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8-0-0 作者:(关百胜)
(关百胜)关百胜,四十四岁,山西人,一九三八年入党。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学生,卢湾区人民委员会区长,中共卢湾区委常委委员,卢湾区人委党组书记。十二级。
(一)污蔑领袖。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话发表时,恶意地攻击说:“事情是他(指毛主席)惹出来的,当然他要讲话了。”并公开说:“现在不行啦,毛主席也有官僚架子啦。”
(二)企图取消党的领导。曾多次提出要取消区人委的党组,说:“党组作用不大”,“人委党的组织不要有二套”。并主张取消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说:“不要管到教会内部去。”
(三)积极支持右派向党进攻。当关收到右派分子黄苗夫的反动小册子后,回信支持,要他“继续发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以致得到右派分子的“感激”,认为他的反动活动“是与陈、章(乃器)、关(百胜)三公的指示分不开的。”当群众要求撤掉黄的职务时,竟说:“撤职对他没有帮助”,“对右派分子不要一棍子打死。”并攻击市委召开宣传会议是“名不符实。”
(四)攻击肃反运动。曾公开在会上说:“教育科肃反的成绩是次要的,还是主要的?要研究。”污蔑区人委机关肃反“浪费了不少钱,搞不出什么名堂来”。打击肃反外调干部说:“如果出去参观我也愿意”。并攻击党的肃反政策,说:“胡风、龚品梅都是以反革命逮捕,但到现在也没有判决。”
(五)支持闹事,到处放火。公开号召可以将“不称职的科长拉下来”,并利用某些基层干部工作叫苦的情绪在群众中进行煽动。对艺徒闹事,则说:“这是我们的错。”
开始态度恶劣,拒不承认事实,经数次斗争,才被迫低头承认;斗争后表现尚好。
开除党籍。降职、降级、降薪(由十二级降为十五级)。
来源: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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