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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工委扩大会议关于开除反党集团头子范明的党籍和军籍的决议(摘要)

日期:1958-8-23 作者:(范明)

(范明)

范明,四十四岁,陕西临潼人,家庭出身地主,个人成份学生,大学肄业,一九三七年参加革命,一九三八年在伪三十八军入党。

范明自任西藏工委副书记以来,对中央规定的关于西藏工作的全部重大方针、政策,都另搞一套,和中央、工委对立起来。为了实现其反党野心,在党内、外培植私人势力,进行派别活动和分裂党的罪恶活动。

几年来范明一贯地进行反党活动,特别是一九五六年六至十月间,利用委托他主持工委工作的机会,篡夺了工委的领导,“独霸工委,上抗中央,下压群众”,制造所谓改革形势,提出改革成为一切工作的中心,在西藏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大发展”。但是实质上范明的所谓改革是投降主义的,是用这种改革为他的反党活动创造政治资本,以实现其反党野心家的目的。在这一期间,不论在党的工作上、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损失。

虽然几年来中央不断地对范明进行了教育(如一九五四年西藏工作讨论会议,“九四”指示,一九五七年三月政治局会议,等等),工委也经常地对范明进行了帮助、教育和斗争,即使在一九五六年在实行他的“大发展”的五个月内,党的许多组织和党员也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对范明进行了抵抗和斗争。但范明始终坚持其反党立场毫无悔过之心;继续用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更猖狂地进行反党活动,并且把他对党的满腔仇恨和他的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的政治、组织观点,写成一个彻头彻尾反党的“新西游记”小说提纲。范明反党阴谋活动的全面大暴露,就是从揭发“新西游记”小说提纲开始的。

经过干部会议一百多天的揭露和查证,大量的事实证明,范明八年来的反党活动是多方面的、始终一贯的,其反党罪恶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反对目前党在西藏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方针。他反对中央以反帝爱国作为划分上层人士左、中、右政治态度的标准,说这是“主观主义的、片面的、没有根基的”,并提出所谓“爱国、团结、进步”的标准,和中央相对抗。

二、范明一贯地反对党在西藏的财经方针。一九五一年他坚决反对经过西南局批准的“统一物资、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的方针。当时工委负责同志为了照顾团结,迁就范明的意见,同意在统一政策之下,另外成立一个采购分处,负责独支人员所需日用品的采购工作。尽管如此,范明还是另搞一套,破坏了上述的统一方针。在物资上把中央拨给工委的财产当成私有财产,迟迟不交给工委的财政机关;在采购上抬高物价,抢购物资,反对中央当时对藏钞采取“不理、不问”的方针,公开支持藏钞;在供应上另搞一套供应标准。主张发展西藏的资本主义,用“我们出钱出力,他们(指贵族、上层——注)得名得利”的办法,“无形中发展了资本主义。削弱了封建社会基础”。一九五六年利用他主持工委工作的机会,把财政方针由供给财政转为建设财政。“要全党各业各行都要学会花钱”,“钱花不完要打屁股”。破坏统一采购的原则,准许各单位自行采购内货、外货,并且准许以领代报。由于“大发展”和因为“大发展”而来的“大收缩”,给国家造成了一亿元以上的巨大浪费。

三、在青年工作的指导上发展青年主义、民族主义,培植与支持团工委成为反党的“独立王国”。他提出与党的反帝爱国相对立的“民族青年统一战线方针”,强调“西藏青年负荷量很大……由于西藏落后,没有自己的工人阶级,西藏青年担负着一部分工人阶级的作用”。一九五七年四月六日向中央团校的藏族学员大谈革命不能输出,“革命这件事是不能输出的”,要依靠“革命自己内部的力量,才能去完成……好象中国革命成功,只有依靠中国人自己起来革命”。诬蔑我党我军解放西藏藏族人民是输出革命。支持与袒护团工委以团代党,拒绝工委各部门与财政机关的检查,使团工委成为横行霸道,人人侧目的“独立王国”。

四、在对敌斗争上反对中央公安部的指示,诬蔑中央公安部是“取消主义”。

五、在西藏干校的教育方针上,他强调干校是。“革命与反革命斗争的雏形”,要他们用两面手法搞阶级教育,用发动与组织学员诉苦等办法,来破坏当时统一战线的方针。

六、一九五六年下半年把西藏日报变成他的反党工具。宣传他的反党的政治观点,如:西藏进入了改革的新阶段;改革形势的形成;“政教昌隆”;批评工委是“保守主义”,等等。夸大个人作用,提倡对他的个人崇拜。如一九五六年九月一日报纸在刊出范明关于大力培养藏族干部、发展藏族党员的报告时,地位显著,全文都用老五号楷体,接着很多消息都提到“学习了范明同志的报告,克服了大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九日西藏佛协分会成立的报导中说:“范明同志的讲话,一次又一次的被热烈的掌声打断了,讲话结束时全场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这篇报导是范明审查过的)。利用报纸,打击好人,包庇坏人。如打击周川萍和周所领导的拉萨建筑工程处,包庇开汽车轧死人的罪犯赵洪蒙,压制群众对团工委严重挥霍浪费现象的揭发与批评,等等。

