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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穆在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机关干部反右大会上的交代民革省协支部以张显岐为首的右派小集团罪恶活动

日期:1958-2-24 作者:[待确定]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机关干部从1957年7月开展反右斗争以来,至1958年1月间,先后在本会和平解放台湾工作办公室(四办)揪出右派分子本会常务委员兼该办公室主任张显岐,秘书组组长林侠子,组员徐智;在社会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三办)揪出右派分子该办公室主任李则谋、副主任钟锦棠,秘书组组长陈孝伟,组员李玉、徐福海、张羽、吴曾让;在学委会办公室揪出右派分子该室工商界讲习班工作组组长梁伟;在秘书处揪出右派分子总务组组员蓝中青;在本会委员工作组秘书组揪出右派分子该秘书组组长林志光等共13个右派分子。他们被打成所谓的“张显岐、李则谋右派集团”。】

1956年7月间,民革广州市基层组织改建支部,民革市委决定以省参小组为建支试点。起初民革市委原决定将省参、省协两个单位的成员合并筹备建立一个支部,后来由于张显岐、彭晓帆、魏汉新等几个人的反对,(他们主张分开建支)致建支工作拖延了一个多月,结果民革市委迁就张显岐等的意见;改变原来的决定,同意将省参、省协分开建支。何以张显岐这样热中于省协单独建支呢?因为他估计到,以他在省协的地位——省协常务委员兼四办主任;省协建支后,主任委员一职是非他莫属的。由此可见,张显岐从省协民革建支开始,即已暴露了他的政治野心,他以为这样,便可以控制民革省协支部,作为他的“政治资本”,以便实现他的政治野心。

民革省协支部成立后,支部选举结果,果然张显岐当选为主任委员,他的初步计划已告实现。从此他便处心积虑,俨然以家长自居来“领导”支部工作,一遇有机会,他便施展其积累“政治资本”的伎俩,并利用党整风机会,在鸣放期间,以民革省协支部为据点,向党作疯狂的进攻。在民革省协支部建支之初,支部委员及候补委员共7人,这7人中绝大多数均系抱着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目的,来从事支部工作的,而且都对党怀着程度不同的不满情绪。大家都“气味相投志同道合”,张显岐就更可以操纵自如,于是一个小集团自然就围绕在民革省协支部形成。(现在此7人中被点名为右派分子的已有5人)我是支部秘书委员,是支委骨干之一。当这个小集团贯彻右派路线的时候,我不但不能站稳立场,加以揭发和检举,相反的,我是同样的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的立场,参与这个小集团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活动,成为这个小集团的骨干之一,而且在某些活动中,我的恶劣表现相当突出(如机关支部吸收社会人士问题及鸣放问题)。近一个时期,经过省协领导和同志们不断的启发和教育,使我的觉悟逐渐提高。我现在认识到这个反党小集团的形成以及自己参与这个小集团的罪恶活动,且是骨干之一,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得坦白承认和无情的揭露;同时我又认识到,这个反党小集团利用民革省协支部的合法组织,做出一系列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恶活动。我现在把这些活动作出交代和检讨,请领导和同志们给予严格的批驳和斥责以至给予严格的处分。

民革省协支部自1958年8月间建支起至1957年6月间反右派斗争开始止,将近一年来在张显岐的把持和影响下,在支委几个主要成员钟锦棠、林志光和我以及杨勉、徐智等的同情和支持下,其罪恶活动主要表现于下列各方面(特别突出表现在发展组织问题及鸣放问题上):

