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79-4-8 作者:[待确定]
县委同意县供销社“关于改正田定久同志右派分子结论的报告”
在整风反右斗争中,田定久同志的言论虽有偏激情绪,但在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定田定久同志为右派分子属于错划,应予改正。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长阳县人民委员会(58)长监字242号文件“关于对右派分子田定久处分决定”,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行政24级(40元),从1978年10月计发。
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4月8日
田定九,男,现年55岁,地主成分,学生出身,长阳县资坵公社人,解放前曾参加国民党和三青团为一般成员,1952年参加工作,反右时任赵家堰供销社会计,1958年反右斗争中,经长阳县人民委员会(58)长监字242号文《关于对右派份子田定九的处理决定》结论为右派份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右派份子处理的政策规定精神,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1979年收回安排,现在是火烧坪公社供销社营业员。
原结论:当右派份子储安平发表“党天下”的谬论后。田说:“我也有这个看法和这个主张(指设政治设计院),现在民主人事就是有职无权,事情搞好了与他们无关,要是搞坏了就有了他们。”57年调他到龙潭坪胜龙水渠指挥部修水利时,公开对抗县委郝部长说:“你只会搞主观主义,本位主义”,对原资坵供销社主任王泽善同志(党员)诬蔑说:“王是外行,不能领导内行,还是只有去当马夫”。说:“四位财贸委员樊书记一到基层来,只会叫我们打猪草喂猪子,不了解业务情况。”水渠指挥部指挥长苏南亭同志由部队转下来,不懂群众工作方法,工作粗糙,工地上炸死人,苏区长去作善后工作,去后只开一个会就走了,现场没有看,家属工作没有作。”又说:“县社干部科一年到头只叫下面填几张简历表,县社人浮于事拉尿就碰得到股长,县社经理部只光搞点成批的业务,凡是麻烦的都推到基层社搞,人多了成天在街上当来当去。”攻击粮食和牲猪统购政策,说:“供应粮食确实不够吃,将将把我们这些家伙为难”。对干部李绍伟同志说:“你就是只有国家观点,没有群众观点,把大猪上调给大干部吃,供应群众光只供应一些坏猪。”又说:“合作社增产是用典型推算的,典型确增了产,大面积没有增产,合作社一切都过秤,只是数字表现增产”等言论。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田定九在党的号召下,给一些部门的个别领导同志提的这些意见并不是从反对党的领导为出发点的,只就工作中存在的本人认为是问题的方面提了一些意见,虽然有些意见措词比较尖锐,但不能视为右派言论。经研究,田定九同志的右派结论属于错划,应予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从1978年10月份计发,在农村期间计算连续工龄,但不补发工资。
湖北省长阳县供销合作社1979年3月31日
来源:《湖北长阳28名“右派分子”1979年平反复查批复文件合集》,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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