七、“大发展”。一九五六年利用委托他主持工委工作机会,假借改革之名,为他的反党活动创造政治资本,以实现其政治野心家的目的。他用歪曲中央指示和工委决定的手法,利用干部的革命热情,在西藏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大发展”。说西藏“已经进入了一个可能进行和必须进行民主改革的新阶段”,“西藏需要进行民主改革和必须进行民主改革的呼声,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呼声。西藏统治阶级已经在表面上不能也不敢不拥护、赞成,甚至违反革命分子也没有人敢于公开表示不赞成”。强调他的所谓改革要成为一切工作的中心,所有宣传、统战、组织、公安、青年,妇女、财经等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把仅供中央参考,未经中央批准的西藏地区五年工作规划作为他增设机构、增加人员、进行大发展的行动计划。

为了乞求上层同意他的所谓改革,他的赎买政策是:不问政治情况,“无一遗漏”地予以安排,大量送钱,不管收获;只强调安排、照顾、封官、送钱,不强调教育、改造。他的宗教政策是:“发展宗教”,“政教昌隆”,“共产党永远不会反对宗教的,因为共产党永远不会反对人民,所以是永远不会反对宗教的”;“喇嘛是西藏的知识分子,是将来干部的源泉”;成立喇嘛班是“宗教上的大革命”;在改革前先将喇嘛养起来,“衣食住行包下来,就是充分的政治”。说“西藏工委、西藏军区”是在“英明的领袖”“达赖喇嘛……的直接领导下”;地方政府的僧俗官员是“和广大群众有密切联系的和有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的本民族干部”。利用他代理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第二副主任的机会,开了十七次常务会,通过决议四十七项,这些决议主要是进行他的所谓民主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实际上把自治区筹委会变成了推行他反对党的现行政策的反党活动的合法工具。

八、他一直反对中央的方针。一九五七年三月,范明为了给自己的“大发展”进行辩护,在三月二十二日给中央并主席的信中,公开地猖狂地反党反中央。一九五七年五月之后,在中央严格规定的编制方案和工委其他同志的监督下,一方面他不得不被迫地参与执行“减户、减口”的工作;另一方面却不仅保留他原有的全部的反党观点,并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继续进行其反党活动。如私自在对内对外的会议上宣传改革准备工作,规定政协的六大任务,提出西藏右派的五条标准,等等。

九、他诬蔑党,企图改变党的性质。他培养藏族干部的路线是:“不要在阶级成份上打圈子”,“除个别人外,一律不准查政治、查历史……只要没有现行活动,一概不追究”。“西藏所有的官员、贵族及其子弟,商人及其子弟,广大的农牧民,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都是干部来源”。

他强调藏族干部“本身带着天然的马列主义”,强调发展党员不能“忽视了在中上层、贵族中吸收培养”,说上层的作用大,“他们都富有社会经验”,在群众中有威信,可以吸收入党。方针是:“全党全军人人动手”,“改变这种手工业生产的方式而采取机器生产的方式”,“大胆地、大量地、正确地……发展藏族党员”。为此还诬蔑“工委本身存在着严重的保守主义,大民族主义和宗派主义”。说“自己当儿媳骂婆婆虐待儿媳,自己当婆婆也虐待儿媳”。

他把工委的负责干部分成三类,只有他和白云峰等是忠心耿耿为党工作的,其他同志都是吃闲饭的,并且反动地叫嚣“应该清党”。

十、他反对中央对西藏所有的重大方针政策,诬蔑中央和中央的负责同志。中央对西藏采取和平统一的方针,范明就主张分治。对中央各部一些不符合他的意见的指示,采取干脆打回去的办法。如一九五六年中央公安部不同意工委社会部全部并入筹委公安处,和经中央同意的中央监委对赵洪蒙案件的决定等。

