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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谢先清同志划为右派分子复查报告的批复

日期:1979-4-28 作者:[待确定]

县供销社:

县委同意县供销社《关于改正谢先清同志右派问题的复查报告》,谢先清同志在1958年整风反右派运动中的一些言论和意见不是右派言论,属于错划,应予改正。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撤销(58)长监字199号文《关于对右派分子谢先清的处理结论》及开除团籍的处理决定,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行政24级,从1978年10月计发,在农村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但不补发工资。

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4月28日

关于改正谢先清右派份子结论的复议报告

谢先清,男,现年46岁,贫农出身,店员成分,长阳县都镇湾公社人,1952年7月参加工作,反右时任长阳县供销社办事员,系共青团员,1958年反右斗争中,经长阳县人民委员会(58)长监字199号文《关于对右派份子谢先清的处理决定》结论为右派份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右派份子处理的政策规定精神,按第五类处理,开除团籍,工资由24级降为26级,并记大过一次,在送劳动改造时又宣布按第一类处理,开除工职,62年自动离职回家,1979年重新录用,现在是长阳县农业局工作员。

原结论:51年谢在龙潭坪区公所当通讯员时,事务长李光义贪污公款谢有嫌疑,王同优书记令其反省3天后清洗回家,从此对党怀恨在心,谢说:“共产党处处喊实事求是,讲真理,这种冤枉人的做法就是真理”,“我已经看到这还不是跟过去一样”。55年调县社后,于56年8月与保母谭XX搞皮绊,受到了留团察看的处分,从此又加深了对党的不满,工作消极疲踏。经常说:“我们是落后份子,我就是看不得一些假积极的”,当全国整风时,右派份子储安平党天下的谬论发表后,他认为“这个人不错,水平高,党员在各部门当头头是全国性的问题,而他只用三个字就全部反映出来了。”在反省中承认:“因我不是党员,只有改变这种提拔干部的条件,我本人才能得到提拔,所以从内心是拥护他的说法的。”又在57年8月24日小鸣小放时,在一张大字报上写道:怪不得干部反映现在是官官相卫,在处理干部上对领导宽,对一般严,对人家马列主义,对自己马虎主义。”又说:“县社科长只有周绍祺、李兴瞭、罗培烺(都是右派份子)三科长行,覃凯、王心环、贾天祥经理,张继炎主任都是凭党员牌子吃饭的”、“乡支书不重视财经工作”,谢在理事会上说这就是“以党代政”又说:“领导对我不重视、冷淡,是造成我的骄气暮气的原因之一”。受团组织给予留团察看的处分期到后,团小组长邓必均同志找他谈话,叫他写申请书取消处分。他说:“我不晓得,我没有受什么处分”(其实他知道,处理在支部大会上通过本人在场)相反的写申请书退团,思想非常抵触。谢向张胜凡(右派份子)说:“他们说不入工会就是落后份子”。张说:谁要说我是落后份子,我就打他几托”。谢说:“龚炳环(榔坪区书)是恶霸作风”。在榔坪搞中心时说:“县里早就通知我回去,就是区委把我压倒”、又说:榔坪焦区长是“有职无权”的名誉区长”等言论。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谢先清同志提的这些意见,不属于右派性质的言论,经研究:谢先清同志的右派结论,属于错划,应予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团籍作退团处理,恢复原工资级别,从1978年10月份发给,在农村期间计算连续工龄,但不补发工资。

湖北省长阳县供销合作社1969年4月11日

来源:《湖北长阳28名“右派分子”1979年平反复查批复文件合集》,中共长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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