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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白芦关于被诬陷为右派请求党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的报告

日期:1978-7-30 作者:[待确定]

中央组织部、耀邦同志并请上报主管干部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副主席:

我名叫傅白芦,现年54岁,江西省萍乡市人。出身劳动人民家庭(小商),政治历史清楚。原系中国共产党党员,新湖南报编辑委员,秘书长,工资级别为国家工作人员十三级。1958年6月,被作为报社党内反党右派集团重要成员,因“问题严重,以‘坚持真理’自居,态度恶劣,无悔改表现”,划为资产阶级右派中的极右分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后改为自谋生计)的严重处分。1962年3月,经省委批准,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现在长沙市北区房地产公司修建组工作,月工资50元,无级别。二十年来,不管在怎样痛苦、绝望、悲观、困难的情况下,我还在劳动,还在工作,还在改造世界观;在既不是下放,也不是调动工作的情况下,还在锻炼自己的革命意志,也还在从人民中吸取新知识。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爱党爱国,一如往昔。多次的反复的审查,可资鉴证。

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在粉碎了“四人帮”以后只有一年半的时候,就批发了1978年11号文件,采取了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重大政治措施,文件还指出:对于其中确实完全搞错了的,作为个别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现在,我请求对我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因为确实是完全搞错了,是个错案,甚至可以说是个冤案。

我的主要理由是:这个案件是报社当时的总编辑官健平(文化大革命中、经省委查明,系历史反革命),利用他窃取的权力,利用当时主管报纸的省委书记周惠同志和宣传部长唐麟同志的某些弱点,与政治品质恶劣、原报社分管农村报道的秘书长孟树德(现湖南师范学院革委会副主任)相勾结,多方诬陷,蓄意制造的。它完全违背了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当时所作的“必须确有证据,实事求是,不可过分,过分就是错误”的指示,它完全违背了党中央规定的划右派的标准。官健平践踏党内民主生活,破坏民主集中制,肆意颠倒是非,捏造事实,欺骗省委,趁1957年夏季开展反右派斗争的时机,转移斗争的大方向,把在1956年春季开始的、新湖南报党内的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争论中坚持贯彻党中央、中南局有关报纸工作的决定、指示的,抵制他的错误和歪风邪气的;在1957年春未鸣未放,更未乱鸣乱放的革命同志诬陷为右派。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对于官健平所搞的政治陷害,当然应该请求党实事求是地审查清楚,实事求是地予以改正。

在此之前的今年三月间,我曾向原湖南省委书记、现任中央交通部副部长周惠同志寄送了申诉信,说明情况,申述理由,征求意见,向他并通过他向党请求重新审查。但是,一百二十多天过去了,至今没有得到只字片纸的回示。不得已,只好适当扩大范围,分别向有关领导部门和领导同志送呈正式的申诉报告,请求在百忙中抽空审阅、批示并转呈。

为了把事情讲清楚,随同报告送上五个附件。写给周惠同志的两封信,作为附件一,这两封信对事情的全貌作了概述。在1956年的争论中,我所定稿的决议、所作的发言等等,分别作为附件二、三、四、五,这都是按当时的铅印原件全文照抄,未作一个字的增删。因为这些东西,就是将我打为右派的“铁的事实”。在这些附件之前,我作了背景说明,并把1957年8月19日新湖南报公布的有关我的“罪行”的新闻和社论中所作的“结论”如实择抄,以供对照、分析、鉴别。如果只看那个新闻和社论,我真是“罪有应得”;但和原件一对照,官健平的歪曲、卑鄙、阴险、毒辣,就昭然若揭了。当年,我没有看到自己的“定案材料”,更没有在“定案材料”上签字,现在把报上公布的“罪行”结论写在上面,应该是能说明问题的。官健平为了要把我打成与社会上的“右派互相呼应”的“十足的右派”,还将我与民盟湖南省主委魏猛克、长沙市主委康德在解放前后的一些正常的工作关系,而且是受党之命去进行的反对蒋家王朝,促进湖南和平解放,团结新闻界、文艺界朋友的统一战线的工作关系这种关系,官健平是很清楚的挖空心思地用上了“关系本很密切”这样一句含义暧昧,包藏祸心的话,真叫人寒心!这类附加的“罪行”,在我所有“罪行”中所占份量尚少,这里不一一辩正,请在重新审查时一并澄清。

