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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纠正保卫工作中违法乱纪行为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日期:1961-5-4 作者:[待确定]

今年3月间,市委发现北京工业学院等单位有对群众进行搜查、跟踪和人身污辱等违法乱纪行为后,曾发出通报,各基层党委多数已进行了讨论和检查。检查结果发现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相当普遍,如高等院校已查出1000余起(偷看一次私人信件和日记,就算一起),值得严重注意。性质特别恶劣的是:有的基层公安干部随意向邮局布置截扣群众寄给毛主席、中央领导机关的信件。有的群众发现信件被截扣,不敢在当地寄发。这些非法行为已引起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为了坚决制止治安保卫工作中违法乱纪事件的继续发生,市委认为

一、加强党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把治安保卫工作完全放在党委的绝对领导和监督之下。过去一些基层单位党委对治安保卫工作长期不闻不问,或者虽然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但没有及时地严肃处理,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必须彻底纠正。有的治安保卫部门不请示党委就垂直地向下布置涉及群众利害的工作问题,有的治安保卫人员不请示党的组织,就任意向党、团、工会干部布置工作,甚至一个保卫干事就能自行决定搜查群众,这是特权思想的反映,是严重地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也必须彻底纠正。今后基层党委要定期检查、讨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党委书记中应有专人负责保卫工作的日常领导。治安保卫部门也要定期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重大问题不经请示不能擅自作主。

二、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各级党委要认真地学习党的治安保卫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教育公安干部和治安保卫人员遵守国家法纪,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学会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时刻关心群众利益。不能为了破获一个案件,而不择手段,不考虑后果,损害群众利益。

三、切实整顿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保卫干部的队伍,把坏人清洗出去。治安人员必须由历史清楚、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善于联系群众的党员、团员和积极分子担任,而以党员、团员为骨干。各单位党委就应对现有的治安保卫委员和专职的治安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审查排队,凡是不适合的,应坚决调换。对于违法乱纪的人员,要分别情况下,一般以教育为主,但是对其中性质极为恶劣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加强调查研究。市委政法部、市公安局党组应当选择若干基层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各项问题,包括基层保卫系统的组织形式、人员情况、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等进行系统的、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办法,以便系统地解决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将市委政法部的检查报告送上,如有不当之处,请批示。

中共北京市委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部关于治安保卫工作中违法乱纪现象的检查报告

根据市委关于立即纠正治安保卫人员中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我们同市委有关部委、市公安局党组对基层单位在保卫工作中发生的违法乱纪现象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来,在厂矿、企业、学校、街道等基层单位中,擅自对群众进行搜查、拘留跟踪、逼供、人身污辱、乱取指纹、乱查笔迹、私拆和扣压信件等违法乱纪行为并不是个别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市委3月3日发出通报后,3月21日又发生永定门外李村居民委员会非法搜查382户居民的严重事件。

现将这种违法行为中比较突出的几个事例报告如下

一、永定门外李村居民委员会非法搜查了382户居民

3月19日晨3时,北京市车站附近发生了一起路劫行凶案。崇文公安分局永外派出所所长根据公安分局的布置,于当天下午7时召开民警会,布置民警注意发现可疑人,并且告诉民警也可以召开小型群众治安保卫积极分子会,动员积极分子发现可疑的线索。民警耿步范于20日下午两点,召集郭公庄、靳家坑、李村三个居民委员会主任、治安保卫委员和积极分子40余人开会,说最近该派出所管界发生了两起盗窃案和4起煤气中毒死亡事故,要求逐户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可疑的线索,并教育群众提高警惕,搞好治安。