一、在发展组织方面

张显岐过去是一向反对民革市委所谓“关门主义”,主张“积极”发展的,在民革市委定1956年工作规划时,他又认为这个规划对发展组织是保守的,及后民革市委扩大了发展指标,还认为不够“积极”,他这样积极反对民革市委的“关门主义”,反对民革市委保守,显然是违反了民革中央“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也就必然走到恶性大发展的道路上去。当时支委几个主要成员都对党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感到兴趣,虽然在言谈间没有流露什么,但在精神上都认为这个方针提出后,民主党派“大有可为”,要求“发展组织来赶上形势”,大家都对民革市委过去的“关门主义”表示反对,都认为民革市委的工作规划过于保守。张显岐更是多方设法抓住一些具体问题,来贯彻他的大发展的策划,在1956年支部制定9—12月工作规划时,就定出发展指标20人,当时支部成员仅18人,指标定20人,就是要发展一倍以上。同时张显岐又利用他自己是民革省委候补委员,在民革省委会议上提出机关支部可以吸收社会人士的主张,企图通过省委会议来实现他这个荒谬主张,当时民革省市委领导同志不采纳他的荒谬主张,他表示极度不满,于是他抓住民革省协支部,企图通过支部来贯彻他的“策划”。当支部讨论1956年8—12月份工作总结时(1957年初),他便传达他在民革省委会上提出他的主张的经过,并“鼓励”大家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又表示要力争这个主张的实现。当时支委几个主要成员在思想上已同情“大发展”,对他的主张都表示同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支部会议遂通过了工作总结,并在总结上加上一项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而我对这个问题更表示十分“积极”。一方面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把有关这方面的意见综合写在总结的建议上;另方面并应“广东民革”编委会的邀约,写了一篇文章,对这个荒谬主张补充了一些意见(如提出特别是统战单位的机关支部更应该可以吸收社会人士),钟锦棠是组织委员,为了表示他“尽职”,对这个主张也极感兴趣。总之,支部在张显岐以及支委几个主要成员的影响下,在支部会上贯彻了张显岐这个荒谬主张。支部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和在建议中,还拿民革党章和上级指示“发展组织应着重社会人士”作为“理由”来达到要胁上级的目的,就是说,企图以所谓群众的意见,以党章及上级指示作幌子,造成一种所谓舆论,来要胁民革市委改变原来的决定,同意这个荒谬主张。假如这个荒谬主张一旦付诸实施,其在政治上所产生的后果,一定是非常恶劣的。

在联系社会人士问题上,张显岐也感到特别兴趣,他是极力主张尽量联系,愈多愈好的。民革省协支部在1956年9月—12月工作规划中定出联系指标为70人,支部成员仅13人,就是平均每人要联系5人以上,在张显岐的“领导”下,支委几个主要成员都赞同大联系,并以“介绍联系无须负政治责任”来鼓动大家尽量联系,因此造成了不问对象,盲目追求数字的恶果,这样恶性大联系的结果,必然是敌我不分,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开了方便之门。张显岐所介绍联系的社会人士就有不少这些人物。

在恶性大发展和恶性大联系问题上,因为民革省协支部委员几个主要成员都是抱着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思想,都有一定程度的政治野心,都希望在大发展大联系中来“壮大”支部,提高自己的“威信”,达到向上爬,满足个人可耻的名位欲望的目的,并进一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我就存在这个动机来对待这个问题的。张显岐更是企图通过这个问题来积累“政治资本”,培植私人势力,进一步对党分庭抗礼。这样就形成了支委几个主要成员和张显岐一唱一和,步调一致在支部会议贯彻了这个荒谬主张。支委并曾商讨决定以自报、分工、包干的办法来实现这个大发展大联系的“规划”。可以说,以张显岐为首的围绕在民革省协支部的反党小集团,就无形中在这个问题上开始形成,亦即开始暴露它的罪恶活动。

二、在鸣放方面

去年5月间展开整风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鸣大放,帮助党整风。以张显岐为首的围绕在民革省协支部的反党小集团,以为时机已至,张显岐以及支委几个主要成员在听过肖雋英同志传达全国政协开会时鸣放情况的报告后,当时民革市委尚未正式以文告布置鸣放。民革省协支部就迫不及待地鼓动成员带头鸣放,支委几个主要成员张显岐、钟锦棠、林志光和我都曾参加省政协全体会议,并都曾听过肖雋英同志的动员报告,于是都对所谓大胆揭露矛盾,带头鸣放表示十分“积极”,表示要“带动”成员“带头鸣放”。而张显岐对鸣放更感到十分兴趣。他为了搜集更多的“材料”以便带到统战部去大肆放毒,疯狂向党进攻,便在支部会上多方鼓动成员大胆鸣放即尽量放毒。并于会议完毕交带我将所有鸣放“材料”整理起来交给他带到统战部去,我担任秘书委员又担任会议记录,思想上又同情大家放毒,于是便漏夜执行了张显岐这个“任务”,把当时鸣放出来的所有毒素的材料都整理出来交给张显岐(这些材料我早已在去年10月间,我未被点名为右派分子时向组织交代),同时在那次支部会议上,张显岐还赞赏我在省政协全体会议上的发言,阻止我向统战部作书面检讨,并说支部将尽力支持我。而我自己一方面在思想上原来不愿作书面检讨,受了张显岐的阻止,就更不愿作检讨;另一方面我又初步认识到我在省协大会上的发言可能有错误,怕引起“报复”,也曾希望支部同情我,防止“报复”,由此可见,在张显岐的影响下,在支委几个主要成员支持下,那二次支部大会的表现是极端恶劣的。一方面大量放毒,表现为疯狂向党进攻;另一方面妄图以支部对抗党。这就表现出,以张显岐为首的反党小集团利用民革省协支部的合法组织为据点,并利用党整风运动的机会,向党展开了疯狂的进攻。

