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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

日期:1961-4-21 作者:[待确定]

西藏工委、西南局并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一)中央最近讨论了西藏工作,着重研究了今后西藏工作的方针和若干重要问题。中央高兴地看到自从一九五九年三月开始平息西藏的反革命叛乱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西藏工委领导进藏部队同西藏干部和西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不仅基本上平息了反革命叛乱,而且基本上完成了民主改革,使西藏的社会制度 和政治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工作成就是伟大的。现在,某些边远的农业区的民主改革和牧业区的“三反两利”〔1〕运动虽然还没有完成,还有一些残余叛 匪在那里活动,也有某些已经实行民主改革的地方,群众优势还没有完全树立,但是这种地区只占一小部分,从绝大多数地区的情况说来,封建农奴制度是被推翻了,没收了农奴主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归农民所有,成为农民的个体所有制。百万农奴在这场激烈的民主革命斗争中站立起来了,他们的政治觉悟、爱国主义热 情和劳动积极性都普遍地有了提高。这两年的生产是好的,农业获得了丰收。在平叛改革工作中发生的一些过左的错误以及其他的缺点,经过工委最近一个时期的认真检查,并且采取了适当措施,已经得到纠正或者正在纠正。所有这些,都为今后西藏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在民主改革基本上完成之后,西藏工作应该采取什么方针?是让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稳定发展一个时期?还是马上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央认为,今后西藏工作必须采取稳定发展的方针,从今年算起,五年以内不搞社会主义改造,不搞合作社(连试点也不搞)。更不搞人民公社,集中力量把民主革命搞彻底,让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民的经济得到发展,让翻了身的农奴群众确实尝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在这五年我们在西藏的一切政策包括经济政策、财贸政策、社会改革政策、民族政策、对上层 人士的团结改造政策、宗教政策,等等,都一定要力求稳妥,都要防左防急。当前主要的问题是防止左和急,必须把注意力放在这个方面。要使同志们知道,我们这样作正是为社会主义革命准备必要的条件,以便条件和时机成熟以后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并且还要知道,在西藏这样一个民族、宗教关系很突出,经济、文化很落后,而又和印度等国为邻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经过了近两年平叛和民主改革的激烈斗争以后,如果没有一个稳定发展的时期,使农民群众在自己得到的土地上安心生产,休养生息,并且通过实践接受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而马上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他们是难以理解的,勉强去做将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不仅不利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而且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对上层的团结,也就不利于将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上述方针,今后西藏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集中力量领导群众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第二,彻底完成民主改革,向群众深入进行民主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前途的 教育;第三,肃清残余叛乱分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第四,做好上层统一战线工作;第五,整顿干部作风,发展党的组织,培养藏族干部;第六,建立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成立西藏自治区。只要这些工作做好了,就可以进一步提高群众觉悟,增强人民的团结和汉藏民族间的团结,巩固党的领导,巩固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西藏将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可靠的条件。

(三)长期受农奴制度统治的西藏群众现在翻了身,迫切期望改变旧面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改善生活,这是很自然的。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应该是集中力量发展农业,大力发展牧业,同时发展商业和为农、牧业服务的手工业。国营经济应该巩固和适当加 强。工业方面,除了极个别确有必要的项目(例如开采硼砂和毛纺厂)以外,不要再扩大,职工人数一般不要增加。农业不发展,基础不打好,交通问题不解决,要 想发展工业是不可能的。不能设想靠内地运粮进去办工业。努力发展农业,使农(牧)民富裕,这是关系到巩固工农联盟,巩固祖国边疆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问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把农业提到首位,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并在牧区继续实行牧工、牧主两利和扶助贫苦牧民的政 策,开展增畜保畜运动,促进牧业发展,力争农业丰收,多打粮食,牲畜兴旺。在西藏当前的具体情况下,所谓发展生产,主要的就是发展农(牧)民的个体经济, 不要害怕农(收)民富裕起来,现在的问题正是应该使农(牧)民富起来。因此,我们在西藏一切政策的基础,就需要放在使农(牧)民富裕之上。不管是发展农 业、牧业,还是发展商业、手工业的各种措施,都要按照这个精神作安排,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建设。要按一家一户地算帐,让每户农民都有存粮,每户农民、每户牧民都多养些牲畜,多盖些房子,生活天天向上。在发展农牧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组织互助组,对于已经组织起来的互助组要帮助巩固和发展, 但对于某些“明组暗社”要坚决改过来,凡是土地、耕畜及其他生产资料按组分了的,要重新分配到户,使它成为名副其实的互助组。在领导农、牧业生产上,要照顾历史习惯,因地制宜,合乎实际。凡是新的生产经验和技术措施,都要先试验,再推广,反对瞎指挥生产的作风。估计产量必须实事求是,不可偏高,坚决防止浮 夸。粮食要少征购一些,留粮标准放宽一些。今后三年至五年,进藏部队和职工的用粮仍由内地调运。专区和县的干部用粮为数不多,可以由当地解决。机关部队要种地;办农场,争取粮食部分自给,减少国家远程运粮的困难,并保证农民多存余粮,安心生产。要在干部和群众中提倡节约,以备荒年。要看到西藏地处边远,交通不便,假如一旦发生了大的灾荒,从内地运粮救济是很困难的。粮、毛、油、布等重要物资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要依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逐步推行,不要企图把一切都管起来、包起来。贸易政策要适当,价格要公平合理,坚决防止和克服不等价交换现象,已经存在的这种现象,必须立即纠正。有些出售物资由于长途运输,售价太高的,可以采取补贴的办法适当调低;靠近边境的地区,更应该这样作。为了活跃农、牧业经济,便于农、牧产品的交换,可以在农业区和牧业区之间以及各个地区之间搞点自由贸易,对于某些习惯性的交换方法只要没有多大害处或者目前尚无法代替的都要保持下来。城市和交通要道的商业和市场必须管好(但不要 管得太死),对私营商业(包括外商)实行利用、限制政策(但也不要限制过多过严),这些地方管好了,就不怕自由市场的冲击。

