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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总政治部关于全军政治工作会议通过的四个条例和综合报告的批复

日期:1961-11-17 作者:[待确定]

军委、总政治部:

中央同意总政治部起草并经全军政治 工作会议通过的《连队政治指导员工作条例》、《连队党支部工作条例》、《连队共青团支部工作条例》、《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意肖华同志关于 《贯彻执行军委扩大会议决议,为继续创造四好连队而斗争》的报告〔1〕,以及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向中央、军委的综合报告。

中央认为,一年来军队政治思想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工作是有成绩的,过去一段时间内军队政治工作方向的偏差,已经基本上端正过来了。望全军同志继续努力,巩固成绩,克服缺点,发扬光荣传统,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得更好。

中共中央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给中央、军委的报告

(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日)

军委并报中央、主席:

总政治部于十月十八日至十一月四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各军区、军种、兵种、高等院校的政治部主任、组织部长,军一级单位的政治委员或政治部主任,部分师政治委员或政治部主任等,共一百八十四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检查一年来全军贯彻执行军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决议的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创造四好连队运动,加强连队政治工作建设的问题。会议讨论通过了总政治部起草的连队政治指导员、党支部、团支部、革命军人委员会等四个工作条例。

会议期间,主席、刘、周、朱、林副主席、小平、荣桓、贺龙同志等中央领导人接见了到会同志。到会同志还听了恩来、小平同志关于 苏共二十二大情况和国内形势的报告。林彪同志就加强连队建设和改进工作方法问题作了重要指示。罗瑞卿同志传达了中央庐山会议精神和军委关于明年工作的布 署。肖华同志代表总政治部作了《贯彻执行军委扩大会议决议,继续为创造四好连队而斗争》的报告。最后,由罗荣桓同志作了总结讲话。

这次会议, 我们学习中央的办法,先到部队做了调查研究,起草了主要文件;以开小会为主,少开大会,少发文件,会议中心突出,既总结了过去经验,又明确了今后任务。到会同志反映,这次开会,见到了毛主席,得到了中央同志的亲切教导,给了自己深刻的教育和莫大的鼓舞。在听了苏共二十二大情况传达后,大家莫不义愤填膺,认为二十二大是个修正主义大会,大国沙文主义大会,分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会。一致拥护中央的方针和策略,认为应该严肃、冷静、慎重地对待这个问题,坚决和修正主义斗争到底。

会议一致同意肖华同志的报告,认为一年来政治工作成绩很大,部队有很大进步,军委扩大会议决议指出的,在一段时期内政治工作方向上的偏差,已经基本上扭转过来了。彭、黄错误军事路线削弱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的恶劣影响已经基本上肃清了。一年来,全军掀起了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 的热潮,在一切工作中坚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对党中央和军委的指示,能够及时传达,认真贯彻。在政治思想工作中,今年抓住了两忆三查运动,人民公社政策六十条的学习,管理教育条例的贯彻,使广大官兵的阶级觉悟有显著的提高,军队内部关系更为融洽。在国内经济生活遭受暂时困难的情况下,由于各级领导都重视 抓活的思想,进行了一系列艰苦的工作,部队思想稳定,特别是驻重灾区的部队,能够认清大局,团结一致,战胜困难。由于创造四好连队运动的开展,基层建设有 了很大的加强。据统计,初评达到四好要求的连队约占百分之三十。全军党员的比例,已由去年年底的百分之二十七增至百分之三十三,全军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基层单位有了支部委员会,百分之八十二的排有了党小组,大部分的班和技术小单位都有了党员。支部的堡垒作用大大增强了,过去的三类支部都有了转变,很多已成为一类支部。共青团的工作较前活跃,共青团员已占全军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连队普遍建立了革命军人委员会。连队基层干部作了调整,全军连队正副指导员出身于工农家庭的约占百分之九十六,受过正式训练的占百分之七十三,经过战斗锻炼的占百分之六十四。军事训练中的政治工作加强了,由于创造神枪手、神炮手和技术能手运动的开展,激发了部队学习技术的热情,训练质量大为提高,事故比去年减少。从去年十月至今年六月,全军支援工农业生产共用了一千九百多万个劳动 力,派出五万七千多名干部参加地方整风整社。按中央政策规定,部队退回人民公社的土地约三十万亩。参加平叛的部队,几年来歼灭叛匪累计×××人,现在只剩 下散匪四百余人,取得了基本平息叛乱的伟大胜利。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大家更加体会和认识到军委扩大会议决议的完全正确,今后还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林彪同志的指示,会议着重研究了继续创造四好连队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今后几年内要把军队建设工作重点摆在连队,扎扎实实地把连队基础打好。这是提高部队战斗力,做好战备工作的最切实有意义的措施。而连队建设主要是搞好四好,即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军事训练好,生活管理好。通过创造四好连队运动 来培养干部,打好基础,同时也将其他方面的工作带动起来。创造四好连队运动今年已经搞了一年,明年还要继续搞,抓住不放搞它几年,真正搞出个结果来。这次会议总结的连队政治工作的经验和起草的连队政治工作的四个条例,以及上半年颁发的《连队管理教育工作条例》,是我军几十年来连队工作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指导连队工作、加强连队建设的准则。要有计划地把这一整套东西传授给所有基层干部,使他们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切实把我军的传统作风在连队扎下根来。

