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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检查眉山县召开人代会时大肆挥霍浪费的报告

日期:1961-10-21 作者:[待确定]

省人民委员会:

九月下旬,我厅会同乐山专区财政局联合组织检查组,对眉山县召开人代会时大肆挥霍浪费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眉山县于八月十二日至十四日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违背中央和省委一再强调的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的精神,不遵守财经制度,大肆挥霍浪费,严重脱离了群众,在政治上造成了极不良的影响。

这次会议原来打算与县政协会议同时召开,人数八百人,会期六天,按此编造了副食品供应计划与开支计划,后来临时决定两个会议不同时召开,人代会只有代表四百六十二人,会期三天,但未相应削减计划;再加以不执行省的统一规定,擅自提高伙食标准(县人代会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为0.6元,但编造计划时按0.8元编列,实际执行为1.38元;吃粮标准为每人每天1斤,县上又另外增加碎米2两),因而使会议期间主副食品的消耗过多,大大超过了当前市场供应与群众生活水平,特别是会终聚餐一次,即耗用各种肉类1353斤,蛋87斤、油30斤,连同其他主食、副食品,每人平均耗用4.35斤(其中肉类占2.25斤),每桌有大盘肉食十多种,部分代表仅吃数菜即肉饱酒足,中途离席,剩菜很多。有些代表和会议工作人员就用脸盆、口盅、南瓜叶、甚至用雨伞将未吃完的肉酒菜饭分带回家。万胜区的一个代表还将带回的菜、饭分为若干份,在象耳公社饭店公开出售,每份收粮票一斤、人民币一元五角。在聚餐结束前,街道儿童数十人也拥入饭厅抢食剩菜剩饭,秩序非常混乱。许多代表由于聚餐时吃得过多,会后即患腹泻病(县人委委员中参加聚餐的13人,有9人腹泻),复兴公社的一个代表余正林,聚餐后第二天就因腹泻住医院,治了半个月才出院。

由于准备的副食品过多,聚餐时除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参加外,当时在县上参加另一会议的各区区委书记,县委、县人委的一些干部,以及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也乘机参加“吃油大”。到最后,还剩下酒席七桌,于第二天廉价转让给其他单位,会议结束后清点物资,共剩余肉、蛋等副食品30多种,价值1200多元,分别作价转让给县人委伙食团等单位和个人,仅转让给县人委伙食团的皮蛋、鸭蛋,按正常搭伙人数计算,平均每人就有8个多。

事情发生后,群众反映很不好。有些居民反映说:我们今年还没有沾过一点肉气气(注:今年以来当地商业部门对居民没有供应过猪肉),人民代表吃得都要胀死了,工作人员也都吃安逸了。县畜产站的一个干部在省上有关部门派人去该县检查生猪外调任务没有完成的原因时说:“猪被人代会吃光了!”

这次会议不仅在吃的方面大肆挥霍,而且在其他方面也有浪费。开会三天,看了三次影剧,每次都送票邀请县委、县人委全体干部参加,使文娱费超支了78.53%;部份用品如灯泡、锁、炊具等,本可临时借用,但也花钱买了一百多件,使公杂费超过标准二点八倍。整个会议的开支,比规定的标准超支了118.8%,从检查结果来看,这一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主持这次会议的县长徐尚宇同志对干部的勤俭节约教育不够,对副食品供应计划和开支计划审查不严,批得过宽,具体执行中又缺乏督促检查;大会秘书长罗昭明同志片面强调会议期间要吃得好、花样多;县财政局副局长方仁厚同志负责会议总务处工作,提出“要把伙食办得像个样,……就是要吃不完才好,吃完了像个啥!”在上述领导思想指导下,再加以经办人员想趁机大吃大喝一顿,因而不执行党的政策,不遵守财经纪律,不考虑群众影响,不择手段地多搞副食品,不仅浪费了社会物资和国家资金,而且在政治上造成了损失。为了教育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检查组已建议乐山专署适当进行处理。

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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