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8-5-29 作者:(王化南)
(王化南)王化南在反右斗争中已定为极右派分子,并经支部大会和机关党委讨论决定开除其党籍。
王化南,原名王林瑞,男,三十八岁,高中文化,自由职业出身,共产党员,市文化局副局长,兼市文联主任,极右分子。
在军队时系正营级,在治病修养时,伪报团级干部。
1、借反对教条主义为名,反对党对文艺事业的领导。说:“辽宁地区党的领导对政策领导无力,重视工业轻视文艺……文艺是可有可无的,没有文艺死不了人,出不了乱子”。“领导上不了解上层建筑对基础的积极作用。”“更多的是教条主义领导,不但挫伤了文艺创作的积极性,也毒害了广大文艺爱好者和读者的心灵”。和郭虚共同提出八条反党的文艺纲领。诬蔑党只许说好不许说坏,只许写政治题材,不许写儿女情家务事,欢乐歌颂,不要讽刺,抽象的只许写工农兵,不喜欢写工农兵以外的题材……。诬蔑党对文艺领导是一种行政压力。说:“我们市的工作不好作,是因为省设在市内,工作受到限制”“文艺界不平等,省比市高,大比小高,国营比民营高,老比新高”,演戏派人坐在首长跟前,观看脸色是笑了还是皱眉了这是一种行政压力。
2、抗拒省委决定,指使“芒种”变成反党阵地。因纸张缺乏,省委决定停刊“芒种”,王化南对此不满,和右派分子郭虚共同上书省委黄书记,提出:辛辣大胆,干预生活等十六字作招牌,发表攻击党的毒草文章。同右派分子郭虚、吴山等人组织反党小集团,进行反党活动。
3、在剧团体制改革的幌子下,取消党对京剧团的领导。
4、反对党所领导的正确的文艺批评。他认为青年人在创作上有问题,也应迁就。主张文学艺术上的问题不应同党员政治生活联系起来。
5、挑拨党与艺人的关系,说党不重视民间艺人,过去曾说民间艺人是“下流人”而在鸣放时,却装出关心艺人的样子说:民间艺人过着吉普赛人的生活,房子像贫民窟似的,都吃不上饭。”
6、反对私营文化企业社会主义改造。认为私营文化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冒进了,公私合营没有优越性。
1、平时表现
王由军队转到地方后,伪造历史功迹,以“保尔”自居,目无领导,因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和少交纳党费,被市委通报两次,他对此不满,说:“市委看我王化南威信太高了,想往下压一压”。
执行干部政策任人唯亲,重才轻德;并以私人名义介绍坏分子到剧团工作,经常吹虚并让别人写文章以个人名义发表。
2、认罪的程度
揭发反党事实之初,是对抗的,认为报上发表批判他的文章是“整人”“扣帽子”还狂妄的说:“‘芒种’既然出了错误,那我王化南可以包下来”,之后又推卸责任说:“芒种我未管”。在经过大力揭发与批判承认了自己是右派分子,只抽象的作了检讨,对具体罪恶事实不肯彻底交代。无深刻悔罪表现,对自己成为右派不以为然,经常打朴克下象棋,一九五八年元旦,还请右派分子和有严重错误的人吃饭。并彻夜的狂欢,对人扬言:“不要党票了”。
根据中央关于对右派分子处理原则规定,该人适合第三类情节严重,没有深刻的悔罪表现,本人残废,不能参加劳动,处理意见:撤销原有职务,分配到市图书馆编目录,降六级,由十一级降为十七级。
一九五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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