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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支部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朱耀堂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8-2-15 作者:(朱耀堂)

(朱耀堂)

朱耀堂,一九三八年入党,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党总支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在这次整风运动中,朱耀堂在阶级斗争的紧要关头,配合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进攻,他公开地和背地里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党阴谋活动。

在整风运动中,朱耀堂公开地攻击党组,他别有用心地诬蔑党组说:“党组形式上是集体领导,实际上是少数人包办代替”。“从一九五五年到现在院和党组对刑事方面的方针政策没有很好地研究和具体贯彻,因此造成刑庭工作上很大困难”。认为“院领导和党组对刑庭工作的指导存在问题”。他说“从院首长的分工上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

朱耀堂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也进行了恶毒的攻击和污蔑。他说:“审判委员会问题很多,对案子讨论简单,有的只有一个‘杀’字,或一个‘判’字”。他为了煽动刑庭干部攻击审判委员会,他歪曲事实说:“审判委员会讨论死刑案件三分钟一个,一分钟一个,一个上午就十几个,全通过了,究竟审判委员会是怎样掌握的‘少杀长判’”。他把审判委员会说成是少数人包办代替的不民主的形式的机构,他说:“审判委员会委员分三级:党组成员委员、非党组成员委员、列席人员”。“在会上往往几个人一发言,其他的人就不说话了”。认为审判委员会不慎重,不民主,有些人有反对的意见也不敢拿出来。

朱耀堂不仅攻击了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而且对院领导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攻击。他反对院领导同志亲自参加办案,他说这样做花费相当多时间“真是侍候不起”。他反对领导亲自接待来访说:“院领导亲自接谈来访很好,但也给我们工作造下困难”。为了煽动刑庭干部对院领导个别同志进行攻击,他说:“×××副院长审核案件相信秘书,不相信审判员”。朱耀堂对于在工作中的错误从来就没有认真检查过,他对领导善意的批评采取抗拒的态度,他说:“院首长对刑庭工作只有批评,很少帮助和指导,有的批评起了积极作用,但是有的批评起了消极作用”。

在整风运动中,朱耀堂背着党进行了一系列的阴谋活动。他利用他的院整风领导小组成员、刑一庭整风领导小组长、总支副书记和刑一庭支部书记等合法身份,以参加小组座谈会、个别谈话的机会,煽动点火,挑拨离间,破坏团结,造谣诬蔑,丑化领导,猖狂地向党进攻。他在小组座谈会中作过许多煽动性的发言和恶毒的攻击,但他都不让作记录。他说:“高院有哼哈二将”,“是少数人当权作主”,有“当权派”,“一把手、二把手”。并到处点火,把党组成员排列次序,企图破坏党组的领导核心。

朱耀堂进行反党阴谋活动是有他个人野心的,他公开地向党伸手要地位,他说:“从领导力量配备上也有问题,刑庭党组成员只有贾潜一个,如院里对刑庭加强领导,应该增加党组的成员。审判委员会的成员也只有两个。我认为应加强党组和审判委员会对刑庭的领导”。很明显,朱耀堂已经道出了要增加刑庭的党组成员和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增加谁?自然是他自己。

朱耀堂在刑一庭副庭长任内,党对他是信任的,他虽然不是党组成员,但党组召开会议大多数他都参加了,特别是讨论有关审判工作问题,他都被邀参加,但他不仅不坚决执行党组的决定,反而抗拒乃至诬蔑。一九五四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为了执行中央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八日“关于死刑批准程序的重新规定”和了解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情况,规定改判案件必须征求省市党委和下级法院的意见。朱耀堂反对这个决定采取了巧妙的手法,指示审判员将不应发回更审的案件,大量发回更审,他说:“我在一九五五年肃反时,提出处理案件采取大量发回更审的办法,第一因改判领导通不过,第二因改判征求意见下边不同意,发还更审好办事。而且发还更审首先从时间上拖一下,原来要杀的,后来就不一定要杀,原来不同意改判的,后来就改判了”。他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由于他这样做法,使不少应该及时镇压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的镇压,严重地削弱了人民法院的专政作用。朱耀堂为了反对党组关于改判案件必须征求省市党委意见的规定,认为征求意见,是造成“迁就思想”和造成“错案”的原因,他说:“迁就思想的客观原因,是上面通不过,下面顶”,“发生错案与迁就思想有关”。朱耀堂为了摆脱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歪曲省市委审批案件的真象说:“所谓省市委,并不一定是整个省市委,只是党委的个人”。

朱耀堂几年来在刑庭工作中,一贯反对中央反右倾的方针,抗拒领导对刑庭右倾的批评,他说:“刑庭几年来感到压力很大。主要是右倾帽子的压力”。他在实际工作中,强调“对被告有利”论,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并公开支持贾潜的旧法观点,为贾潜鸣不平,反对院领导对刑庭学习法律科学中的教条主义的批评。

朱耀堂存在着严重的骄傲自满情绪,几年来由于作了一些工作,表现得沾沾自喜,自高自大,毫不虚心听取领导上的批评和同志们的意见,他十分缺乏自我批评的精神,很少勇于修正自己的错误。因此,他对党逐渐滋长着不满的情绪,同党的距离越来越远,以致在整风运动中,当右派分子向党猖狂进攻的时候,他便以为时机已到,积极进行鼓动和配合右派分子向党猖狂进攻。他已经完全丧失了党性,成为和共产党员的称号完全不相容的右派分子。为了严肃党纪和纯洁党的队伍,支部大会一致通过开除朱耀堂的党籍。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朱耀堂简历

朱耀堂,男,现年三十六岁,山西省洪洞县人,家庭成份城市小资产阶级,本人学生出身。一九三七年九月参加革命,一九三八年六月入党,历任晋冀豫区党委特务连排长,一二九师后方政治部保卫部干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直工科副科长,区长、组织部长,县大队政委,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审判组长等职,一九五四年任刑一庭副庭长迄今。

来源: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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