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中共第二商业部机关委员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朱华党籍的决定(朱华)

日期:1958-3-17 作者:[待确定]

朱华,男,三十五岁,地主兼商人出身,商人成分。一九四三年三月参加工作,同年八月入党。历任区助理员、区长、总务科长、机关商店经理、专区贸易公司副经理、冀东贸易公司副科长、华北合作货栈任秘书。一九五○年因霉坏玉米的失职错误,曾受党内警告处分。一九五一年调任全国合作总社粮食经理部副经理。一九五三年任供应二局(现生产资料局)肥料处处长。一九五六年八月入高级党校学习,一九五七年五月任财会局副局长(未到职)。

朱华在整风鸣放期间是以两面派的手法向党进攻的。他在党校伪装积极,而到机关则纠合党内外右派分子、对党不满分子和肃反对象组成一撮反党力量,进行阴谋活动,出谋划策,蓄谋推翻党的领导,达到其个人野心的目的。是该局右派反党集团的为首分子。

一、整风开始,朱即找生产资料局党内右派分子罗文辉(付处长)密谋数次,朱提出生产资料局的整风重点是“群众对党组织的离心离德”,“过去有威风的人,这次要挨一下,过去低着头的人,这次倒痛快”。他认为把过去的问题摆出来“姜绍奎的总支委员、支部书记都当不成了,通过这次运动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他们为了煽动群众,对可以掌握利用的对象,都一一进行了分析,确定联系谁,如何联系,如何在鸣放中提问题。并教给罗进攻的策略“要看群众如何提意见,看领导表示什么态度,然后再分析批判”;“提问题要在适当时机和适当的场合,要看领导的态度办事”。鼓励罗说:“你看问题客观,有批判能力”,“这次整风反不到你,这些问题也联系不上你”;“运动中有个规律,开始都得冒一点,三反运动中正是因为你坚持事实求是,才撤了你的职。现在大鸣大放,过去的问题是会重新做结论的。”但又嘱咐罗说:“三反问题,你自己可不要提出,提了是站不住脚的。”朱在勾结右派分子罗文辉的同时,也曾与对党不满分子梁玉(因腐化堕落判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并受党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四次密商改组党支部和攻击行政领导的问题。

朱、罗反党阴谋被揭发后,朱为了抗拒党的检查,分别与罗、梁订立了攻守同盟。并指示罗:“要积极参加反右派,以免领导怀疑。”

二、幕后策动右派分子丁瑞祥(肃反对象)、对党不满分子王中涛(其父被我镇压)、薄育华(肃反对象)、于仁德(国民党员)等向党进攻。大鸣大放时期丁瑞祥是生产资料局向党进攻的急先锋,丁的很多意见是取得朱的支持以后才鸣放的。朱鼓励丁说:“我们能够相互交换意见,这是我们的统一战线。”有些问题,朱指到那里,丁放到那里。于仁德对评先进工作者和评级不满,朱对于煽动说:“局内处理这些问题和党的原则是相违背的”,鼓动于大鸣大放。并要于向领导上说明“这几年不是在消极抵抗,而是正常忍耐”,“你提出来,支部不敢找我”。朱并指示于鸣放这些问题时“要求主任、局长、团总支和群众参加,要求组织上给你恢复名誉,对你重新评价”。肃反后朱与薄育华接触少,鸣放期间,朱亲自找薄到他家,朱说:“过去来往少是有某些客观原因”,“希望今后多加联系”。薄对补助不满,朱挑拨说:“对你的补助问题组织上有缺点,但我在里面是很难说话的,想你可以谅解”。朱还煽动王中涛说:“这次整风我很轻松愉快,那些作风恶劣,做过见不得人的事的,有个人企图的就会害怕。”因此,王更加攻击党支部有宗派,认为朱受了“屈”,并积极向群众传播。

朱华成为右派分子不是偶然的,反右派中,查出他隐瞒地主出身,和商人成分;伪造学历和入伍、入党时间;隐瞒入伍前参加日伪新民会受训,并为新民会监督民工挖封锁沟和充当爱护队联络员的一段历史。朱华在参加工作后一贯坚持与党对立的立场,政治品质极端恶劣。他在十二地委任总务科长、机关商店经理时,曾贪污四、五千斤小米,还向敌区贩粮走私,曾用枪威胁群众,并殴打村农会主任。一九四八年还用贪污粮款贷给商人生息。他在农村工作期间,曾四次包庇地主逃避农民斗争。一九五○年他在华北合作货栈时,介绍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参加工作,并视为亲信。有意识地为章田隐瞒三青团员身分,介绍入党。朱华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非常严重,一贯骄傲自满,目空一切,对领导上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打击别人,抬高自己。一九五三年粮食经理部改为供应第二局后,焦玉波同志任副局长,他任肥料处长,朱即认为业务都是他搞起来的,到处拉扯扯扯,制造纠纷,并恶意地损害焦的领导威信。一九五三年年终鉴定和一九五五年检查支部工作时(当时朱任支部书记),曾对其进行过批评,后即选姜绍奎同志为支部书记,便极表不满。整风开始后,利用整风的机会,进行了反党活动。

根据朱华的反党言行,在整风中暴露的历史情况及政治思想品质看来,朱华实际上是一个混入党内未经改造的地主、资产阶级分子。除依据对右派分子十的处理原则,在行政上给予撤职处分外,经生产资料局党支部大会通过,部党委会讨论决定,开除其党籍。

原载《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四)》,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