他诬蔑中央对高岗的处理有宗派。他说:“高岗可以将功折罪”。说“孙作宾定为右派是与高岗问题有关的”。在他看来到处都有宗派。

十一、他一贯地破坏工委的统一领导,污蔑和丑化工委的负责同志,企图篡夺工委的领导权。不满意现在几个书记名字的排列次序,曾经质问“张(经武)、张(国华)、谭(冠三)、范(明)”这样的排列次序是谁规定的。他说:“经武是主席办公厅主任,是中央代表兼书记”,经常不在西藏;“国华是司令员兼书记”;“冠三是政委兼书记,又分工主管军区工作”;把仁山看成是平级中的下级,而且到西藏不久;只有他是“书记兼军区副政委”。他为了达到“当西藏的家”的目的,用一切捏造、诬蔑的办法激烈地反对国华同志。一九五六年六至十月,他利用经武、国华离藏,中央委托他主持西藏工作的机会,“独霸工委、上抗中央、下压群众”,利用工委组织实现他反党的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的政治、组织路线。他对中央的电话、电报指示和当时在京的经武、国华同志所提的意见,一概置之不理,他对分工委和工委部门对他的作法进行的抵抗和斗争,都给以压制和打击。

范明一贯地破坏工委的统一领导,他避开工委用做报告、参加会议、私自召集会议和个别谈话等方式,私自按他自己的一套去传达、布置,有时用造成事实的办法把他已经讲过了的讲话记录交给书记处处理,强迫签字。尽管这个记录已经他审阅过、修改过,仍然要照样写上:“本文未经本人审阅,如有错误由记录负责。”

十二、包庇坏人,包庇反革命,打击好人。原西北西藏工委的组成人员是极端复杂的,除从西北地区党、政、军系统一○四个单位抽调和在西安招收来的一部分人员之外,当时在一野政治部联络部做客的、在共和国公司工作的伪军政人员(未经审查)也基本上全部随军来藏。仅据这次会议中查对,当时随范明进藏的旧人员和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即达一百一十三人之多。其中:伪校以上军官三十,伪尉以上军官四十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十一,伪政府官员二,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分子二十八。这些人员中,从三青团员、国民党员到国民党省党部书记长(国民党青海省党部书记长薛文波),从国民党军队的排、连长到师长,其中军需人员特别多。范明不仅对工委说:这些人都是经过审查的,刷下去几百人,旧人员也是经西北局批准的,他没有带一个私人。而且对他们异常重用,早在进藏之前,在甘肃、青海、宁夏、绥远等地,负责筹备进藏物资的(如骡马购买、物资购置等)全部是这些人。在三反中由于范明的包庇,这些掌握过经济大权的人都安全地过了关。

这些伪军政人员、反动分子都是范明、白云峰的所谓统战干部,特别是那些“官”比较大的,进藏后都分配担任了比较重要的领导职务,一九五三年工委精简清洗之后,其中的一些人又由范明、白云峰介绍到青管局工作。范明还诬蔑工委精简这些人是政策上犯了错误。

一九五七年整编时、他为了保存亲信,叫白云峰从各单位指名调出三十多人,其中多数是政治、历史不清的旧人员,介绍去青藏公路管理局工作。

范明对于坏分子、反革命分子关怀备至,但对于在工作中、运动中(三反、肃反、整风等)对他提过意见的,对他的“据点”、宗派成员有意见的,“不顺手”的,一律给予打击。

十三、在党内划圈圈,搞宗派,进行蜘蛛网式的宗派活动,分裂党的团结和统一。范明在入藏途中,就有宗派活动,当时的西北西藏工委就有联络部派、临潼派、三十八军(伪三十八军)派、铁路派等亲、疏、厚、薄之分。入藏之后,把西北进藏干部作为他的资本,制造所谓西南、西北不团结的问题,来分裂党和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

范明“自认为是西北干部的头头”,他在选举“八大”代表时说:“如果不选我当代表,对西北干部是会有影响的”。“八大”开会前,国华同志根据会议规定,建议去一个列席的,并具体提出白云峰,范对白说:“国华因我不能出席,所以才让你代表我”。他把和他有关的或者过去曾经有关的人、单位、地区都划在圈里;反之,就划在圈外。圈里的亲近、重用;圈外的排斥、打击,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政策。他不仅在西藏划圈圈,而且还把宗派圈圈划到中央负责同志的头上。

为了实现他的反党野心,范明把党的某些组织和部门看成是他的据点。当作他的据点的有工委组织部(整编前)、团工委,看成他的据点的有青藏公路管理局、日喀则分工委。同时还在某些机关安置亲信作为耳目,收集“情报”。为了在实现其反党路线时减少阻力,还以白云峰为核心,拉拢陈竞波(工委委员,统战部长)、夏仲远(工委委员、财委书记),组成了他的组织、统战、财经的“三关口”。据点不容许别人插手,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否则就是别人“闹宗派”,他上书邓小平总书记,大声疾呼:“现在西藏党内……闹宗派和不团结的倾向又开始大大地滋长”的主要原因,就是白云峰当不成组织部长,梁枫当团工委副书记还有人反对。他把党看成股分公司,李林初是大革命后的脱党分子(范的老师),一九四八年八月重新入党,进藏后由于范明的坚持提为工委宣传部第一副部长;梁枫入藏前是兰州一个中学的教导主任,一下提为团西藏工委的副书记。