近两年来,军队工作主要是解决方针任务问题,今后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的改进。各级领导机关,尤其是师团两级,一定要深入连队进行调查研究,从连队实际情 况出发,以四好为纲安排和指导工作,克服目前存在的工作方法上的一般化、统得过死等毛病。我们准备在今年年底抽出一段时间,把领导机关的工作整顿一下,总 结机关面向连队,实行活的领导的经验,把领导工作的质量提高一步。

今年部队生产成绩很大,连队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由于灾荒影响,干部的 生活还是不很好,特别是校官和子女多的干部困难较多。干部生病的多,体重普遍下降,这是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明年,军委决定在部队中大搞生产,抽出一 部分部队专门搞生产,支援值班部队、机关和院校。并采取军队内部调剂的方法,适当地增加干部的粮食定量,对多子女的干部给以一定的补助。

这次会议根据一年来部队工作的发展,对军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中的几项具体规定,提出了下列修改的建议:(一)党支部设联络委员在当时是完全必要的,现在连队党组织已普遍健全,党员的作用大为加强。因此,今后党支部可以不设联络委员,其工作由组织委员担负。(二)决议中规定:军、师、团的党委委员和司、政、后机关的负责干部,都要直接联系一个或几个支部,经常了解情况、帮助工作。这个制度今后还应当坚持。但由于团主要是实行面对面的领导, 可以不规定直接联系单位。师以上负责干部联系单位的工作,应当同机关部门结合起来进行。(三)决议中规定:革命军人委员会下设经济委员会和俱乐部组织。会议认为,为了减少连队的组织,俱乐部的组织可以撤销,它的工作由革命军人委员会下设的各组分别担负。连队的群众组织,可按最近制定的连队政治工作的几个条 例执行。(四)决议中规定:各总部、各军种、兵种、军区、院校每半年应将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军委每年检查一次。会议建议改变为:各军种、兵种、军 区、院校每年检查一次,军委和各总部两年检查一次。

这次会议,还讨论了总政治部起草的《院校政治教育方案》、《关于加强国防科学研究机构政治工作的指示》、《对当前部队文化工作的指示》、《关于叛乱基本平息后驻藏族地区部队政治工作的指示》、《军队清理工作总结》等文件,现已下达执行。

以上报告,请批示。

总政治部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日

连队政治工作的四个条例

(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修正稿)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政治指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条 政治指导员是政治机关派到连队的政治工作人员,在政治机关、上级首长和本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政治工作。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

政治指导员必须是忠于祖国和党的事业,作战勇敢,工作积极,学习努力,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政治指导员的任务主要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进行党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发扬 三八作风,加强官兵团结和军民团结,维护军事政治纪律,巩固和提高连队战斗力,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战斗、训练和一切任务的完成。

政治指导员为了做好工作,必须:了解情况,心中有数;依靠党团,联系群众;思想领先,说服教育;实事求是,雷厉风行;三八作风,处处表率;团结干部,密切合作。

第二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做好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全连人员的头脑,不断提高无产阶级觉悟,发扬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使每个指战员都具有强烈的对敌仇恨和高昂的战斗意志。

(一)经常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毛泽东著作,用毛泽东思想指导工作,回答和解决连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经常对干部、战士进行阶级教育,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使全连人员站稳立场,坚定斗志。

(三)及时进行时事教育和政策教育,使全连人员了解国内外形势和党的路线政策,加强战备观念,树立坚强的战斗队思想。

(四)经常进行传统教育,讲解我军的建军原则和任务、三八作风、三大民主、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拥政爱民、尊干爱兵等等,使全连人员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

第三条 政治指导员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必须抓好活的思想。

(一)抓好两头,一头是党和上级的指示,一头是本连的思想动态。要用党和上级的指示作为武器,解决连队的各种现实思想问题,不断提高干部、战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二)充分了解情况,熟悉全连人员的姓名、籍贯、出身成分、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思想品质、特长和个性,经常同战士谈心,时刻注意战士的思想动态和情绪,成为战士的知心朋友。处理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情况,不可主观武断。

