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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篇杂文谈到讽刺 ( 外一篇)

日期:1957-6-4 作者:浙江, 宋云彬

浙江、宋云彬

(宋云彬:浙江省文史馆馆长、浙江省文联主席)

四月十三日“笔会”上发表胡明树同志的一篇杂文,引起了争论:卢弓同志认为那篇文章“不是‘热’骂,而是‘冷’嘲”,“缺乏与人为善的热情”;唐振常同志却认为杂文有各式各样的写法,喜笑怒骂,皆成文章,“热讽固然好,冷嘲又何妨”。

杂文的特点是讽刺;讽刺性强的杂文感人最深,效果也最大。鲁迅写了上十上百篇杂文,他最懂得“讽刺”的道理。他说:“我们常不免有一种先入之见,看见讽刺作品,就觉得这不是文学上的正路,因为我们先就以为讽刺并不是美德。……其实,现在的所谓讽刺作品,大抵倒是写实。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讽刺’;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论讽刺”)又说:“我想:一个作者,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但自然必须是艺术的地——写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实来,这被写的一群人,就称这作品为‘讽刺’。”(“什么是‘讽刺’?”)又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所以它不是‘捏造’,也不是‘诬蔑’;既不是‘揭发阴私’,又不是专记骇人听闻的所谓‘奇闻’或‘怪现状’。”(同上)又说:“讽刺作者虽然大抵为被讽刺者所憎恨,但他却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讽刺,在希望他们改善,并非要捺这一群到水底里。……如果貌似讽刺的作品,而毫无善意,也毫无热情,只使读者觉得一切世事,一无足取,也一无可为,那就并非讽刺了,这便是所谓‘冷嘲’。”(同上)

上面引了一连串鲁迅的话,因为他说得比较全面,我要根据他的话来衡量胡明树同志那篇文章。

胡明树同志列举了三桩“曾有的实事”:(一)某地农业领导干部不准农民搞副业,叫农民把养的鸭子杀掉或者卖掉;(二)浙江省某县的干部于去年下令拆毁古塔,烧掉塔里面的文物;(三)杭州西湖徐锡麟烈士墓给农业展览馆“盖了房子”,房子里面住着猪。第一桩事情作者只说发生于“某地”不知道究竟是何省、何县、何区、何乡;但类似的事情我们浙江也有过,不过不是杀掉鸭子,而是强迫农民拔掉几万亩的荸荠,改种双季稻,因为违了农时,农民粒米无收,损失之大,比杀掉鸭子要超过千万倍。第二桩事情指的是浙江龙泉金沙寺塔被毁事件。这桩事情引起了全国无数爱国人士的愤怒,现在还没有解决。第三桩事情虽然浙江省农业厅曾经写信给文汇报,有所申辩,但胡明树同志所指出的并非跟事实全不相符。这样看来,胡明树同志那篇文章确是“写实的讽刺”,不是“捏造”,也不是“诬蔑”。既然是一篇写实的讽刺文,那就不是“毫无善意、也毫无热情”的所谓“冷嘲”了。然而卢弓同志的看法却不一样。他认为胡明树同志那篇文章“多少有些一棍子打死而后快的冷酷,”认为胡明树同志用对付敌人的态度来对付自己人,他最后还引了鲁迅的话来告诫胡明树同志:辱骂与恐吓决不是批评。这就值得我们想一想了。我认为胡明树同志那篇文章态度不够严肃(有些地方流于油滑),措辞不甚适当(例如“唯物的猪们,唯心的先烈的坟墓”等等),是引起卢弓同志不满的原因之一;但主要的原因还是卢弓同志对于杂文即所谓“讽刺”,有他自己的一套看法。卢弓同志是不很乐观于杂文的日见其开展的;他怕人家乱用讽刺,弄到敌我不分。“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讽刺,但是必须废除讽刺的乱用”,十五年前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早已指出来了。卢弓同志那种顾虑也是应当的。问题在于胡明树同志是不是“乱用”了“讽刺”呢?是不是用对付敌人的态度来对付自己人呢?我看都不是的。如果像这样的文章也看作是毫无善意、毫无热情的冷嘲,那必然会发展到“一般地反对讽刺”,杂文这朵“花”就很难“放”了。

卢弓同志口头上说他不同意有些人认为小品文有危机的看法,而认为“杂文尽可以而且也必须保持自己的锋利的特色”,但是他的内心里却是不喜欢那些具有“锋利的特色”的杂文的,所以他特别强调“培养正确而健康的批评风气”,而且要常常对“批评的态度与方法上的毛病”“加以讨论”。他的那种想法和看法跟陈其通等四位同志有相通之处,是有它的代表性的。陈其通等四位同志不是为了“在有些刊物上……充满着不满和失望的讽刺文章多起来了”而表示过忧虑吗?