过去,我对于这个错案、冤案的发生,深感难于理解。最近,学习毛主席《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才知道:“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在所难免。不论在正确路线领导的时期,还是在错误路线领导的时期,都在所难免。”从官健平的作为来看,是阶级斗争的反映;从党内生活检查,同民主集中制不健全也是有关系的。七千人大会是总结1962年以前十二年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总结1962年以前的四年来的工作经验的大会,是党的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按十二年算,按四年算,1956年、1957年、1958年都是包括在内的。在党的内部,人民内部,对于工作中的是与非的问题,正确和错误的问题,对于实际工作的不同看法问题,即使是属于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矛盾,也不能用专政的方法,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何况是对待在1956年改进报纸工作的争论中坚持贯彻党中央有关决议的革命同志呢?现在,有毛主席的正确路线指引,在华主席、党中央的正确路线领导的时期,在抓纲治国,拨乱反正的盛世,我有责任提出申诉,请党发现这个错案、冤案。

我向党请求:遵循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遵照党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处理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把我的问题彻底搞清楚。对于历史反革命官健平强加于我的诬陷不实之词,予以推倒;对于我的确实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区分是缺点还是错误?是错误还是有目的的反党反社会主义?予以鉴别,然后予以肯定,不搞“一风吹”。如果确实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罪行,请给予应得的处分;如果确属错案、冤案,则请给予改正,给予昭雪,使我能够“心情舒畅,重新抬起头来”,继续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使我的家属、子女不因我而感到羞辱,受到影响。

当前,在落实干部政策,肃清林彪、“四人帮”摧残党员、干部的严重恶果,解决文化大革命的遗留问题方面,还有困难,还有阻力。我估计到,由于官健平那时掌握了报纸,当年在报纸上公布“罪行”时,其篇幅之长,声势之大,震动了湖南党内外,而且还通过新华社播发到全国报刊。早已先声夺人,预设障碍,如今当然会令人棘手,此其一。二、当年打击面之宽,也极为罕见。编辑委员基本搞完,编辑部中层骨干基本搞垮,株连所及,约五十余人,占编辑、记者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连1956年下半年就已经调离报社的同志,也不能幸免,硬说有这么一个庞大的“集团”。现在请求作为个别的问题予以改正,要冒多大的风险!三、官健平已查明为反革命分子。唐麟同志已跳楼自杀。而周惠同志现仍居要职,看来,对这个问题是决心置之不理了。记得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周惠同志突然将正在街道上靠劳动生活的我和另一些“集团”成员抓回报社,动员揭发周小舟同志包庇我们这批“右派”的“罪行”。我当时真是感慨万千,我和周小舟同志从无个人关系上的接触,只存在正常的工作关系。在我被打成了“右派”以后,怎么知道他包庇了我?我被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如果不是两位年老的父母和四个未成年的儿女无法安置,还得送去劳动教养,连饭票也没有给一张,这还要算是周小舟同志的包庇,倘若不是他的包庇,又会怎么处理呢?周惠同志还亲自来训示,兴致很高。他谈着谈着,脱掉了鞋子,蹲在沙发上,说:“……周小舟在湖南,就是怕我。他的乌龟头一伸出来,我就敲他一棒,他又缩回去……。”还说:“你们是周小舟的墙脚,官健平是我的墙脚,我就是要挖他的墙脚……”。说得慷慨激昂,淋漓尽致。当时谁知道,他自己倒是确确实实和周小舟同志颇有牵连呢?由此可见,现在要请他解开他自己系紧的铃子,恐怕也难吧。但愿我的这一估计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应想象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出现什么况钟式的人物,我只能够而且只应该将希望寄托于我们的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党,寄托于我们的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的党,寄托于共产党人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政治品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对于这种最棘手、影响大、涉及广的问题,可能会是需要尽先给予解决的。我也这样想过,只要我的申诉能够引起党的重视,能够让有关方面的同志知道,在我们党和国家生活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从而对于今后审查干部、评定干部的功过是非、对于党的兴旺发达、国家的繁荣昌盛有所助益,我也就心安了,无愧于党了。

