙古时,看见国内报纸上每天登载着关于讨论人民内部矛盾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消息以及各方人士对党和整风的意见。空气的热烈,使我感到非常兴奋,觉得我们的国家真是伟大,我们的党真是了不起!在阶级矛盾刚刚结束之际,就提出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而且鼓励所有人民大胆揭发矛盾,大胆对党提出意见;听着意见同时改进工作,这是何等的有魄力、有信心、有办法!因此我感到我的祖国是在阳光绚烂、万紫千红、百鸟声喧的春天里,我感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幸福。

现在我回到我的祖国,又回到我的故乡河南。河南也和京沪以及其他各地一样,正在热烈地开展这一运动。我回来的第二天,就参加了文学方面的座谈会,发言的热烈,意见的尖锐,使我感到我出国一个月已经变成一个“落伍者”了。

文学艺术方面的宗派主义,已有很多人揭发,我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见解。不过因为我是个“迟到者”,也让我说几句话。

过去对于曾在国民党地区生活过的老作家,尤其非党作家,是采取不够尊重甚而至于是排斥的态度。对于在解放区受过锻炼、受过教育或在解放区生长起来的作家,则另眼看待,作品有优先发表权,著作有优先出版权;对这些作家的作品,有时给以不甚恰当的推崇,使这些作家以政治上的优越性成为文学方面的先进人物。而对于老作家——尤其非党老作家,则认为他们历史上有问题,政治上不进步,对新的人民生活不理解,因此也就不会写出好作品来。即使写出作品来,也大多冷冷淡淡,或者让其自生自灭,或者加以打击。河南老诗人徐玉诺由于受排斥,牢骚满腹,到处告状(这我也应负责任)。姚雪垠在河南时处处受冷遇,往往在他背后加以讥讽,年轻的人则把他看泎“落后人物”,把他的谈话作为嘲笑的资料。陈雨门也是个较老的诗人,但对他的剧本一棍子打死,使他想从事文艺工作都不可能,只好分配到中学里去教书。

这种例子在全国范围内也许不是个别的,而这种宗派主义情绪也很复杂,连我也有。到解放区比我早的可能就严重些。我并不是说所有老解放区的作家和党团员都是这样,据我接触到的,就有不少老解放区的作家和党团员是尊重老作家,团结老作家,尊重党外作家,接近党外作家的。但确实也有更多的同志有着比较狭隘的宗派主义情绪。

为什么会产生宗派主义的情绪?无非以为自己立场最坚定,政治最可靠,思想最前进,观点最正确,是马列主义的守卫者。殊不知这正是表示自己并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者,并没有真正深入地研究马列主义,并没有真才实学,只是根据政治概念、政策条文来处理一切事务,根据自己的直感印象来判断别人,根据自己的肤浅理解来分别是非,根据个人的爱好或利害进行考虑或采取行动。自认为保卫了党,实际上是对党有害的;自认为保卫了文学的“纯洁性”,实际是妨害了文学的发展;自认为文学密切地配合了政治任务,实际上把政治庸俗化,反而脱离了人民。

地方的文艺领导人,有一些并不是对文艺有透彻的认识,对文艺理论进行过很好的钻研,对文艺如何繁荣发展有过深切的思考与探索,对某些具体问题有过认真的分析与研究,只是简单地背诵着一些人云亦云的术语,你如果不同意或进而反对他的意见,他就说你反对党;你如果说他不懂文艺,他就说你说党不懂文艺。

这使我想起关于〈不能走那一条路〉事件。

〈不能走那一条路〉发表后,我首先写了推荐文章,对这篇小说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作者李准给予了热情的寄托。但黑丁同志的文章,我却不能全盘同意,因为他并没有仔细地分析论述,只是单纯地颂扬,连缺点也当作了优点加以赞美。如东山本是一个写得比较概念的人物,连作者自己也承认,但黑丁同志却以为是创造了一个典型的正面英雄人物。对这一点,我就不大心服。我觉得这样做,对一个青年作者也没有什么好处。因此《文艺报》上李琮的文章一出来,《河南文艺》就马上转载了。我们转载这篇文章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篇文章对这篇小说的损害,只是为了反驳黑丁同志,这自然是错误的。但为什么不公开讨论呢?却是召开了一个“斗争会”,让我们检讨,检讨一次又一次,什么思想都翻出来了,还要我们承认是“向党进攻”。

这件事的是非曲直另当别论,我不愿在这里“翻案”,但这种办法是“行政命令”式的,是宗派主义的。

这种宗派主义,不是党员才有,不是某一个人有。谁“一朝权在手”,在文艺工作上掌握了一部分权力,谁就会有,如文艺机关的领导人,文艺刊物的编辑等等。因此,我也有。别人用宗派主义对待过我,我也用宗派主义对待过别人。

刊物的编辑常常把从自己刊物上出现的新作者,作为自己培养新生力量的功劳,于是在发表之后,接着用各种办法予以捧场,或为文予以不适当的评介,或对他的作品优先发表,或放在显著地位,用特字目录、特制标题等等。使作者感恩不尽,什么时候提起来,总是说:我的成就是和某某刊物的培养分不开的。其实,我并不相信,一个刊物能对作者起到多大的培养作用,只要能发现作者,不冤枉作品,就已经是了不起的编辑了。至于有些编辑,把不能用的稿件,全盘修改后予以发表,使原来水平并不高的作者一举成名,甚而发了一笔横财(因为这篇作品各个刊物转载,各个选集收入,都给他稿费),但由于并不是作者的真本领,于是“江淹才尽”,再也写不出东西来了。但自己的这份“功劳”却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这种宗派主义的作法,也表现在某些文选或诗选里。比如臧克家同志的《中国诗选》,在序言中说明是代表诗人的代表作品。其实有些不是代表诗人也可能写出一些比代表诗人的代表作并不很差的作品,前人诗词选集中,搜集了很多在当时并无多大名声的诗人们的诗词,而且由于这个选集,使他们的少数作品流传下来了。如果他们也首先限制在代表诗人的圈子里,恐怕不会选的这样精彩,也不能把整个当时诗的精华保存下来。我觉得先把代表诗人作为标尺来进行评选,别的一概抹煞,这种作法也是宗派主义的。

过去还有这样一种趋势,就是对于学习或甚而是模仿民间形式或中国传统形式的作品,给以过份的估价,对于在别的方面作了很大努力、获得很大成就、而且也获得了很多读者拥护的作家却一字不提,这也是不公平的。学习民间文学形式或民族传统形式是应该强调的,肯定这些作品当然是对的。但忽视或贬低对别种形式风格的追求,也是不符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精神的。(文艺报1957年第12期)

来源:《苏金伞右派集团言论与作品》(河南省文学美术工作者联合会,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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