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7-8-20 作者: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委员会
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委员会(按:黄维忠同志是师资训练部第五班哲学专业第一支部学员。在右派分子猖狂进攻期间,他不仅同意、赞尝右派分子的某些反社会主义的谬论,而且参予了原工作单位的“点火”活动;此外,在对待家庭的态度上,他也有着原则性的错误。校党委和领导小组认为黄维忠的错误思想和行动是很严重的,决定将有关他的错误言行的材料印发全校学员讨论,并在师资训练部全体学员中展开讨论批判。)
(1)黄看了北京大学大字报后,认为“是好得很,不是糟得很”。因而回党校和公安学校后,大事宣扬,要大家“出去看看,见见世面”。在本校整风座谈会上,他说:“看不出北大大字报有什么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何必大惊小怪!”他很欣赏林希翎所讲的“大鸣大放是对群众的考验,也是对领导的考验”,认为“领导应该放手,无条件的放”。
他听到航空学院学生闹事,就说:“这种官僚主义应该这样整一整。”反过来,他认为“党校风平浪静,放的不够”。
(2)欣赏支持林希翎的反动言论。他听了林的谬论后,认为她“年青聪明,知识面广,能独立思考,大胆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揭发了一些事实材料,有很多问题是值得研究的。”当别人不同意他的意见,认为林的言论荒谬时,他说:“不能感情用事,不应一笔抹杀,对林的评价也可以在党校展开讨论。”
在海运仓人大辩论会中,群众情绪沸腾,高呼口号,反对林的狡辩,黄却替林抱不平,为她辩护,责怪积极分子“态度粗暴,不是说理,是压服”。他说:“为什么不让反面意见充分发表?”公安干校有个同志说:“林希翎是坏家伙。”他说:“不应该一棍子把人家打死!”另一个人说:“应该审查林的历史。”他说:“这有什么可审查的。”
他对林希翎所提出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表示“有考虑的必要”。
他认为三个主义产生的根源和上层建筑某些环节处理不当有关。象行政机构庞大、层次过多、等级制度、特权思想等。前者可能产生官僚主义,后者可能产生宗派主义。
林诬蔑我们新社会说:“生活公式化,婚姻恋爱问题上是教条主义。”黄认为“虽然问题不是这样提法,但事实是这样的。”
回到公安学校,他极力向李长城宣传林的谬论,不加任何批判地说:“林说现在的社会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至少不是典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会产生官僚主义。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建立在过去封建法西斯的基础上的。这个问题要好好去研究。”
还说:“胡风是不是反革命,不能做结论。胡风的文艺纲领与我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似。毛主席也讲过90%的高级干部不同意这个方针。”
还说:“林有改革方面的建议,入党需要有70%的群众通过,党员不好,群众还可以罢免。”
(3)他看了储安平发言后说:“国务院可以安排一两个民主人士,这样作既不影响政权性质,又可以发挥民主人士的积极性。”有同志说:“我们应该相信党中央在这个问题上处理得是正确的。”他说:“你不要太迷信”。在“六·八”以后检查右倾思想时,他则说:“应该信任党处理得正确,但是在国务院总理人选中如何体现出党的领导和统一战线呢?”七月十一日部领导同志在部大会上对此问题作了明确的解释和批评后,他仍坚持自己的看法。
(4)他看了文汇报范琰的报导后,怀疑毛主席对“草木篇”批评错了。说:“人家本来不是那个意思。现在弄得流沙河精神很紧张”。
(5)他对右派分子攻击党所用的尖酸刻薄的语句很欣赏,自己也尽量模仿来对党校提意见。他说:“甚至一个字也要推敲一下,唯恐不尖锐,不耸人听闻。”他说:“党校官僚主义严重,非搞大民主不能解决问题。”认为:党校“不如封建衙门,人家还可以击鼓升堂,我们的意见箱是个破鼓,击不响”。
他听说同学商学易可能留在党校工作,便向商说:“党校有些腐朽了,你是新生力量,不要被传染了。”
(1)“六八”前,他在小组讨论时曾说:“社会大变动时期,有些制度要进行根本改革。”同志们追问他是那些制度,他说:“工资制度、等级制度等。”他认为“我们的工资制度有问题,就没有贯彻巴黎公社原则”。在等级制度方面,他说:“整个公安局的等级观念很清楚,公安局大小是个领导,在各方面就很特殊。”黄亲自到市公安局副局长家调查他的住房情况,以便做为攻击“等级制”的材料。他听人说,有个解放军军官,因为穿的衣服好,被“农民打死”,他回公安学校就大加宣扬。
(2)有次在操场上和别人说:“广西饿死人是因为法制不健全,如果死了人要法律制裁,下面就不敢胡作非为了。”
(3)他在最近检查中承认:自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思想上发生了动摇,对苏联的美好生活、先进科学和我国的伟大建设表示怀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也要看它的阴暗面。”“任何变动都要带来一定的破坏性。”“我们国家的许多问题应该重新考虑,一些制度要根本改革。”
(4)在匈牙利反革命暴乱时,当布达佩斯暂时为反革命控制,并到处捕杀我公安战士时,有同志说:“匈牙利事件是反革命挑起来的。”他立即表示不满,说:“这样说根本不解决问题。”
(1)黄维忠在公安学校参加了以李学洵(理论教研室副主任)李长城(业务教研室副主任)为中心的反对学校领导的小集团。他们轻视老干部,反对学校的领导。李长城在一次检讨中说:“我从生理上就对老干部有反感。”他们认为校长“不学无术,不懂教学”平时在工作中则故意刁难领导,百般挑剔。
大鸣大放中,这个小集团企图赶走校长,夺取学校的领导权。一次,李长城和李学洵商议赶走校长办法时说:“向局里提议,要原副校长回校,这样会使局里知道这老头(指校长)不行,就会把他调走,即使不调,也给老头一个精神上的打击。”
(2)黄在小集团的这种意图之下,大肆进行攻击领导的活动。除了和李学洵不断来往商谈外,还到处点火煽动,挑拨群众与领导的关系。黄在公安学校积极宣传北大“搞得好”,宣传林希翎的反动言行。说林“很勇敢”,“敢提意见”。嫌公安学校“有些风平浪静”,并说:“先有急风暴雨,才会有和风细雨。”要别人“提意见要尖锐,要直接了当”,“要把问题集中到校长身上”,并恶意的挑拨说:“领导不敢放,有顾虑,没有贯彻中央精神。”有一次星期天,他看到有人整理座谈会记录,就挑拨说:“座谈会校长亲自参加啦!为什么还要别人大礼拜天加班,真是官僚主义,要是我,就给他顶回去!”