重新审查这个案件,需要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说不定还需要一个打通思想的过程和斗争的过程。这就需要一个不会太短的时间。现在,形势喜人,形势逼人,许多年过六十、七十、八十的老同志老当益壮,争为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作贡献。在这种革命精神鼓舞下,在不可能很快重新审理这个案件之前,我不揣冒昧提出请予安置或是改善处境的问题。我被开除了公职,现在又有了一个工作,应该说是已给了生活出路,还提安置问题似乎是不恰当的。我被打成“右派”后,由于劳动是生活的第一需要,曾在长沙街头拖板车、挑土,后来街道基层看我有点文化,让我学习土建制图、设计、编制预算、办理结算、计划统计,等等,才有了现在的这份工作。不算什么技术人员。而且因为在理工科方面学无根底,半路出家,按现有要求来说,还算是勉强可以的;要想真正搞出成绩来,那就困难了。从现在的身份看,是亦工亦脱(脱产人员),以工代脱。林彪“四人帮”横行时,就下到工地去搞了三年多的副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和“深挖洞”。业余时间极少,想重新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研究一下,争取做点贡献,连借阅图书资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在写给周惠同志的申诉信中,向党请求先改善处境,安排我到什么机构去,搞些文史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为党和人民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先补偿一下二十年来不能正常地为党工作所造成的损失。这种请求,大概不会是过分的。当然,人贵有自知之明。我家境清贫,说是高中毕业,实际上只断断续续地在高中读了两年半书。初中毕业后教了半年小学跳级读了一年半,又到一家报纸当了一年见习记者再去读一年。那时文理分科,读的不是理科而是文科。这是因为党的指引,马、恩著作和社会科学书籍、鲁迅著作和“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民族感情、民主思想的激励。在学校也不是“好学生”,搞社团,闹学潮,差一点被开除学籍。就这样,在抗日战争中期,自己十七岁左右开始追随党参加抗日救亡、爱国民主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在党的地下组织的直接领导下,投入推翻蒋家王朝的斗争,并参加了党。长时期内,是在国统区的一些报纸、杂志、学校从事进步的新闻、文化、教育工作,遵革命之命,写过一两百万字的东西,散见一些报刊,没有能力也羞于编印成集。既不算是什么“人材”,也不算是什么“专家”,只是没有多少知识的知识分子。这期间,党组织曾多次动员我入党,由于一时难以说清的原因,也因为我思想上有毛病,一段时期安于作一个“非党的布尔什维克”,对鲁迅先生没有申请入党,对邹韬奋同志在遗嘱中申请入党,怀有浓厚兴趣。党组织信任我,常把我摆在斗争的第一线,革命所需,义无反顾,畏怯是没有的,牺牲是不怕的。虚名徒具,不过是党让我出头露面而已。待到国民党反动派行将缉捕,党组织通知我撤退,才怀着感恩图报的非无产阶级感情入党。入党后有些进步,但步子不大,速度不快,还是十分幼稚、天真,不如一些同志的干练。解放时,二十五岁,党安排我先后担任长沙大众晚报、省农民报——大众报的总编辑,兼省通俗读物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的前身)编审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新湖南报总编室主任、编委、秘书长,党和人民哺育了我,给了我一切。我了解自己,知道自己并不适宜担任负责的工作,然而服从革命的需要。重任在肩,鞠躬尽瘁,总是努力要把工作搞好;但水平不高是确实的,主观片面也是常有的。对党对同志襟怀坦白,不投靠山头,不拉拉扯扯;但骄傲情绪是有的,自认为正确的时候固执是有的,看到不对头的人和事有些议论也是有的,绝无反党之心,也毫无反社会主义之意。讵料突来横祸,实在是始料所未及。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难道我还会有什么非份之想。不过是请求在自己较为熟悉的工作领域有一个为党和人民效力的机会,在文史战线上充当一名小兵,在组织和集体的监护之下,搞一点个体的脑力劳动,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贡献微薄,死而后已,夫复何求?如果现在需要给予生活出路的人尚多,安置的编制名额有限,那就请先安置急需安置的人,我现在还有一碗饭吃,我不会给党和国家的工作增添麻烦的。

