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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右派分子李剑萍的结论材料

日期:1958-1-15 作者:中国百货公司四川省公司整风办公室

中国百货公司四川省公司整风办公室

被结论人姓名:李剑萍

所在机关名称:四川省百货公司

现任职务:财会科科员

中国百货公司四川省公司整风办公室1958年1月15日

右派分子李剑萍结论材料

一 简况:

李剑萍、男、37岁,四川宜宾人,家庭出身职员,本人成份职员,文化程度初中,群众,现任四川省百货公司财会科科员。

二 整风中的主要罪恶事实:

(1)本人鸣放出的反动言论和进行的反动活动:

(一)污蔑“三反”运动,趁机进行翻案,拥护“平反委员会”的反革命主张。李在“语重心长话往事”的大字报中写道:“‘三反’时,我不是实事求是的承认了3两黄金的贪污问题,后曾向公司经理说不是事实,希望组织上调查。那时我退了56个折实公债和人民币99万元。但5年多了,一直没有给我一个答复。5年多来,我没有一天忘记过,因此几年来总是进步不大,因为在我思想上越进步,矛盾越大,想忘掉又忘不了,只有自己苦闷,烦恼复烦恼。如果我这一辈子,还得不到解决,到死时我就把这个问题写在遗嘱上,连退款(指赃款)的临时收据交给我的儿子,儿子还不行就交给孙子,总之,子子孙孙都要把它弄清楚。我相信这一天是会有的。这件事如果能得到正确的处理,我可为革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反之,我只好再工作23年,退职回家,安度晚年”。又在6月5日财会科座谈会上恶毒地污蔑历次运动和攻击党的领导说:“过去几次运动难免不犯了些偏差,这是由于党的基层组织没有贯彻政策,造成人民内部矛盾,使人受到冤屈,积极性受到影响,”他又说:“‘三反’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在搞一些人的贪污材料时,是昧良心出于无奈。当时是有很多违法行为的,如诱供之类,材料小了还不行,交不了差。如果共产党都像搞‘三反’的领导同志,党就会变质,会不得人心,可能有别的政党来代替共产党”。还非常露骨地叫嚣说:“我拥护罗隆基提出的成立专门平反委员会来解决这些问题。”他还说:“我谈话时抑制不住心头的激动。”充分暴露了李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狰狞面目。

(二)污蔑、攻击党的干部政策和政治工作,挑拨党群关系,企图煽动群众对党不满。李在5月14日财会科座谈会上说:“政治工作越来越退步了,越来越脱离群众,官僚主义越来越严重,几乎不感觉有个人事部门。”又说:“人事部门不深入群众,对一个问题是凭材料分析,一般同志对人事部门的态度,往往是敬鬼神而远之。”他还恶毒攻击党的干部政策说:“培养干部有宗派主义,党员有三大特权,即:又多、又快、又好。多是培养多,我们公司调往商干校学习的都是党员,在四川行干校学习的也都是团员,我去过一次,不是培养而是工作;快是提拔快,升级快,科内及公司内提拔的都是党员,是不是除了党员就没有可以作领导的;好是照顾好,如房子问题,科长要就有,党员要也有,还可以任其挑选。宿舍的名字最好改称为科长宿舍或党员宿舍(注:事实上宿舍内群众还有,一般干部也不少。)由于这种情况,因此造成墙和沟”。他还说:“这次学习,省长都作了传达,但我公司有具体情况,思想顾虑是难免的,领导未动员,是不是领导上顾虑呢?如果有,我们就动员领导打消顾虑。我看顾虑是有的,而且很大。”企图煽起群众对公司领导的不满。又在5月13日的座谈会上进行挑拨说:“我们工作上有很多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如评薪评级问题,我觉得提级,党、团员多些,群众少些。我们评薪目前不是按劳取酬,有许多同志7年来未评过薪。这部份一般是群众,是不是这些同志过去都高了,是不是几年来没有进步。但工作来了就找到这些同志,说明使用的时候就来了,评薪就没有。”在5月23日的小组座谈会上又说:“我认为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这是一个真理。”企图打击积极分子,挑拨我党与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5月8日李在科内座谈会上又说:“矛盾产生的原因,是不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需要,关系人民生活最大的是吃、穿、用,但我们在这些方面都不能满足人民需要。加之我们工作有严重的缺点,更加加深了这方面的矛盾。

(2)经群众揭发业已对证清楚的言行:

n……n,对“三反”贪污问题,趁机翻案。诬蔑“三反”n……n积极分子,并恶毒的说,如果共产党都像搞“三反”的领导同志,党就会变质,会不得人心,可能有别的政党来代替共产党。拥护罗隆基提出的成立专门“平反委员会”。攻击社会主义的制度,人事工作和干部政策等。经群众揭发对证属实。

(3)本人已书面承认的主要罪恶事实:

李剑萍对在大鸣大放出来的反动言论:污蔑“三反”运动积极分子。妄想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希望他的子子孙孙为他报仇雪恨。拥护罗隆基“平反委员会”的反革命主张。诬蔑党员有三大特权,人事政治部门的工作越来越退步,以及攻击我社会主义制度等主要罪恶事实均已全部承认,也承认了这些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是直接攻击党的领导,实质上是要推翻新社会,妄想资本主义重新在中国复辟。

三 解放前后主要经历及其反党反人民的罪行:

解放前李剑萍曾在宝元通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练习生、售货员、会计和驻沪办事处主任等职。50年3月随宝元通转为国营,而集体参加工作。先后在我川西百货公司、省行干校任股长、科员、辅导员,现为省百货公司财会科科员。本人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尚未发现有何问题,但该员享乐腐化、唯利是图的资产阶级思想严重。50年宝元通转为国营时,趁机进行集体贪污,分得黄金3两,直到52年“三反”中才作交待,并在参加工作后,继续营私舞弊,投资入股,伙同岳丈作鞋店生意。在“三反”后贩卖银粉。在工作中一贯消极怠工,不负责任。“三反”后,对党离心离德,消极对抗历次运动和组织对他的教育改造。此次整风运动中,向党猖狂进攻,并趁机翻案。

四 本人在被斗过程中的表现及其认识错误程度

李剑萍在被斗过程中,态度极其狡猾。在被斗初期,对其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罪恶事实不作自动交待,揭发一点,承认一点,后企图不作检查,对其实在会上对同志们提出的问题和质问,不正面答复,采取以大化小的手法,有时还指手划脚。经反复说理斗争后,态度才有一定转变。在书面检查中初步承认放出的那些反动言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是企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梦想资本主义复辟。是一个资产阶级右派分子。

五 本单位整风领导小组处理意见:

根据李剑萍上述种种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和几年来一贯心怀不满,仇视我党,刻骨铭心,其思想本质是极其反动的。李在鸣放中污蔑“三反”运动,趁机翻案。拥护“平反委员会”的反革命主张,攻击人事工作和干部政策,反对党和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经济的基本政策,煽动群众反对我党和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划分右派分子标准衡量李在整风中鸣放出的一系列言论和过去的表现,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特给李剑萍以右派分子结论。

中国百货公司四川省公司整风领导小组办公室1958年1月15日

来源:

根据文件原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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