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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监察委员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江诚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8-12-23 作者:(江诚)

(江诚)

江诚,男,四十六岁,安徽省庐江县人,中农出身,自由职业成份。参加革命前,曾任塾师三年,小学教师一年,伪保长一员、区长、情报站长,区委书记、县委部长、副书记、书记、市工会主席、市长(市委副书记)等职。现任省劳动局长(党组书记) 。

其主要反党罪行如下

1.反对党的领导。他把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污蔑为“以党代政”“干涉太多”,主张把党和政府“统一”起来,解决“政府无事干,党委事情多”问题。他又说:“党主要是从方针、政策上来领导,对于部门业务谁有能力就叫谁干”。他污蔑党委专断,说:“如果持有和党委不同看法,往往容易遭受批评和打击”。他恶毒攻击省委说:“党内亦有‘墙’,要拆‘墙’应从省委拆起”。

2.否定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攻击农业合作化,反对统购统销。他说:“党委把成绩估计过大”“我总觉得工作上缺点讲得越多些,越舒服些”“成绩是基本的,缺点是存在的,已变成一种公式”。他歪曲事实说:“农业社问题多,是因为搞快了,搞大子”“统购统销把老百姓、商人都统死了”“农民太苦了,粮食不够吃,‘三定’有问题”,叫嚣农民生活不如过去,“现在连稀饭也吃不上”。

3.鸣放中到处点火,煽动别人向党进攻。他除在言论上称赞右派分子储安平‘党天下’反党谬论外,还煽动对领导有意见的人‘趁机会放’,他写信给右派分子张笠(原省物资局副局长)和张伯锷(原农业厅粮食生产局长)说:“现在已整风了,真正的内心话似乎报纸上发表不多,我们这些靠党吃饭的……一下要拿出真实的东西是困难的”。同时,他又鼓励机关内的叛变分子黄安才等向党进攻。

4.一贯敌视党的各项政治运动。他说一九四二年整风‘是坑人’,把一九四七年淮海土改斗争地主和镇压恶霸说成是‘乱打乱杀’,说:“三反冤枉了很多好人”,叫嚣“一九五五年肃反‘打击面宽了’‘搞糟了’,把人搞的‘不敢来往’”。他还责令肃反干部向叛变分子赔礼道歉,擅自改变案件性质,强调对反、坏分子要“一视同仁”,并说:“他们(反、坏分子)在政治上已经吃了苦,在经济上应照顾一点”,因而,机关内五个反、坏分子在他庇护下,得到了提职、提级。

5.平时工作消极,名位思想严重,生活腐化堕落,曾多次玩弄女性。

综上所述,江诚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情节是严重的,已堕落成为党内右派分子。为了纯洁党的组织,经本委研究决定,并报省委同意,中央批准,开除右派分子江诚的党籍。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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