二十一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一瞬。但对一个人来说,几乎是他的生命的三分之一,何况还正是年富力壮的时候,这该为党和人民多做多少事!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继承毛主席的遗志,继承周总理、朱委员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无数革命烈士的遗愿,把我国推进到一个历史发展的新时期。我怀着对于共产主义未来的信心,怀着对于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必定能够实现的信念,写了这份报告。如果我不向党提出实事求是地给予以改正的请求,不向党请求给予一个报效的机会,那就真正是辜负了党的培育,真正是堕落成为资产阶级的右派了。耿耿此心,请党鉴察。

这一报告及附件,请审查批示!倘有不当,请批评教育!

傅白芦上

一九七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傅白芦给原湖南省委书记的信

尊敬的周惠同志:

法国总理巴尔来我国访问的时候,从报纸上看到您出席了招待会。因而猜想您一定在中央某部委担任领导工作。但不知确实的工作部门,这封信就只好麻烦中央组织部转致了。

我名叫傅白芦,原系中共党员,为新湖南报编委会委员、秘书长,工资级别是十三级。1958年6月,在您的主持和决策下,我被作为报社党内反党右派集团的重要成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自谋生计的严重处分(初为送劳动教养,后因我的爱人已因我的事而先下放岳阳,留在长沙的两位年过六十的老父母和四个未成年的孩子无法安置,而改为自谋生计)。这件事,您还会记起的。1962年3月,经省委批准,摘掉右派帽子。现在长沙市北区房地产公司修建组工作,月工资五十元,无级别。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年了,个人和家庭成员的遭遇,无须向您诉说。可以告慰的是,不管在怎样痛苦、绝望、悲观、困难的情况下,我还在劳动,还在工作,还在改造世界观,还在革命,像往昔一样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

现在给您写这封信,是由于:(1)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的感召,党的十一大、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会议精神的鼓舞,我深感应该尽力所能及的为党和人民多做一些工作。今年进五十五岁,还可以将一二十年的余生献给祖国的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2)人民日报发表了系列关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重要文章,充分反映了党的实事求是等优良传统和作风正在恢复和发扬。读后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很有同感。我的问题虽然不属于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事,但本着对党应该说老实话的起码标准,必须向您,并通过您向党汇报自己的真实思想;(3)文化大革命期间,原新湖南报被打成党内反党右派集团的一些人,曾经上诉上访,我没有参加,根据当时中央文件指示精神,在运动后期允许申诉。现在,历时十一年的我国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宣告胜利结束。此时给你写信,想来是属于正常的申诉范围,不致干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4)您现在在中央一个部委担任领导工作,不似1961年以后那段时期的处境,这时候给您写信,不会使人产生“趁机为难”一类的错觉。

反右派斗争是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亲自发动的。在这场斗争刚开始的五月十五日,毛主席在所写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中明确指出:“必须确有证据,实事求是,不可过分,过分就是错误。”我认为:1958年6月对我的处理,是不符合毛主席当时这一指示精神的。我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但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我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对新湖南报工作的估价。新湖南报从创刊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同湖南的其他战线一样,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始终占主导地位。成绩是主要的,在各兄弟省报中也是不逊色的。新湖南报编委会的绝大多数成员,一贯执行党的路线,服从省委的领导,勤勤恳恳、辛辛苦苦的工作,作风正派。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官健平是1955年中期调到报社的,为什么他调来后的短短一段时期,在报社又并无大错的情况下,编委会的绝大多数成员却“突然”堕落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为什么官健平要那么处心积虑,多方罗织,不加区别,不作分析,不顾一切地硬凑出那么一个多达数十人的党内右派集团?如果确有这么一个集团,解放以后这么多年,省委的正确领导又怎么能够体现?事过二十年以后,冷静的回顾一下,从党的立场、党的路线、党的政策考虑一下,尊敬的周惠同志,您是不是也感觉到过分了呢?

