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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立文划为右派分子复查报告的批复

日期:1979-4-8 作者:[待确定]

县供销社:

县委同意县供销社《关于改正周立文右派分子结论的报告》。周立文同志在1958年整风反右派运动中的一些言论和意见不属于右派言论,属于错划,应予改正。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撤销长阳县人民委员会(58)长监字133号文《关于对右派分子周立文的处理决定》和开除团籍的处分。恢复政治名誉。

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4月8日

关于改正周立文右派份子结论的复查报告

周立文,男,现年45岁,工商业成份,店员出身,长阳县渔峡口公社人,1952年参加工作,反右时任中药材经理部统计员,行政24级,共青团员,1958年在反右斗争中,经长阳县人民委员会(58)长监字133号文《关于对右派份子周立文的处理决定》结论为右派份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右派份子处理的若干政策规定精神,按第四类处理开除团籍,工资由24级降为28级的处份,现在是渔峡口公社供销社营业员。

原结论:周在鸣放中说:“党的政治工作不如我们厨房的那个大饭甑子”。“共产党员都无吊用,都是倾向上级党委,共产党都是两面手挽的。”“卫生科只能起盖章的作用,张科长是木头人,只要经理在下面一说就好象磨子一样转呀转。”“干部探亲一年一次时间太少了,领导干部反正把老婆小孩都带起在,我们一般干部一年一次,要是将来我们没有儿子的话要领导上负责”。领导分配工作他不搞,说:“我的技术不行,你们技术行些,你们自己搞”又说:“药材公司有三派,经理室有官僚派,业务股是老实派,办公室是调皮派”。“56年以前家庭里生活不要我管,现在收入降低了,每月要从我工资项内开支,我的工资又很低”。又说“边整边改是改的小事,原则问题怎么没有改”。“男女都参加工作的生的小孩是国家的人,老婆在家生的小孩是自己的人”等言论。

据查:1957年12月经理部召开会议,选理论组长,有人提到了他,他说:“理论要管政治,我还不如厨房的一个饭甑子”有人说他有水平,他说:“我连一个砂罐都不如”。再查“共产党员无吊用”,当时是和谢忠诚(党员)吵架说的,并说谢是共产党员无吊用。周的言论有错误,有的是对个别人讲的,有的是对自己说的,但从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党反社会主义,不属于右派言论。经研究:对周原结论为右派份子应予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撤消开除团籍的处份。

湖北省长阳县供销合作社1979年3月31日

来源:《湖北长阳28名“右派分子”1979年平反复查批复文件合集》,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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