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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监察委员会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段德甫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9-6-12 作者:(段德甫)

(段德甫)

段德甫,男,四十六岁.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工人,山东沂南县人,一九三八年参加工作,同年入党。历任: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书记、专区合作分社主任、沂水专署专员、山东造纸厂厂长、党委常委、济南市委委员。

主要反动言行

1、反对党的领导,反对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委讨论职工代表大会常任制时他说:“婆婆太多,事情难办。”把党的决定厂长执行的问题,说成是“党委是唱花旦的,我是唱黑头的”,并扬言不唱黑头了。党委决定提拔干部时段未参加,事后征求段的意见,他说我不愿作这个傀垒,拒不签名。他在党委会上很少发言,常说您决议吧,决议了我就执行,但会后又表示不满,说会议开的不好。

2、包庇右派分子,给右派分子出主意想办法。党委决定将崔玉亭划为右派分子,他在党的小组会上说:“市委没有指示,右派分子是资产阶级右派,反右派是在知识分子中,在工厂有无右派?别左了,应慎重,有言论、有行动、有纲领才是右派,崔玉亭是老工人提拔的,是工人阶级内部的问题,崔是否右派,还是右派情绪。

党委决定由段德甫主持会议斗争右派分子崔玉亭时,他很不严肃。第三次斗争崔时,自动退出会场,会后对崔玉亭出主意说:“坦白要实事求是,不通到市委、省委、中央去告,总有真理的地方”。致使右派分子长期顽抗,不低头认罪。

段德甫的错误,主要是由卑鄙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出发,不要党的领导,对党委进行攻击,以致发展到包庇右派,支持右派向党进攻,成为党内的右派分子。经过揭发批判,作了检讨,表示愿意悔改。经市委常委研究,并报省委整风领导小组批准,给予开除党籍,降职、降级、降薪的处分(工资降两级),分配到济南造纸厂任副厂长。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五)》,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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