(二)1956年春天发生的编委会内部的争论,争论中所涉及到的宣传中央与宣传地方的关系问题,政治思想宣传与生产经验技术宣传的关系问题,在报纸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报纸上的文风问题,等等,实质上是围绕是不是认真贯彻党的办报路线而展开的。我认为,我在报社(从大众报到新湖南报)的多年工作中,以及在编委会的发言,都是努力按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观点,贯彻当时党中央和中南局的有关指示及报纸工作会议的精神的。经过党的九次、十次、十一次路线斗争的检验,是非更为分明。当时在党中央、中南局主管报纸工作的胡乔木、熊复两位同志现仍在中央工作,完全可以将当时的争论如实地摆在桌子面上,请他们参与评议。令人难于理解的是:1956年春天发生的、党内的、属于正常范围的争论,为什么要趁1957年夏季反右派斗争之机来算帐?在56年的争论中,站在党的、正确的办报路线一边的,57年未鸣未放,更未乱鸣乱放的人,为什么突然被作为右派而进行斗争了?毛主席一贯教导要摆事实、讲道理,为什么官健平要搞突然袭击,先定好罪名,戴好帽子,然后才搜罗罪证?官健平甚至捏造据说是您的指示:“没有材料吗?把他往中间一站,材料就出来了。”您看,官健平比“四人帮”的“大棒底下出材料”的“理论”还发明得早得多哩!尊敬的周惠同志,您是不是知道这些情况?

(三)事情需要回到证据上。1958年4、5月间,官健平派人交给我一份“定案材料”,要我看过后签字。我看了,发现其中:有的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有的是拈头去尾,肆意歪曲;有的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无限上纲……仅举一例,我在编委会上,在和官健平平常交谈中,曾经说过:报纸主要应加强政治思想的宣传,毛主席在为《高潮》一书所加按语中指出:“政治是统师,是灵魂”,报纸如果忽视政治思想的宣传,那是不对的。后来,却变成了我“诬蔑省委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我又说过,生产经验技术的文章,不可不登,不可多登,后来这句首先是肯定必须登载的话,却被颠倒为不可多登,不可不登这句首先是含有否定意思的话。真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在当时官、孟等人制造的那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气氛中,我本着对党负责的精神,依然对所有“事实”逐条作了辩正,并写了书面意见,希望会落实一下。但是,我没有再看到什么“定案材料”了,也没有人再要我签字了,六月就宣布处理了。尊敬的周惠同志,证据并非确有,罪案又如何能够确立呢?至于分析上的不实事求是,更是到了惊人的地步!又举一例:官健平多次要将您的名字,如“周惠同志作重要报告”用特大号字体作为主题编排版面。我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要以会议的主要精神作为主题,用特大字体;您的名字作为副题,用稍小的字体。并说明,在高岗事件后,中央曾就东北报纸宣传上的错误发过通报,指示各地方报纸要防止突出地方负责同志的宣传。这件事,从现在来说还是对的,从我当时的用意来说也是好的。后来却变成了我“攻击省委是高岗的独立王国”。风闻您在长沙县高山乡对报社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后,由于所传与报社事实出入很大,我准备向您和省委其他同志汇报。这种想法,从现在来说也是正常的,后来却变成了“企图包围省委,分裂省委,推翻省委。”这不是无限上纲又是什么?尊敬的周惠同志,您看栽诬到了何等程度!处理的过分那就更不必说了。

