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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第五次全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刘洪涛党籍的决议(刘洪涛)

日期:1958-4-13 作者:[待确定]

中共河北省四级干部会议和河北省委第一届第五次全体会议,彻底揭发和批判了省委统战部长刘洪涛(省委常委)罪恶的反党活动。这是河北省党组织在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斗争中的一次重大胜利。这个胜利,对于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的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刘洪涛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者。他的浓厚的个人名利欲望是永远不能满足的,也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正因为如此,他就从卑鄙的名利观点出发,长期对党不满,以致一步一步地走向反党的道路。去年夏季,当资产阶级右派利用我党整风时机向党发动猖狂进攻的时候,他以为实现他的个人野心的条件成熟了,便和党外的右派分子站在一起,里应外合,向党进行了恶毒攻击。特别是在去年八月省人代会反击右派分子王葆真的斗争中,他使用了资产阶级的各种卑鄙手段,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党活动,破坏省委的决议,破坏反右派的斗争。身为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副主席的刘洪涛,就这样甘心充当了资产阶级右派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

刘洪涛在去年大鸣大放期间和右派分子王葆真结成政治上思想上的反党联盟,向党进行了猖狂的进攻。王葆真在去年三月全国政协会议上,借水利问题向党和人民政府发动了攻击,否定党和政府几年来水利工作的巨大成就,诬蔑党和政府“虚掷”水利经费,给河北人民造成了严重的灾害。刘洪涛对这种颠倒黑白的谰言不但不愤恨、不驳斥,反而倍加赞扬,百般叫“好”,并在去年五月省政协会议期间,与王葆真图谋划策,结成联盟,企图借口水利问题,混淆视听,迷惑群众,制造混乱,达到他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恶目的。

当党和人民彻底揭露了右派分子王葆真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阴谋,并展开斗争的时候,刘洪涛不仅不幡然悔悟、低头认罪,向党交代,反而加紧活动,千方百计地包庇右派分子王葆真,掩盖他自己的反党罪行。在省人代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刘洪涛为了破坏大会对王葆真的斗争,隐瞒王的反动言行材料,多方为王进行辩解,煞费心机地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王葆真粉饰装璜成“好人”,坚决反对在大会上对王进行彻底批判。在人代会对右派分子王葆真已展开斗争后,刘洪涛竟借其省委统战部长的身份,使用威胁手段,玩弄两面手法,阻止其他同志对王葆真进行批判,妄图挫伤人民代表对右派分子极端愤慨的斗争情绪。

政治思想战线上的革命浪潮是不可阻挡的,人民代表的斗争意志是不能动摇的,右派分子的诡计是不可能得逞的。王葆真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阴谋被戳穿了,右派分子的丑恶面目终于完全暴露了。在这样的形势下,刘洪涛不仅没有接受应得的教训,幡然悔悟,放弃他的罪恶活动;相反的,却和王葆真暗中勾结,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顽抗到底。并为王葆真“申冤”,妄图策动王葆真翻案。

根据刘洪涛一连串的反党活动的事实,省委全会一致认为刘洪涛已经完全背叛了党,堕落成为资产阶级右派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刘洪涛所以由一个“老”党员,竟然堕落到这种地步,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的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的。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期,资本主义所有制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了,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正在被消灭中,而资产阶级分子也正在被改造着。但是,两条道路、两个阶段的斗争并没有结束和熄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还将存在一个很长的时期,而且这种斗争不能不在党内反映出来。党内某些不坚定的分子,由于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不可免的要蜕化变质,走上反党的道路,过不了社会主义这一关。刘洪涛正是这样一个人。

党在当前历史时期思想战线上的斗争任务就是“兴无灭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在现阶段的革命斗争中更加反动、更加卑鄙了,它是社会主义革命中必须扫除的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物。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是一些党员堕落为资产阶级右派的共同思想基础。刘洪涛的头脑里充满了卑鄙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他长期背着“老资格”的包袱,骄傲自满,不求进步,喜人奉迎,厌恶批证,并一再向党伸手要名利地位。在他担任了统战部部长的时候,向党要省委委员;当了省政协副主席,又要副省长;选举“八大”代表时,又伸手要“八大”代表。他对自己这种名利熏心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竟称之为“毛遂自荐”。当他达不到个人目的时,就长期对党牢骚不满,还把这种牢骚不满叫做“不平则鸣”。由于他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欲望和他对于资产阶级的阿谀奉承特别感到兴趣和温暖,对党就更加离心离德了,以致发展到坚决反党的地步。

党对刘洪涛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恶劣品质早有察觉,曾对他进行过多次教育。早在传达贯彻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决议时,省委就对他进行了耐心的批评帮助;对他一再伸手向党要名誉地位和对党不满的情绪,也进行过严肃的批评和警告。但是他无动于衷。在去年八月省人代会期间,省委发觉他的反党行为后,又一再对他进行教育,希望他站到党的方面来。他没有听取党的劝告,却变本加厉地进行反党活动。人代大会后,省委彻底地揭发和批判了他的反党罪行,他仍然避重就轻,躲闪敷衍。直至今年一、二月间四级干部大会对他展开了严肃地彻底地揭发批判,他的蒙混过关的企图被粉碎了,才被迫承认了自己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

省委全会一致认为,刘洪涛已经成为党内的右派分子,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为了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决议开除刘洪涛的党籍,撤销他在党内的一切职务,并建议有关方面撤销他的行政职务。

省委全会强调指出:刘洪涛反党活动的被揭发是河北省党组织的一个重大胜利。刘洪涛进行了卑鄙的反党活动,这当然是一件坏事,但是,我们粉碎了他的反党活动,并在斗争中使党的组织受到了锻炼和教育,这样,坏事也就变成了好事。全会要求全省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从刘洪涛的反党事件中吸取有益的教训,坚决做到:

一、必须加强党性锻炼,同党内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断地提高共产主义的觉悟,保持共产党员的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人生观。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它和共产主义、集体主义是绝对不相容的,和党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具有严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的人,决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为党的伟大事业进行忘我的斗争,他们在政治上常常是不坚定的。微小的名利思想不加克服,就可能由小变大,以致在政治上完全堕落变质。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坚决反对争个人的名誉、争地位、争待遇,随时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进行斗争;一定要保持兢兢业业、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一定要发扬共产党员忘我的革命精神,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二、任何党员都必须无例外地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它既保证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又保证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坚持原则,发挥独创精神,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和斗争。在问题没有作出决议之前,任何人都可以而且应该勇敢地自由地畅述己见;在作出决议之后,则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决不允许阳奉阴违,对于违反组织原则,破坏党的决议的行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决与其进行斗争。

三、提高革命嗅觉和警惕性,坚决站稳工人阶级立场。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学习毛主席的著作和党中央的政策,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来武装自己。同时,还要在复杂的阶级斗争中切实锻炼自己,作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勇往直前,不使自己迷失方向。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善于识别香花毒草,能够坚决地抵制和反击资产阶级各色各样的思想影响,经得住任何风浪的冲击,过好社会主义关,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一九五八年四月十三日通过)

原载《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一)》,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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