我自己对鸣放问题上的表现是极端恶劣的。由于我出身于封建资产阶级家庭,解放前的历史是丑恶的,解放后七八年来又根本没有受到改造,资产阶级的立场原封不动,加上个人英雄主义极端浓厚;再由于党不能满足我个人可耻的名位欲望,引起了对党不满,我便利用鸣放时机来发泄不满,对党施行攻击,于是采取狂风暴雨的姿态来对待党的整风运动。同时由于去年5月间组织邀我列席省政协全体大会更加感到骄傲自满,认为可以在大会上大显身手,一鸣惊人,这时我的气焰高涨,目空一切,对党不但毫无感情,而且发出了种种恶毒的谬论,对党施行疯狂的进攻。省协大会闭幕后,因为自己衡量一下,我在省协大会的发言可能有错误,但又顽固地坚持自己的错误;同时我又希望大家尽量鸣放,即尽量放毒,虽然在那两次支部会上,我本人没有发言,但我的思想上是支持右派谬论,同情放毒的,由我忠实地执行张显岐搜集“材料”的“任务”便可证明。可以说,我在那两次支部会议,那怕我本人没有再放毒,但却起了助长歪风,推动逆流的作用,成为这个反党小集团主要骨干之一。

三、在统战政策方面

这个小集团的成员一般都对现职不满,亦即是未能满足个人的野心,因而都以“统上不统下”、“统城不统乡”来污蔑统战政策,换句话说就是认为统战政策统不到自己头上,不能统到满足自己的野心。张显岐和我都曾对统战政策加以恶毒的攻击;钟锦棠在他未升参事前;曾表示极度不满,经常发牢骚;林志光则认为省协是以党代政来攻击统战部对省协工作没有搞好。

四、在打击领导方面

张显岐对叶春同志和苏翰彦同志都表示极端不满,钟锦棠林志光和我都曾攻击过叶春同志,林志光同志更以“以党代政”来污蔑党对省协的领导。去年6月初省协正式布置鸣放时,这个小集团曾利用支部委员会会议(6月7日)通过了攻击省协领导对鸣放不重视。张显岐主张用书面对省协领导提意见,钟锦棠主张要饶部长亲自来主持鸣放才足以表示重视。支部组长林侠子认为省协布置的学习内容不结合鸣放的实际。副组长李鼎谋认为统战部布置鸣放就表现出统上不统下。总之,在这个小集团的影响下,民革省协支部专门找领导的缺点,并歪曲事实或夸大缺点来对领导施行攻击。此外,这个小集团成员都对省参、省协1956年的评级评薪表示不满,林志光并且对省协职工的宿舍分配表示十分不满。徐智还污蔑本会港澳同胞接待工作办公室为“四不管”等等。

五、同情储安平“党天下”的谬论

这个小集团成员虽然在言谈间没有显著的赞扬“党天下”谬论,但在思想上是同情“党天下”谬论的,如张显岐对“关、管、杀”的谬论,林志光“以党代政”的谬论,以及我对人事政策的攻击(所谓用人唯党龄)等都是由于存在同情“党天下”谬论产生的。

我在揭露以张显岐为首的围绕在民革省协支部的反党小集团的形成和它的罪恶活动后,我得再次坦白承认,我是这个小集团骨干之一,参与了这个小集团的罪恶活动,特别表现在恶性大发展和鸣放问题上,我在这两方面的确起了“军师”或“参谋长”的作用,因此我的表现是极端恶劣的。如在机关支部吸收社会人士问题上,我起草总结、提建议、写文章;在鸣放问题上,我首先在省协大会放毒,又拒绝作检讨,并希望支部支持我的谬论,又替张显岐搜集“材料”。我这样做法,助长了歪风,推动了逆流,因此我的罪恶是严重的。我在受到启发教育后,认识了这个罪恶,决心转变立场,坦白交代,低头认罪;并希望通过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挽救,能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今后誓愿在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来源: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机关干部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张显岐、李则谋右派集团及其他右派分子的材料》,195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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