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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铁道报社整风领导小组对右派分子范四夫的处理决定

日期:1957-12-31 作者:(范四夫)

(范四夫)

范四夫,男,三十六岁,一九四○年入党。安徽繁昌人,家庭出身地主,本人成分学生。人民铁道报社副总编辑。极右分子。

主要反动言行:

1、在五月十六日首都新闻工作者座谈会上,发表了一篇系统的反党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新闻纲领。反对党的机关报,说:“既然是机关报,便成为这个机关的下属部门;就要代表官方说话,不便发表与本机关指示、决定相违背的问题”。“报纸也就不能成为群众的舆论机关”。他极力支持新闻界右派分子徐铸成所提出的“列宁的办报原则已经过时了”的谬论。狂妄地说:“我很同意提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报纸的作用和基本任务,有大可研究的必要”。他公开提出主张,要修改党中央有关党领导报纸的一些规定。他还大喊我国新闻工作者社会地位不高,新闻采访不自由等荒谬论调。

2、亲手制订了两个反党的所谓“整风报道计划”。把当时社会上右派分子的反动言论,列在他的计划内;并到处煽动“要给铁道部领导上施加压力”;鼓吹“打破过去同级报纸不能批评同级党委的常规”。当领导上几次指出整风报道有错误时,又采取公开抗拒的态度。

3、他利用副总编辑的职位,纠合报社另一些右派分子,形成反党小集团,他大唱“报馆不闯祸不是好报馆,记者不讨厌不是好记者”。报纸批评“要在太岁头上动土”,“要强人听闻”。他以肯定、支持的态度在报纸上大量登载右派言论;并拒不登载人民日报有关反右派的社论。因而在去年五月中旬到六月中旬这一期间,篡改了人民铁道报的政治方向。

斗争中的态度:曾进行避重就轻的检讨,经再批判揭穿后,索性全部推翻,否认他的罪行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至今仍不肯低头认罪。

处理意见:建议开除党籍,撤消人民铁道报社副总编辑职务,监督劳动,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中央批示:开除范四夫党籍,撤消人民铁道报副总编辑职务,监督劳动。

原载《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四)》,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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