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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王小厂对王文光的批判

日期:1957-6-9 作者:山西, 王木人

山西、王木人

看了山西日报6月9日登载王小厂同志对王文光委员发言的意见后,我认为总的来说是正确的,但其中有些问题还有商榷的必要。

王小厂说:“难道共产党是奴隶主吗?”肯定说不是!共产党是领导党,这是人人公认的。王委员在发言时只不过把“主人”“丫头”做了个比喻,王小厂就把它提高到原则上。党内是否存在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官腔等现象呢?如果存在,这些都是已被消灭了的官僚统治阶级残余意识在党内的具体反映,只能说它是少数的、个别的,但不能说是没有的。既是王委员个人的感受与客观的存在,就不能认为他对领导党有其它看法。况且在群众语言中“比喻”的词汇是很丰富的,它们的特点是“类似”而不是“等于”。这顶“歪曲领导党”的帽子是否合适!需要研究。

宪法上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民族一律平等,这就说明现在还有不平等的现象。如果没有不符合宪法的事实存在,那么宪法戏没有制定的必要了。同时宪法公布后,不是万事大吉,要贯彻执行还是一个艰巨的工作。近来报纸上刊载有关“三大主义”的发言,如提拔干部问题,有职无权问题,压制民主问题等现象,(当然缺点是双方的,也有些部分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证明,“不平等”现象是存在的。而民主人士这样提一下,也是希望领导党吸取其“正确”部分加以改进的。

“不要抓住一点否定全局”,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点。“具体事物具体分析”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灵魂。二者之间是既矛盾又统一的。知识分子在过去不能说没有包袱,周总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就是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而讲的。如果说知识分子没有问题,那倒难以理解了。王委员在发言中只提到“有些人……平时记账,运动时总算”,谈到肃反问题,前面有个“如”字,这仅仅从若干问题中举了一“例”。要说明的是:“把人民民主专政的统一性质分割开了”,也就是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这是人民内部的矛盾,也就是“全局”。敌我矛盾却是“局部”,否则这次轰轰烈烈的“鸣”“放”“争”也就没有必要了。王小厂同志不应以自己没有做斗争对象这一点而否定“全局”(当然在国家建设方面党的英明领导是“全局”,而缺点偏差是“局部”)。

关于王委员是否“因一句话而就调动了工作”的问题,我认为王委员的发言是代表他个人的感受,其客观事实确是“说了这句话后工作调动了。”王委员既有这样的感性认识,那他本人就不会知道调动他工作的真正原因,如果弄清这个问题,就需要领导单位提供材料来说明他的感性认识是否正确,因为一个人的错误,常常自己看不到。他是否还有现实材料,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要求他提供现实材料的人是缺乏冷静分析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是否妥当,望指正!

来源:《坚决保卫了社会主义文艺路线》(太原:山西省文联,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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