会后,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常少卿就召集居民委员会的积极分子开会,布置逐户检查,并说:“在检查时,箱子、柜子都要翻翻看看。”21日、22日由常率领6名积极分子对群众进行搜查,常少卿说:“这是上级的指示。”结果整个居民委员会620户,被搜查了382户。直到22日下午4时,治安保卫主任向耿汇报了这一情况后,才被耿制止。这种非法搜查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思想混乱。有的说:“我们不是五类分子,为什么搜查我们?”有的人精神紧张,问“国家出了什么大事情?”也有的说搜查是政府要了解居民存粮、存布、存衣服的情况。

二、北京工业学院五系进行全系大搜查,并给有小偷行为的学生戴高帽子游街

1960年11月11日,京工五系52582班学生夏在行和石树林二人丢失粮票、菜票、人民币、购货证等,为了破案,治安保卫干事刘玉珊召开全系各党支部组委(兼治安保卫干事)会,擅自布置进行全系大搜查。当日全系33个班对700人进行了搜查,有的班由宿舍的上下铺同学互相检查,先由本人报粮菜票、钱及各种物品数量,登记表,彼此检查核实。

11月14日,五系52581班又丢了一件棉衣,后来棉衣在垃圾堆中找到了,但粮票、学生证没有了。刘玉珊提出并经该系副主任王儒同志同意,于15日在饭厅出入口,查验学生证。16日发现六系学生黄昌荣到五系饭厅来吃饭,最后查出上述粮票是黄偷了,黄过去还偷过几次东西。刘就决定给黄昌荣戴高帽子(上写甲61591惯盗黄昌荣,前后胸也写有同样字句)在院内游街,叫黄边敲锣边回答群众的指责,许多群众问黄“为什么偷粮票?”黄回答说:“我想吃,是资产阶级思想。”后被团委副书记和保卫科一干部发现制止。

该系进行全系大搜查和给小偷戴高帽子游街以后,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有的学生表现消沉,有的学生担心别人怀疑自己,有的学生不敢一个人在教室自习,怕“出了事会落嫌疑”。

党委发现以上问题后,曾指示五系党总支进行检查,今年2月学校党委和五系总支已在全系大会上作了检查;学校党委决定给刘玉珊党内警告处分。

三、扣压和检查群众写给中央负责同志的信件

根据市公安局检查,已发现公安系统干部和民警扣留群众给中央负责同志来信13起(估计还会漏掉一些,未检查出来)。另外,据北京市邮局报告:有11件群众来信经公安部门查看后,才发出。其中寄给毛主席的3件,周总理的3件,邓小平同志的1件,彭真同志的1件,国务院负责同志的3件。

1960年4月,房山县公安局长沟派出所所长耿宏耕,曾向长沟邮电支局局长赵显进布置:今后发现有寄给中央首长和市长的信,要先送派出所看过后再发。他说,过去给中央寄过几封反动信,被退回后都找不到发信人的住址,派出所看后再发比较好。1960年8月29日,张坊邮电所发现寄给毛主席的一封信,信背面写着“信内有要事,不见毛主席,任何人不准私自打开此信,为要”。此信先被送给邮电支局局长赵显进,后经过长沟派出所所长和公社党委书记转给县公安局一股副股长李德,李拆看该信,内容是告村干部作风浮夸,生活特殊化,吃好喝好,骂干部像土匪一样等。李认为不能算反动信,但却将原信转派出所查找发信人,以后此信就被压下,未发出。

此外,还发现外地邮局来电向北京市邮电要求索回由该局发现的群众写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件。如1960年12月24日,山东日照邮电局来电索回寄给毛主席的挂号信。1960年12月14日湖南衡阳邮电局来电索回茅东桥公社全鑫德寄给周总理的挂号信。北京市邮局都将该件退回原发信邮局。

治安保卫工作中的违法乱纪现象,过去我们虽然也有所查觉,也做了必要的处理,但是对于这一问题认识不深,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地加以解决。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今后必须加强干部的政治思想和政策教育,加强干部的法制观念和群众观点。认真研究基层保卫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在我们还在继续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力求把问题解决得深透。

1961年四月三日

来源:根据《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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