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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开除右派分子李中的党籍

日期:1959-5-30 作者:(李中)

(李中)

李中,男,三十九岁,家庭出身自由职业者。本人成份学生,一九三八年入党。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五年期间,曾任杨中工委宣传部长,丹阳、澄西县委书记,新四军一师军工部政委等职。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期间,曾任苏中十地委委员、苏中区党委土改巡视团团员等职。解放后曾任戚墅堰电厂军事代表、苏南电业局局长、华东电业局副局长等职。原任上海市电业管理局局长。其主要反党言行如下:

(一)支持、包庇右派分子陈伟斯,破坏反右斗争。陈伟斯(李的内兄)是一个几次叛变投敌,参加军统特务组织,多次给敌人送情报的历史特务分子,解放后伪造历史混入党内,肃反时被清洗出党。但李中在肃反期间,曾两次书面证明陈“确是党员”。陈伟斯被清洗出党后,仍然冒充党员,到处吹嘘;大鸣大放时,煽动放火,挑拨党群关系,散布崇美思想,反右斗争中,被定为右派。当解放日报揭发陈的反党罪行后,陈多次与李中密商,而李中也公开为陈开脱罪责。李在群众中散布“陈只是有些右倾思想”,污蔑党报揭发的材料“均不是事实”,是“搞错了”,并亲自到陈的家中鼓励陈坚持“实事求是”。在李中的支持下,陈伟斯继续坚持其反动立场,多次向党反扑。当受到批判后,李仍捏造事实说陈“参加过党支部大会”,并和他“一起过过组织生活”,(陈伟斯本人也已承认自己不是党员,是混入党内的)千方百计地为陈掩饰,蓄意进行包庇。

(二)反抗党的肃反方针,抵拒整风运动。肃反刚开始,李中就说:“这样下去对生产有威胁”,是“冒险的做法”。闸北发电厂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后,叫嚷“捕人太多了”“违反政策”,并污蔑有“宗派情绪”。他强调“生产与肃反有矛盾”,反对抽调干部搞肃反,对抗肃反运动。鸣放期间,李首先在肃反问题上向党进攻,一面布置专人搜集向党进攻的炮弹,一面又亲自找几个肃反对象谈话,煽动他们向党进攻。右派分子李连发污蔑“肃反办公室是特务机关”,大家起来批驳时,李中却别有用心地要“李连发经得住考验”,公开支持右派分子。在转入反右斗争后,他拒不执行市委反右斗争指示,强调“社会上已经反右,右派不会再出来了”。对明显的右派也不进行斗争,反说:“整风太左了,恐怕要造成损失”。

(三)企图篡夺党的领导,破坏党的干部政策。李中因为没有当上电业局党委书记,把党委看成是实现他个人野心的绊脚石,千方百计地想取消党委。鸣放开始后,就大肆攻击“党委不熟悉,不解决问题”。叫嚣“现在时机成熟了,党委可以不要了”,以便成立党组,自任书记,达到“大权独揽”的目的。李中为了培植个人势力,拉拢提拔了反革命嫌疑分子、品质恶劣分子和历史非常复杂的分子十余人,一起进行宗派活动。并反对党对他们进行审查,说:“审查没有必要”,“中国历史情况复杂,有历史问题的人很多,应该大胆使用”。

李中在历史上曾自首变节。一九四七年紧张斗争中,由于贪生怕死,从苏南十地委逃来上海,被捕后供认已被捕的领导人员是解放区出来的干部;出狱时又填过反共“戡乱建国运动保证书”,出狱后仍然和特务有所来往。李中对此长期隐瞒,直到一九五八年才象“挤牙膏”式的作了交代。

在整风运动中,李的反党罪行被揭发以后,他再三抵赖狡辩,态度极端恶劣,并无悔改表示。根据上述事实,李中已经堕落为右派分子,决定开除其党籍,撤消原有职务,另行分配待遇较低的工作,由十一级降为十五级。

(已经中央批准)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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