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8-4-19 作者:[待确定]
庄明瑞,原任汕头地委副书记。其右派言行是:
1.包庇全区著名的右派分子张华云。去年6月大鸣大放时,张对地委召开的文艺座谈会不满,亲自写信给庄,公开谩骂,污蔑我党和党的负责同志为“老爷”、“贵族”,恶毒的攻击地委和专署。事后,庄住医院治病,还约张到医院面谈,庄对张的右派言论不仅不予批驳,反而认为张所提有道理,鼓励其准备材料再提意见。对张攻击、谩骂我党的信,也一直不交给组织。到反右派阶段,汕头市委曾数次向地委汇报汕头市反右派斗争情况,当时地委感到汕头市对民盟和“文艺沙龙”等问题很搞的不彻底,并强调应继续搞彻底,当时庄是整风领导小组副组长都参加这些会议和布置,情况很了解,当时庄如将张的信拿出来,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可以把这个右派搞得更深更透些,但他仍不向组织报告,直到反地方主义开始,斗了几场,经同志们揭发和组织上的追查后,才把信交出来,前后共积压了半年多,实际上是包庇和支持右派分子张华云向党进攻。
2.公开包庇李亮的严重政治问题。一九五六年省公安厅捕获一伪国防部二厅特务分子李海,李供出李亮(原汕头市公安局长,现任副市长,右派分子)历史上曾参加过特务组织,与李海一起受过特务训练,省厅将这个材料转来后,李北准同志是慎重处理的,将信退还省厅查对事实后再转来处理,省厅查对后把材料交给公安处,公安处交给庄,而庄却把这一重要材料一直压了一年,不告诉市委,也不向地委汇报,也不调查处理。今年一月汕头市整风办公室通过组织手续,派干部向庄索取李亮的材料时,庄不给,还欺骗说,李亮参加特务组织是党派进去的,有过交代等等(实际未交代,也不是组织派去的)。直到追查了四次之后才把材料交给市委的干部,而且态度极不好,还追问说:“是谁派你们来调查?不是个别人叫你们来的吧?”最后还加重语气说:“李亮的问题是组织派他参加的,他的历史有过交待,你们要好好查一查”。现据查对,李并未交代这一问题,也不是派进去的。这样一个严重的问题,又发生在一个较为高级的干部身上,庄身为地委副书记,对一个可能参加过特务组织,有重大政治嫌疑的人,竟极力包庇,这是由于庄的地方主义发展到严重丧失政治立场,敌我不分的结果。
3.严重丧失政治立场,直接引用一批坏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庄利用职权,借口调动积极因素,通过私人关系,拉进一批反、坏分子到机关、学校中工作。据已揭发出来被拉进来的有十一人。如张世干,原为庄的同学,庄的入党介绍人,(此人大概于一九三八或一九三九年开除党籍,后长期任伪职,参加国民党,任“防奸”小组长,是一个叛徒)庄于一九五七年机关肃反后、七月学校准备反右开始时,急急忙忙把他从学校调出来,并用威吓手段要地委农村工作部、交通部给予分配工作,在庄的极力支持下,张被安排在专署交通邮电处当技术员。从鸣放中暴露材料看,张不仅是一个右派分子,而且是一个反革命分子。肃反运动中,庄又利用地委肃反领导小组长职权,公开包庇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如潮安县张家兰,是国民党的区分部委员,积极参加反共活动。肃反时,将此人列为重点对象,庄不批准,原因是他们(320)的关系较为密切。揭阳县的吴明静,两次脱党,参加过国民党,解放后定为反革命分子,受过撤职处分,表现不好,但他提意见,调汕头市任文化局副局长。此外庄的政治右倾还表现在庄指示公安部门干部下乡不准带枪,甚至到现场处理械斗的干部也禁止带枪。从“三长”会议暴露的严重右倾错误,庄也应负主要责任的。