(三)坚持说服教育的原则,遇事讲清道理,启发思想自觉,以表扬和正面教育为主。对犯有过失的战士,要从关心和爱护出发,耐心地进行个别教育,逐步提高觉悟,帮助改正错误。

(四)要有主动性,预计到可能发生的思想变化,善于抓住苗头,把工作做在前面。一旦发生没有预计到的问题,思想工作也要及时跟上。

(五)从党内到党外,组织和发动群众做思想工作,做到人人开口,人人监督,互相鼓励,互相帮助。

(六)思想教育运动要和经常性的教育相结合。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教育运动,解决部队思想中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既要抓好一定时期的思想教育运动,又要抓紧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

(七)上好政治课。课前要作充分准备,认真研究课程内容和连队思想情况;讲课的时候,要抓住中心,联系实际,采取启发诱导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讲明道理;课后要组织讨论;缺课的要补课。

(八)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主要是:(1)组织读报,收听广播,出墙报、黑板报。(2)运用回忆对比的方法,通过群众的切身体验,进行自我教育。 (3)组织参观访问工厂、矿山、人民公社、革命博物馆和革命遗迹。(4)请英雄模范人物、地方干部和来队家属作报告,请本连老首长、老战友回连访问。 (5)利用唱歌、电影和戏剧等文化艺术活动,进行思想教育。

第四条 政治指导员要按照战斗条令关于战时政治工作的要求,做好战时政治工作。 (1)不间断地进行宣传鼓动工作,讲清战斗的意义和目的、有利条件和困难,揭发敌人的罪行,及时传播胜利消息,提出简明有力的鼓动口号,不断鼓舞战斗情 绪,坚定胜利信心。(2)教育全连人员坚决执行命令,服从指挥,发扬英勇顽强、灵活机动和密切协同的战斗作风。(3)开展军事民主和群众性的杀敌立功运动。(4)维护战场纪律,整顿组织,协助连长组织指挥战斗。(5)做好伤员的政治工作和烈士的善后工作。(6)做好战地群众工作。(7)开展火线对敌宣传,执行俘虏政策。(8)政治指导员在战斗中要英勇顽强,特别是在最困难最危急的时刻,更要坚定沉着,克服困难,团结干部、战士坚决完成战斗任务。

第五条 政治指导员要做好军事训练中的政治工作。(1)深入政治动员,反复宣传训练方针,及时发现和解决训练中的思想问题,发动干部、战士勤学苦练, 保证练兵情绪持续高涨。(2)发动群众讨论和贯彻训练计划,组织评教评学、互教互学、包教保学和评比竞赛活动。(3)深入现场,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群众性的宣传鼓动工作,支持群众的合理建议,及时传播先进经验。(4)抓紧三八作风的锻炼和养成,结合训练课目,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既练好战术技术,又练好作风。 (5)做好教练员的政治工作。(6)教育全连人员爱护武器装备,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保证安全。(7)加强战备思想教育,使部队经常保持战斗准备。 (8)政治指导员要努力学习战术技术,使政治工作与战术技术密切结合。

第六条 政治指导员要做好团结和巩固部队的工作。

(一) 贯彻执行连队管理教育工作条例。教育干部树立坚强的爱兵观点,以阶级兄弟的感情关心和爱护战士,贯彻执行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说服教育的原则,正确处理 战士的各种问题,并且做好来队家属工作。教育战士尊重和爱护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坚决执行命令。教育全连人员团结兄弟部队,在执行任务中,热情帮助,主动支援,虚心向兄弟部队学习。

(二)巩固部队,防止非战斗减员。协同连长改善连队生活,做好防疫卫生工作,减少病员;发动群众做好防险保安工作,防止伤亡;做好战斗、行军中的思想工作和收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止逃亡和掉队现象。

(三)加强防奸保密工作,提高全连人员的政治警惕性,严守国家机密和军事机密,保证部队政治上的纯洁和巩固,注意了解本连驻地居民的政治情况,严防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破坏活动。

第七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教育全连人员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模范地执行政策法令,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爱护群众利益,尊重地方干部,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帮助群众生产、抢险救灾,帮助训练民兵,向驻地群众进行宣传,经常检查群众纪律,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密切军民关系。

第八条 政治指导员要做好党支部工作,要依靠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党员的活动,进行连队政治工作。