(四)世界上事情总是复杂的。对人也确有一个认识了解的过程。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够发生呢?首先,不能不使我想到官健平。他最尊重省委的领导吗?口头上和形式上也许很像吧,其实不然。作为报社的总编辑,对于省委很多重要会议精神,他很少作过认真的、全面的、准确的传达;报纸作为省委的一个工具,如何宣传贯彻省委的精神,他很少提出过切实可行的意见;他和孟树德起草过一两次关于省委重要会议的报道,因没有体现省委的精神,都被省委退回重写,而重写的都是后来被打为右派分子的傅白芦……。尤其使人难于忘记的是,56年省委召开党代表会时,会议主席、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致开幕词,官健平不通知记者来摄影,您作报告时,他忽然想起要我通知记者来摄影。我和他商量,认为见报时如无第一书记致开幕词的照片,只有周惠同志作报告的照片,这种安排是不妥的。这个意见有什么错呢?他生了气,后来并向您汇报,回来后还对我发脾气,竟说:“那末,我就是周惠的人,你们就是小舟的人了!”我的天呀,他把党的领导,省委的集体领导,党的上、下级关系歪曲到了何等地步!这哪里是尊重省委的领导?!哪里有一点共产党员的气味?!到底是谁搞宗派活动呢?举一个例子就够了,您知道,在地下斗争的岁月,官健平和我一起生活、斗争过。他到报社不久就拍着我的肩,笑嘻嘻地说:“老傅,我们是老战友,我来了,你当然得帮我的忙罗!我在这里不会很久,我走了就是你接手罗!”扯扯拉拉,封官许愿,还有比这更露骨的吗?说实话,从这以后,我对他这个人就存着疑虑。后来,李瑞山同志和我谈话时谈到官在益阳地委工作时就表现得很世故,我是深有同感的。我和官、孟认识得较早,过去相处关系也很好,如果我对搞宗派稍有兴趣,和他们抱成一团实在是太容易了。官健平对我拉之不成,继之以打,是很可理解的。记得在对我的最后一次斗争会上,我看到实在胡扯得太不像样子了,要求将我的问题送请党的监察委员会去审查。官健平听说后气急败坏地冲进会场,对我说:“送什么监委?我就代表党审查你。你如果胆敢向中央申诉,就加重对你的处分。”手上还挥舞着一份劳动教养条例哩,这还有什么话说!文化大革命中,经省委查明,官长期隐瞒罪恶历史,系一历史反革命。那末,他把国民党反动政客的那套卑劣手段,搬来对付共产党人,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其次,不能不想到孟树德同志。他早在建设报和湘潭地委工作期间,就以不搞团结,喜搞分裂;不搞光明正大,好弄权术;不服从地委领导,爱搞独立王国而闻名,此人与党离心离德,实在是由来已久。新湖南报在内部发行的《情况简报》上刊登读者来信,批评了他的错误后,他一直怀恨在心。调来报社后,一直寻机报复,甚至在编委会上多次说什么“你们新湖南报”。这一点官健平是深知的,而且和我谈过,还为孟“抱不平”。这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一个出谋划策,一个向您打小报告,以搞乱编委,搞垮编委为已任。五六年春天的争论后,省委曾指示各编委将各自的发言,按照发言时的面貌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孟树德却对抗省委指示,以综合两次发言为由,撇开原来的发言,乘机大肆编造材料,大肆挑拨离间,将功劳据为已有,将错误强推于人,用以欺骗省委,制造混乱。待到被发觉后,有关同志仍从团结愿望出发,写成说明,略予批驳。这是白纸黑字,有书可查的。在文化大革命中,他的野心实在是按捺不住了,上街张贴大字报,恶毒攻击省委和万达等负责同志,在党的十三级以上干部中,他算得是第一个出头的“英雄”。其后,与“红色新闻兵”勾勾搭搭,出谋划策;“批林批孔”中,又以“受迫害的领导干部”自命,大反“复辟”、“回潮”,极积投靠“四人帮”伸向湖南的黑手。他又是什么“这回是尊重省委、紧跟省委的人”呢?(注)尊敬的周惠同志,对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万事放心呢?