(3)他在公安学校除了在底下积极进行煽动、点火、收集材料外,还在该校召开的座谈会上,否定一切成绩,公然向公安干校提出质问:“公安干校是否要长期办下去?如何办?”要是办下去,他认为需要改变学校的领导形式,并提出了两个方案:①扩大校委会,吸收教员参加;②另建教学委员会。
据最近到黄的家乡调查,黄的家在解放前主要靠粮食投机生意为生,有白洋四千元,土地六十亩,全部出租。土改复查时划为中农(按系村干部当时不了解其家庭经济的全部情况,误划为中农)。
黄的家庭在1956年春合作化高潮中参加了合作社,但因仍想恢复过去的剥削生活,于同年十一月带头退社,私将入社的一头毛驴拉回,以后卖掉;并想把入社土地要回出租,但遭到拒绝。
黄寒假(1957年1月)回家时,青县副县长告诉他说:“你的家在运动中表现落后,对政府各项政策不满,你要加强教育。”黄则含糊其词,敷衍了事。黄回校后,在小组会上一方面大谈其合作化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却根本不讲其家庭退社的事,采取两面手法。本月四日小组同志问到他家是否退社?黄仍说:“没有退”。继续欺骗组织。直到现在,黄仍按月寄钱,在经济上支持其退了社的家庭。
反右倾思想学习开始以后,他对自己的错误思想和行动的严重性质缺乏认识。当同志们要他检查,他说自己的问题和大家差不多,有些模糊认识大家也有,表示应当作为大家的问题共同分析。经大家明确指出他的错误系统而全面,有思想有行动,应彻底检查后,才勉强应付一下。态度始终不老实。
最初只承认自己是思想认识问题,是情绪偏激,不承认是立场问题。第二次检查则是空洞而抽象地谈立场,丢开具体错误事实,在大帽子底下开小差。同时又企图用一些事实,否定自己的错误。后来虽然承认了同志们揭发的一些错误事实,把同志们对他的批判加以汇集,笼统地承认自己有右倾言论、行动,自觉不自觉的走上反党道路,可是又缺乏真诚的深刻的清算。
直到七月二十一日支部大会后,经过全支部同志尖锐地批判,态度才开始有些转变。现在已作了六次检查,虽然比以前稍有进步,承认了一些事实。但是对同志们没有揭发的问题,仍不肯老实交代。对自己错误的严重性不肯正视。
附注:黄维忠同志,男,二十七岁,河北青县人,家庭出身本人自称是中农,有时说是富农(按:应为投机商兼地主),文化程度高中,1949年8月参加工作,1950年1月入党,候补期二年。1951年镇反时,因不老老实实交代过去参加三青团的反动活动,延长候补期一年,1953年1转正。来校前任北京市公安学校政治教员。
解放前,黄在天津中学参加反动组织三青团,参加反苏游行,并有监视同学、密报进步同学情况、发展三青团员等反动活动。1949年入北京最反动的四存中学,任班里的行政区队长,参加过学校的反动党团合并大会。
黄在参加革命工作和入党后,并未彻底交代过去的反动活动和家庭情况。平素狂妄自大,看不起老干部,视遵守组织纪律的同志为“唯唯诺诺之辈”。在检讨中说,他是“以聪明能干,走在时代前面,敢作敢为,无所畏惧的英雄好汉自居”。
1951年镇反时,因态度不好,被列为斗争重点。1952年和另一干部李某勾结,在公安学校党代表大会上反对领导。事后组织曾有结论,说这是“反动活动,是宗派行为,李应负主要责任,黄为得力助手”(大意),黄对结论不服。此外,1953年、1954年也都有过反对领导的活动。
来源:中共中央高级党校 校部办公室编印《整风学习讨论问题参考资料》第12期,195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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