范明为了扩大宗派势力,采用各种办法,如周末聚餐会、请客吃饭、逛林卡、打麻将和提倡生活问题可以随便些,“男女都可以有情人”,和女同志拉拉扯扯等庸俗手段,来联络感情,引人上勾。只要听话,相信范明,拥护范明,他可以封官许愿。一九五六年他对白云峰、陈竞波、夏仲远说:“你们现在虽然还不是工委委员,但要起工委委员的作用,你们的工委委员问题,不久就可以解决。”玩弄手法把曾实提为工委办公厅副主任。暗示刘士元可以升为统战部副部长,准备提拔付生做统战部副部长或外事处副处长、或分工委副书记。他关怀他的宗派成员,为他们争名、争利。给白云峰争工委委员,要他身兼掌握西藏交通命脉——青藏公路,和培养西藏革命干部——西藏公学的“两大任务,“进可攻——反党,退可守——独立王国” (白云峰语),待机“二返长安”。给梁枫争团中央委员(一九五四年),争团工委书记,还想让她代替白云峰当组织部副部长,当西藏团校校长。

他利用宗派成员互相串通联络,交换与传递情况,来宣传其反党观点,用诬蔑、捏造,散播流言蜚语等卑鄙手段来诛除异己,陷害好人。

十四、写出了彻头彻尾的反党纲领——“新西游记”小说提纲。这个提纲系统地集中地表现了他的反党面目。在“丙、解放后的西藏”的全部六十条材料中,有五十条是歪曲、捏造的。他一开始就“打算把这个作品作为杨雄的太玄法言……压根儿没有想掩盖冲突,掩盖矛盾,避开权贵,”实现他“死以前把人骂完”的誓言,准备这个作品象太玄法言一样,在他死后的若干年才被人刊印、流传。为了写这部小说形成了以范明为首的有吴健礼、黄琳、李宗清参加的所谓“四君子协定”,提出了“保密”,“不当逃兵”的要求。这里应该指出:李宗清同志在抄写提纲时,发现其中有问题,并且在干部会议开始后就勇敢地予以揭发,是正确的,是应该表扬的。约四万字的“新西游记”小说提纲,是个彻头彻尾的反党纲领,反对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政策。组织上丑化党,丑化党的领导,丑化党的干部,美化自己,美化自己的亲信,美化自己的姘头。范明为了写他的反党的“新西游记”小说,未经工委领导同志任何人的许可,利用职权私自调走工委办公厅、统战部、研究室和军区的绝密、机密文件、资料三百份,将其中二百五十一份带到西安交给工委西安办事处的一个旧人员保管。

十五、品质作风极端恶劣。生活上铺张浪费,十分讲究阔气、排场,争汽车好坏,争房子大小,争走路先后,争座位上下,凡是有关个人享受、出头露面的事情都要争。道德败坏,长期与黄×通奸,黄怀孕后还说“孩子是×××的”,由白云峰出面责成已与黄×断绝恋爱关系的×××进行检讨,黄×结婚后,还继续与她通奸。此外,还企图强奸某女干部,因被拒绝,就说该女干部有政治问题,予以陷害。

上述事实说明:范明的反党活动不仅是多方面的,而且是一贯的,他是有目的、有纲领、有组织的反党集团的头子,彻头彻尾反党、分裂党的极右分子。

范明所以堕落成为资产阶级政治野心家、反党反人民的右派分子,是有他长期的历史和思想根源的。他生于没落的地主家庭,从很早起就具有强烈的没落地主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思想。参加革命后,虽然党对他不断地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斗争,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其地主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和认真批判与改造其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丑恶思想。因此,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他的个人权力欲望和政治野心日益增长起来。把成绩记在自己账上,错误与挫折推到党和其他同志的头上。夸大个人的作用,吹嘘个人的成绩,打击别人,抬高自己。他为了实现其政治野心,必然和一些党性不纯、臭味相投、有个人野心的分子结合起来,进行派别活动,破坏与分裂党的团结与统一,成为反党集团头头,走上了反党反人民的罪恶道路。范明的政治野心家的面貌的完全暴露,绝不是偶然的,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条道路展开尖锐斗争的形势下的必然发展结果。

整个会议过程,范明的态度始终是极端恶劣的。在大量的事实面前,狡辩、抵赖,抗拒交代。经过一百○四天大会、小会的揭发,逐条查证和批判之后,还在最后的交代中说:“我的反党事实虽然铁证如山,但思想动机上没有反党的影子”。

根据范明上述罪恶事实,工委决定:开除范明的党籍和军籍;建议撤销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等一切职务;收回国家和人民所给予他的勋章、奖状等一切荣誉品。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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