4.造谣、中伤、污蔑人民解放军,破坏军民关系,破坏党的华侨政策。如一九五六年对张孝长、曾洪同志说:“军区周司令员很难搞,军区和地方党委的关系很难搞好。”这完全是捏造、挑拨的言论。庄对华侨政策也极力歪曲、破坏。一九五六年他在一次全区公安股长会议上说:“华侨回国,左挤右挤,乡村干部都向华侨募捐,不实事求是,你搞一下,他搞一下,搞到华侨无钱回南洋,把金牙都摘下来,做出国的旅费”。事实上几年来,对华侨是照顾太多。至于向华侨捐献一点钱,动员华侨投资农业和水利建设等是完全正确的,应该的。而庄明瑞所说的把金牙都摘下来,完全是捏造,其目的是在于破坏党的华侨政策。
5.积极组织地方主义宗派集团,并猖狂地进行地方主义活动。庄是汕头地方主义集团的头子。这个集团在全国解放后,一贯地排斥、打击外来干部,积极培植私人势力,企图变政法部门为其独立王国。他的活动手段主要是:第一、诽谤、丑化外来的领导干部,几年来几乎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受到他的诽谤、打击。如一九五○年庄在公安处任第二副处长时,便拉拢其亲信黄大炎、廖育等搞小集团,排斥、孤立第一副处长王琳同志(南下干部),不向王介绍情况,不和王研究工作,不给王阅读文件,使王无法开展工作。还诽谤王琳同志说:“不懂公安工作,照搬东北经验,教条主义”、“审讯逼、供、信”。散布王琳“卖大烟”,“喝酒”,“生活腐化”等。结果王琳同志被挤走了。一九五三年对行署公安处长程萍同志百般刁难,不给房子住,并散布说:“程萍水平低,没有工作能力,不会使用干部,作报告要(321)别人写好然后照字念经”,等等,甚至公开与程吵闹,抗拒程的领导。对原粤东区党委书记王延春同志也同样进行诽谤,如散布说:“王延春不稳,土改结束他提出稳定生产关系,一九五三年又提出攀倒农村资本主义大旗,都是不妥当的。”对原粤东区党委组织部长左明同志,他也极不满意,认为左否定地方干部,散布说:“左主观片面,说他投考高等党校时把“百家争鸣”写成“百鸟争鸣”。此外庄对李北准、林凤等同志也诸多诽议,破坏其威信。第二、排斥、打击政法部门的南下、转业干部。如对专区检察院唐佑坤同志,平时喜欢听到唐的缺点,听到唐的缺点多一点便高兴,在大鸣大放中还积极布置了解有关唐的毛病缺点,企图乘机攻击。对政法部副部长高毅如同志也很不信任、不尊重,高到政法部后,庄不给高介绍情况,高批过的案件,送庄最后批时,庄却送给其亲信、政法办公室副主任陈剑青审批。高是肃反领导小组组员,但庄却把肃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主持各种会议,甚至去省开肃反领导小组长会议等都交给其亲信李泽釆(科长)去搞,不让高过问。特别恶劣的是去年召开政法部门三长会议时,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高毅如同志再三要求向庄会报,庄推说没时间,但背后又指使其亲信陈剑青到下面放火,搜集材料,向他汇报。总结也不和高商量,避开三长,单找一个陈剑青。三长会议上,庄作为政法部门的负责人,不检查右倾思想,相反违背地委指示,企图利用政法战线反右倾的机会,进行打击、排斥政法部门的外来负责干部,达到打垮三长,安排其亲信。边防部杨宣同志是个好同志,曾向庄提过意见,庄便抱成见,诬蔑“杨不干工作,不请示”,对边防部的机构,干部安排上也有成见,认为杨不好,在地常委会议上提出不要杨宣,企图将杨赶走。第三、积极培养亲信,封官许愿,作为他排斥外来干部的有力助手,企图把政法部门变成他的小王国。如现在的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剑青、公安处副处长黄琳、检察院副检察长高修一(批准未公布),以及公安处科长黄大炎,政法部科长李泽釆、李敏祝等人,都是庄有意识安排和事先许愿的。
庄除以上错误外,在思想上、生活上腐化堕落。如去年其母亲死时,铺张浪费,搞迷信,请尼姑,大做佛事;在男女关系上极不正派,群众影响极坏。这说明庄不仅在政治上堕落,在思想上,生活上也是腐化堕落的。
广东省委批准,划庄明瑞为一般右派分子,开除党籍。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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