在民主改革中曾经发生过侵犯中农利益的地方,要切实检查纠正,对中农的财产损失要坚决给予补偿,这笔款项可以由国家拿出钱来帮助解决。

(四)经过普选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是彻底完成民主改革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重大步骤,也是西藏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一件大事,特别是 基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具有重大意义。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人民委员会应该在农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务必树立贫苦农民的优势,权力务必掌握 在贫苦农民之手,并且真正能够代表广大农民的意志,成为当地人民的权力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在基层代表大会建立起来以后,再建立县级的和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在基层代表大会中,要有中等农奴及其他劳动者的代表,在县级和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中,要有各革命阶级的代表,要有上层爱国人士的 代表(自治区一级要比县一级安排得宽一些)。基层的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在今年建立起来,争取明年至迟在后年召开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西藏自治区。要认真地作好普选和成立自治区的筹备工作,认真地开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种实际教育使干部养成民主作风,把底子扎正,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命令主义、瞎指挥等缺点。

(五)西藏的统一战线现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了。改革以前,我们在西藏的上层当中 只以反帝爱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的共同的政治要求,还不可能把赞成民主改革作为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要求。现在情况大不相同了,工农联盟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巩固了,没有叛乱的几千个上层,也起了重大的变化,大多数人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他们在大势所趋和解放了的群众推动之下,或者表示赞成民主改 革或者保持中立。现在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把赞成民主改革也作为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要求,今后还要进一步以六条政治标准作为统一战线共同的政治基础。西藏统一 战线的发展,为今后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条件,要求我们进一步把统一战线工作认真做好。〔2〕对没有叛乱的上层分子,我们都要采取积极态度,把他们包下来,包到底,安排好生活,安排好职位,然后逐步实行改造。

(六)对待宗教问题更要慎重,更加不能性急。废除宗教中的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是民主革命 中的任务,应该完成。但是人民群众正当的宗教生活必须照顾。要知道西藏人民广泛信仰喇嘛教的情况,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可能根本改变的;同时,西藏的宗教 在国外也还有着不少的影响,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处理得不适当,不仅会脱离一部分群众,而且不利于在国际上同帝国主义和反动派进行斗争。因此,必须长期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把群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彻底完成民主革命和发展生产上来。只要生产发展了,人们的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了,宗教影响就会逐步 削弱。在这方面,行政命令的办法不但无益,而且有害,毛主席说:“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我们必须按照毛主席的这个精神办事。在留多少寺庙的问题上,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和需要办事,一县留一个庙是太少 了,群众会感到不方便、不习惯,可以多留一些,实行大、中、小结合,不一定只留大庙。在留多少喇嘛的问题上,要按喇嘛本人的自愿。班禅这次来京又谈到以下 五条,即: (1)放弃剥削,(2)寺庙民主管理,(3)执行政府法令,宪法进庙,(4)喇嘛参加劳动,(5)老弱喇嘛和专门念经的喇嘛的生活由政府包起来等,可以照他的办。班禅还提到专门念经的喇嘛问题,他主张除了要留一些一般喇嘛以外,还要留三、四千能念经的喇嘛,脱离生产,专门念经、学习,不要多劳动。这个意见原则上可以同意,具体如何办,工委应同他商量处理。我们必须加强对寺庙的工作,特别是对能念经的这一部分喇嘛的工作。要让他们研究宗教经典, 研究佛学,也学一些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懂得一般的政治知识,成为宗教知识分子。〔3〕

