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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批发 “关于城市职工、居民到郊区搞‘小秋收’和代食品发生不少问题的一个材料”

日期:1961-10-30 作者:[待确定]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抄各中央局)(已发重庆)

现将公安部整理的一个材料,发给你们参考。城市职工、居民到农村搞“小秋收”和代食品,发生了不少问题,值得注意。

(发至中央各部委党组,各省市区可以发至县级)

城市职工、居民到郊区搞“小秋收”和代食品发生不少问题

天津市:十月十五日(星期日)市区群众到红桥区韩家墅、青光一带拾秋、拿秋、购买薯、菜的有一万多人。他们遍地拾秋,就地买菜,少者一人拾买二、三十斤,多者六、七十斤。有的人以每斤五角的高价买了五十斤白薯。在此情况下,当地社员思想紧张,提前收割晚秋作物,既影响秋收,又影响国家收购。现红桥区委已采取措施,加强护秋工作和对市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抚顺市:九月份以来城市职工、居民下乡搞“小秋收”的人增多,有的借机乱拿乱摸。抚顺到苍石一段铁路,每天客流达两万多人,超过正常流量的四倍。营盘公社曲柳树生产队一百零五亩苞米,被搞“小秋收”的人连吃带拿,损失了八千多穗。自留地的粮菜几乎都被拿过。社员气愤地说:“工人拿国家钱,吃国家粮,还偷农民的,这叫什么老大哥!”

哈尔滨:自秋季作物成熟以来,城市职工群众下乡拣粮拣菜的增加,仅“动力之乡”公社在一个星期日的统计,就有两千多群众。其中百分之七十是职工,百分之三十是家庭妇女和中、小学生。这些人到田间见什么拿什么,农民对此极为不满,常常引起纠纷,甚至互相殴打。公安分局和有关部门在公社党委的统一组织下,抽调了八百名干部进行劝阻工作,仅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五日的六天时间内,就劝阻了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七人。

济南市:十月份以来不少职工和家属外出搞“复收”。如济南铁厂基建科长朱伟林等四名干部带领三十余名工人集体下乡“复收”地瓜。十月十三日晨,在北关、黄台两站,对乘坐三一一次市郊客车进行了调查,有携带锨、镢、麻包外出“复收”的二百五十多人,占上车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中央公安部办公厅送阅文件)

中央办公厅一九六一年十月三十日

发:各地、州、市、县委,各厅、局党组,大专院校、厂矿党委,

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委各部委。(共印847份)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四日翻印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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