(注:“这回是尊重省委、紧跟省委的人”这句话,是周惠同志当年说的,他的原话不是这样,而是:“老孟这回抱省委的大腿抱对了”!原话有伤大雅,为了“为尊者讳”,在给他的信中就弄得文雅了一些。这是不对的,还是存真为好。)

(五)唐麟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对这场革命很不理解而跳楼自杀了。对他的品质和作风您比我更为了解,我不想再讲。现在,请允许我对您提点意见:(1)知人的问题。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在《老干部的光荣职责》一文中写得多好。“……把听自己的话,吹捧自己的人,都看作是可靠的好干部。其实,那些喜欢给人抬轿子,吹喇叭的人,往往倒是特别需要打一个问号的”。您在这个方面没有一点毛病吗?(2)1956年,我觉得您“偏听偏信”。现在我还是这个看法。您只听官健平的汇报,而且信以为真。您找争论的另一方的人谈过话吗?(一次也没有呀!)真正了解他们的观点和意见吗?真正掌握他们的优点和缺点吗?尊敬的周惠同志,兼听则明呀!(3)在对待新湖南报的问题上,你没有一点主观、急躁和片面性吗?恐怕还不止一点吧!罗瑞卿同志在回忆周总理一文中,颂赞总理是党的三大作风的楷模。总理“对于同志的缺点和错误,总是循循善诱,使人口服心服,从来不乱扣帽子。发现了批评的事实不确,都要努力核对。”这多么发人深省。您是老干部,在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这样的重大问题上,在对待革命同志的政治生命、政治前途,以及其它方面的影响这样的重大问题上,那么轻易的“一刀切”,那么坚决的“一棍子打死”,至少也是极不慎重的吧!“对于革命来说,总是多一点人好”呀!(4)53年,在整修南洞庭湖的工作中,我开始在您直接领导下工作。此后,我知道您对我是关心的。56年,听说是您示意要提我为副总编辑。我衷心感谢党,感谢省委对我的培育。57年2月,我和一个记者组去衡阳地区作“高级农业社好得很”的调查。走的前一天晚上,官健平和我到您的宿舍(这是我第一次上您的宿舍),向您请示。在谈话中,您突然说:“农村的问题,匈牙利的问题,报社的问题,是一码事。”我大吃一惊,十分冲动,当时就站起来说:“惠政委,我不能同意您的意见。农村问题是两条道路的斗争问题,匈牙利事件是革命和反革命的斗争问题,报社的争论是如何办好党的报纸问题,怎么是一码事?”您大笑了起来说:“老傅的脾气还不小呀!哈哈!你以后会知道的。”我顶撞了您,触怒了您。当然,特别是由于官健平所制造的种种原因,几个月以后,我也果然就“知道”了。不准我革命了。尊敬的周惠同志,那时您对下面的干部,真如外间传说的那样不能容忍一点不同的意见吗?真如外间传说的那样有一些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味道吗?请原谅我的坦率,原谅我的意见中可能存在的片面性。既然给您写信,如不对您直说,那就是我的不对了,倘若有几分讲对了,我恳切地希望您改一改。

也许您会拒绝受理我的这封信,可能认为,这是省委的决定,不是您个人的决定。是的,对我的处分是以省委常委的名义作出的。然而,谁都知道,这件事是您亲自主持办理、亲自决定的。事情的前前后后,您都是十分清楚的。我首先给您写信,征求您对这件事的意见,正是对您的尊敬和信赖。“解铃还是系铃人”呀!

我向党请求:(一)遵照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等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党的政策,重新审理这件事。对于强加于我的诬陷不实之词,予以推倒;对于我的确实存在的缺点和错误,予以肯定,不搞“一风吹”;如果确属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言行,则给予应得的处分。(二)倘若这类问题的重新审查,尚待华主席、党中央作出决定后方可受理,我要求先改善一下我的处境,让我在原先较为熟悉一些的工作方面去接受锻炼考察,比如安排到什么机构去搞些文史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逐渐恢复抄抄写写、读点书、研究点问题的习惯。此后,也好为补偿二十年来不能正常地为党工作而造成的损失,也好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献此一生作出准备。这也是符合党的十一大提出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的。

我请您对这件事提出您愿意提出的意见,连同我的这封信,报请华主席、党中央批转湖南省委重新审理。

我盼望听到您的意见,纵使痛痛快快的批我一顿,甚至建议再给我戴上右派帽子,我也毫不后悔。等待您的回示!

顺致

崇高的敬礼

傅白芦上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三日

来源: 《一九五七:新湖南报人》,长沙:20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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