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8-5-5 作者:[待确定]
李鹰航,男,四十一岁,广东省台山县人,家庭出身手工业,本人成份教员,一九三八年入党,现任广州市文化局副局长、音协广州分会主席、市文化局分党组成员及音协临时党组书记,十三级。
一九三八年六月参加革命,历任教员,教授,音乐、戏剧系主任,文工团长,文联委员等职。在延安时搞过小圈子,曾因此被列为审查对象。
(一) 组织右派反党集团,有计划地疯狂地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
大放大鸣期间,李捏造文化局执行“以戏剧为主”的方针,污蔑是“一花独放”,并以此为幌子,以他为首,煽动和组织了右派分子赵本、谭林、蔡曲旦、梁德灵等人的右派反党集团,召开了几次秘密会议,布置他们发言要重点谈反对“戏剧为主”,并授意叫他们给报纸写稿,写好后李亲自修改和补充,送报社发表。(“以戏剧为主实质是一花独放”一稿在广州日报发表,“落英缤纷”一稿投南方日报)还研究了进攻策略,说:“现在先攻倒市(指市文化局)是第一步,省文化局、省委文教部问题一样严重,要第二步才解决,我绝不认为走了第一步,就不走第二步。”并布置如何控制会场,实行所谓“连锁发言”来向党进攻。为了供给小集团成员向党进攻的材料,除了捏造事实外李还将市文化局分党组秘密文件(三年总结)给蔡曲旦看。当他们的活动受到文艺界有力的围击后,李即对其成员打气说:“不要失掉信心,不要乱了自己的阵脚”继续鼓励他们向党进攻。
(二) 否定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成就,描写成“一团糟”。
鸣放期间李在民主人士赵君迈召开的座谈会,及局务扩大会、省委宣工会议等会议上说:“以戏剧为主是一块大石头,压死了其他艺术事业。”又说:“音乐、美术、新闻、话剧、杂技、舞蹈,除了粤剧以外的艺术部门都不被领导重视,他们改行的改行,积极性不高,事业没发展,艺术上太多清规戒律。”
(三) 散布文化艺术的成绩是自发的,否认党的领导。
李在上述的会议上又说:“如果音乐工作有成绩也是自发的,是依靠社会力量和音乐工作者,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是音乐本身有自发生命力,并丑化党对文化艺术领导有五种态度,即:(1)吓唬人,(2)装听不见,装聋装哑,(3)采取压缩的办法,(4)用另一种面目(重点)来保护‘一花独放’,(5)不从改善着手,而是考虑解释。”
(四) 挑拨群众向党进攻。
李说:“搞音乐的处于奴仆地位”。“各个艺术部门待遇不公平。”又说:“只有‘争’和‘叫’才能得到党的重视,才能纠正不平等待遇。”甚至说:“就是反革命分子,反对一花独放也是好的。”
市文化局分党组传达中共对整风的指示之后,李说:“市委提出阶级斗争,我不同意;中央提出的阶级斗争,我也有意见,既然人民内部矛盾突出,就不应有阶级斗争,这样使斗争模糊了。”
斗争初期表现出顽抗情绪,后在人证物证面前才承认一些具体事实,但不承认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机和目的,没有认识自己的罪行和真诚悔改的表现。
工作一般,发表过一些作品,但平时思想上自命不凡,高傲自大,常骂人“无知”,曾表示想当厅长、部长,回广东后,选择过好几个岗位,嫌职位低不去。来市文化局后,对工作不负责任,很少到局办公,由他主编的“岭南音乐”他从不审稿。
李鹰航以反对“以戏剧为主”的方针为幌子,煽动和组织右派反党集团,他是这个小集团的头子,并散布一系列修正主义谬论,疯狂地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决定划为极右分子。但考虑李在音乐方面有所专长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因此,决定开除党籍,撤消原有职务。另行分配待遇较低的工作,级别由十二级降至十六级。
(已经广东省委批准)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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