培养正确而健康的批评风气是必要的,但批评的态度和方法可以有各式各样,平心静气的说理是一种态度,一种方法,喜笑怒骂的讽刺也是一种态度,一种方法,这两种态度和方法都无碍于培养正确而健康的批评风气,无庸我们鳃鳃过虑,给后一种方法定出许多清规戒律来。“以理解人”也只能对可以理喻的人;对不可理喻的人只有用“痛下针砭”的方法,于是乎喜笑怒骂的讽刺文有它的存在和开展的必要了。(对可以理喻的人有时候也不妨讽刺,所谓“讽喻”,所谓“谈言微中”是也。)例如胡明树同志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对龙泉毁塔事件应该负责的那个干部,是可以理喻的吗?对这些人不痛下针砭,不严加谴责,怎么去向广大群众进行爱护文物的教育呢?

憎恨呢?媿悔呢?

胡明树同志对浙江省农业厅在徐锡麟烈士墓场上开农业展览会大大地讽刺了一番,浙江省农业厅立刻写信给文汇报辩正,还给胡明树同志扣上一顶帽子,说他“有些‘唯心’成份”。鲁迅说得真对:讽刺作者大抵为被讽刺者所憎恨。

胡明树同志文章里所叙述的固然跟事实有些出入,但也不过“有些”出入而已,并没有什么“大”出入。我是住在杭州的,知道得比较清楚。浙江省农业厅借浙江省工业展览馆的旧址办农业展览会,徐锡麟墓是靠近这个展览馆的,他们就在墓前的祭台上盖了木板房子,里面放些有关畜牧方面的图片、标本等等,在墓的两旁养着不少作为展览品的猪,又把徐锡麟的墓用布围起来,里面堆放些杂物。预展的那一天,浙江省文化局副局长许钦文同志认为这样做法亵渎了革命先烈,当场向农业厅的一位同志提意见,那位同志态度傲慢,简直没理睬他。许副局长回到局里,请一位秘书起草一个文件,准备跟文管会会衔,送请农业厅纠正这种错误。过了几天,那位秘书告诉许副局长,说未便起草这个文件,因为另外一位副局长早已答应农业厅使用徐烈士墓场地作展览会之用了。那副局长是一位党员同志,而许副局长却是民主觉派,因此许副局长就未便再讲话,只好请文管会单独向农业厅提意见了。事实的经过大概如此。胡明树同志把“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误为“西湖陵墓管理委员会”,殊不知杭州市只有一个“园林管理局”,没有什么“西湖陵墓管理委员会”(可笑农业厅写给文汇报的信里也承认有个“西湖陵墓管理委员会”,真是闭着眼胡说八道!)。而浙江省农业厅呢,索性推得一干二净,好像在开幕以前根本没有人向他们提过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这种作风非常恶劣。寻根究底,还是由于那些居领导地位的同志文化水平太低,不懂历史,而又一贯地自以为是,不肯虚心接受人家的意见的缘故。其实呢,为要开农业展览会,亵渎一下徐锡麟烈士,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去年春间,不知道是杭州市哪一个机关发动的,在二十几小时以内,把西湖上的陶成章烈士、冯小青、苏曼殊以及武松等等的墓统统给挖掉了,后来经许多人提出抗议,官司打到北京,才又于二十几小时以内把那些坟墓统统恢复了原状。说起这些事情,使人哭笑不得。早几天,柬埔寨足球队全体队员来杭州游览,我到火车站接他们,同他们的正副团长和一位翻译一道坐车到“杭州饭店”。那位翻译是柬埔寨人,会说中国话,车开过白堤,他问我这条堤叫什么,我说叫白堤;他就问我徐锡麟的坟在哪里,秋瑾的坟在哪里。我觉得奇怪,问他从前到过杭州没有,他说没有到过。问他为什么知道徐锡麟,知道秋瑾。他笑笑说:“革命烈士嘛,我们怎么不知道?”当时我感到一阵热烘烘,怪不舒服地,我汗流浃背了!

然而我们那些犯了亵渎先烈的错误的同志们却毫不愧悔。他们不肯承认自己的无知,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一味怪人家批评。岂但怪,简直憎恨。五月四日文汇报登出的那封浙江省农业厅农政处的来信,是放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老大证据。(原载《文汇报》一九五七年六月四日)

来源:《为保卫社会主义文艺路线而斗争》(上海:新文艺出版社,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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