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8-12-23 作者:(李微)
(李微)李微,男,四十四岁,河南郾城县人,地主出身,学生成份,一九三七年入伍,一九三九年入党。历任区委书记、县长、副专员、地委宣传部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现任教育厅副厅长、省中学教职员肃反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其主要反动言行如下
1.支持右派分子储安平“党天下”的谬论。他说:“储安平的‘党天下’放得对,有道理,确实十二个副总理中没有一个党外人士”。
3.宽纵和放掉反、坏分子。他在肃反中亲自放掉反、坏分子十四人,并规定“对反革命分子作结论,可以不戴反革命帽子”,“学校中的反革命分子要更加宽大处理,能教书的都放回去教书”,“普通反革命分子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只要斗过、搜查过,都要赔礼道歉。”特别在鸣放时,他曾指使右派分子倪湘正写信给反革命分子李瑞珠(右派分子李锐之兄)赔礼道歉,煽动其反攻翻案向党进攻。对畏罪自杀的反革命分子李传鼎关怀备至,派干部陪其家属上坟、立石碑,发给其家属‘抚恤’费七十余元。
4.反对党的领导,污蔑党的干部政策。他说:“工农干部是土包子,没有文化没有理论,不能领导知识分子。”他在干部中进行私人拉拢,封官许愿,并提拔重用反革命分子陈肯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张越。
5.歪曲和污蔑党的工业建设和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他在安庆市工作时对工业建设提出:要‘抱守残缺’,“维持住烂摊子就行了”,指示新华布厂“要搞少,搞小,搞了”。在干部中散布说:“现在农村不如以前,才真是当牛马,农民普遍没有钱用,春天吃盐菜,夏天吃南瓜,天天打长工,落得两手空。”
6.抗日时期反对对汉奸实行镇压政策。他说:“地主老财当汉奸是我们政策‘左’了,硬逼着他当汉奸的”,主张团结汉奸,减轻地主老财负担。解放后庇护其汉奸父亲,接来奉养,并骗取了选民资格。
7.品质恶劣。抗日时他不顾敌情紧张,天天谈情说爱,说:“不管顽固军反共派如何猖狂,每天只要有女人睡觉就行了”,并曾用流氓手段猥亵过女干部。一九四五年曾因与地主女儿搞腐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个月又恢复其党籍)。
综上所述,李微反党罪行实属严重,已完全堕落成为党内右派分子。而在斗争中态度也很坏,最后在事实面前被迫认罪。为纯洁党的组织,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请省委批准,开除右派分子李微的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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