为了熟悉业务,在我们担任宗教工作的专职党员干部中,也要有人注意学点宗教知识与宗教历史。

(七)边境地区的工作,要照顾当地的种种复杂情况,要很好地注意配合对外斗争,以便便我国的西南边境成为和平稳定的边境。对这类地区的民主改革,应该有意识地搞得更缓和、更稳妥。可以分期分批地去逐步完成,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宁可缓后再改。在改革当中,要切实争取群众,分化上层,孤立和打击最反动的分 子。打击的范围,应该缩小,进行斗争要更策略更灵活,在划阶级成分问题上,农奴主可以有意识地少划一些,只要是可以不划为农奴主的就不要划。在戴不戴叛乱 分子帽子问题上,可戴可不戴的不要戴。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的多余土地和其他财产坚决不动。对于没有叛乱的或者不是公然反抗改革的上层分子,一律实行和平 改革,实行赎买政策。对其中多少有些代表性的人物都要作适当安排,并且要比一般地区安排得多一些。改革中采取背靠背诉苦的方式发动群众,对上层分子不要采 取面对面的斗争方式。对于叛乱头子和其他罪恶昭彰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首先查实材料,经由上级党委批准,再由政府依法逮捕,并把他们的罪行在群众中公布, 该判刑的可以按照他们的罪行轻重和具体表现,从宽处理,该处死刑的也可以暂时关而不杀。在押人犯可以允许他们的家属探视。严禁乱搜、乱捕、乱打,更不允许 私自打死人。边境地区目前不要搞群众镇反运动,镇反工作由公安部门去进行。在靠近边境线的地区内,要严格按照军委有关的规定办事,并且要安排群众的生产和 生活,保护群众利益,同外国反动派和窜回骚扰的外逃叛匪作斗争,安定群众情绪,争取外逃的劳动群众回家生产。

(八)西藏现有的一部分残余叛匪,必须肃清。完全消灭这些残余的叛乱武装,主要的要靠政治,要靠群众,同时进行坚决的军事打击。西藏的边境线很长,国外敌人到处可以窜进来,敌人还可以 空投,肃清残匪将是一项长期的斗争,一定要打好政治仗。不做好政治争取、分化、瓦解的工作,不把群众发动起来,光靠军事打击是不行的。为了分化瓦解敌人, 对于归降分子一定要坚持不杀、不关、不判、不斗的政策,并且要想各种办法,从叛匪中(包括逃出国外的)争取一些过来;同时对在押的犯人要作审查,表现好的 也可以陆续放一些出来,利用他们作些工作。

(九)挑选干部,培养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整风,整顿干部队伍,发展和 巩固党的组织,是我们的基本任务。现有的干部队伍,干部作风,要认真整顿。除了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不按政策办事、贪污浪费、腐化、堕落、违法乱纪以 外,还需要反对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和特殊风,反对一切左的或者右的错误倾向。外来干部必须本少而精的原则,凡是适宜留藏工作的要留下来长期工作,培养提高,并且坚决组织他们学习藏语藏文,五十岁以下的干部一定要学会使用(也要帮助藏族干部学好汉语汉文),为长期建设西藏努力奋斗。其中个别问题确实严重,不宜在西藏工作的,可以送回内地处理。西藏几年来的平叛、改革工作,主要是靠外来的领导骨干干部帮助完成的,今后也还要再派一些各级的领导骨干和农牧 业生产技术人员等,这是必要的不可少的。但是,光靠这些干部,党在西藏的根基就还不是很稳固的。要彻底完成民主改革,并在将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成民主 和社会主义的西藏自治区,必须在当地藏族劳动人民中发展党的组织,培养大批共产主义干部,同时注意培养革命知识分子和各种科学技术干部。随着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许多工作逐渐由少数民族干部来当家作主,更多的事情将逐渐由他们来办,这是符合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如果少数民族干部不是逐步增多,事情又不由他们自己办,那就不是自治,而是“代治”。汉族干部对于少数民族,绝不能把自己放在特殊的地位;所有干部都要以劳动者的身分出现,绝不能处于群众之上。 鉴于西藏的民主改革已经基本完成,西藏自治区行将成立,必须更加重视培养藏族干部的工作。挑选干部,务须注意选择阶级立场坚定、政治觉悟较好、民主作风较 好、群众观点较好、勤恳朴素、能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人,就是说要能够忠实为劳动人民服务的人。在民主改革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农村积极分子干部,大多数 肯定是好的,要爱护培养,训练提高,要向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在这些干部中难免有一些作风很不好的、脱离群众的“勇敢分子”,或其 他不纯分子参杂其间,这种人是不能依靠的。但是对他们也要分别情况,除了少数不可救药的分子以外,都不要轻易抛弃,应该经过教育和实践,帮助他们提高觉悟,分配适当的工作。

(十)要贯彻上述方针政策,应该严格要求西藏各级党委、驻藏部队和各方面工作的干部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不要在此以外兴 章程,出点子。一切工作要实事求是,要经过调查研究,从西藏的实际出发,不要机械搬用汉族地区的经验。必须坚决依靠群众,贯彻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处处看 到群众的利益,发扬民主作风,贯彻民族平等政策,有事和藏族人民、藏族干部商量,并且同一切可以争取团结的上层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团结起来,实行合作,踏踏实实地把西藏工作作好。

中 央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注释

〔1〕 “三反两利”中的“三反”指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和反对奴役;“两利”指牧工、牧主两利。

〔2〕、〔3〕 此处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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