(一)积极参加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模范地执行支部决议,主动地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使全连人员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同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在执行各项任务的时候,一般应该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方法进行动员和布置,教育党员团结非党积极分子,带动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三)坚持党课制度和党日制度,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的政策决议和指示,对党员进行党的章程、党员修养和工作方法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共产主义觉悟和活动能力。

第九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具有坚强的群众观念和民主作风,在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一)在党支部领导下,指导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的工作,加强团的教育,健全团的组织,适应青年的特点开展青年工作,使团员成为活跃部队的骨干,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团员和青年的突击作用。

(二)指导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发动群众积极参加课外学习、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动,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文化科学知识。

(三)教育全连人员发扬阶级友爱精神,以党员、团员为骨干,开展群众性的互助活动,互相关怀,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并同进步。

(四)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立功运动。围绕中心任务,号召人人立功、事事立功、集体立功,及时评功、请功,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教育立功受奖人员谦虚谨慎,不断进步。

第十条 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进行全连工作。在工作中要和连长密切合作,互相商量,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有了不同意见,要主动交心,属于非原则问题,要互相谅解,不闹无原则纠纷,属于原则问题不能解决的时候,应当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者请示上级解决;在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依连长的决心执行,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依政治指导员的决心执行,但是都要对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副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进行工作。政治指导员要经常和副政治指导员研究工作,给予具体帮助。政治指导员离职期间,由副政治指导员代理其职务。

二、中国共产党连队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中建立的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官兵群众的基本纽带,是连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第二条 党支部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连队的实际情况,统一领导连队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连队战斗力。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连队中进行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和决议。

(二)保证全连人员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完成战斗、训练和一切工作任务。

(三)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向党员进行党的章程、党员修养和工作方法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活动能力。

(四)经常了解和向上级组织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和改善连队的物质文化生活。领导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五)接收党员,征收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

(六)加强对连队干部的思想教育,培养连队中的骨干。对干部的选拔、调配和奖惩,提出建议。

(七)发扬三八作风,巩固部队纪律,增强官兵团结,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提高政治警惕性,加强防奸保密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的组织。

(一)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连队,都应当成立党的支部。成立党的支部,应当经过团或者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决定。

(二)连队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连长、政治指导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连队的重大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接收和处分党员的决议。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支部委员会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团或者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 宣传、青年、保卫等委员,独立执行任务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设群众工作、敌军工作委员。支部委员会任期一年,一般每月开会二次。支部委员会如果有缺额,应当召开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选副书记一人到二人。书记和副书记的人选,必须经过团或者相当于团的党委员会批准。支部书记根据支部委员会的决议,组织进行支部的经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的时候,代理书记的工作。

(四)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进行有关工作。组织委员负责了解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接收党员的工作,征收党费,转移党员的组织关系,负责支部的监察工作。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党的教育和组织党员学习的意见,管理对非党群众的宣传鼓动工作。青年委员负责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的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决定。保卫委员负责防奸保密工作。

(五)党支部下面,可以按照排或者班划分党的小组。干部党员应当和战士党员混合编组过小组生活。党的小组选举组长一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选副组长一人。党的小组的作用是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执行支部决议,进行群众工作。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

(一)连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连队首长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连队首长机断处置,事后报告。连队干部应当成为执行支部决议的模范,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支部应当尊重连队干部的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连队工作的领导,应当抓重大问题,不要包办日常行政事务。支部委员会应当讨论和决定的问题主要是:(1)保证党的决议和上级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2)战斗、训练等中心任务的布置、检查和总结,(3)政治思想工作;(4)干部的选拔和配备;(5)党支部建设、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革命军人委员会的重要工作;等等。

(三)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既要有集中,又要有民主。支部委员会的每个成员必须关心全连工作,积极参加集体领导,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如果有重要的分歧意见,应当反复讨论,不是急迫的问题,就不要急于作结论,以便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对于支部委员会的决定,应当无条件地执行,如果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组织提出。

(四)党支部在工作中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在决定问题的时候,要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使决议更加切合实际。支部作出决议以后,要善于通过党员的活动,通过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和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把群众发动起来,使支部的决议变成全连人员的自觉行动。

(五)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智慧,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常与各委员商量问题,在执行支部决议中要起模范作用。支部书记的权利和其他委员一样,不能个人决定问题。

第五条 党支部必须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一)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政策和决议。

(二)经常和群众个别谈话,从思想上帮助群众,在互助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三)虚心向群众学习,关心群众的困难,真实地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作群众的知心朋友。

(四)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完成战斗、工作、学习等任务。

(五)宣扬好人好事,反对不良倾向,对犯错误的同志,主动接近,热情帮助。

第六条 党内民主和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必须坚持会议、汇报和党日制度。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的会议,主动向党的组织汇报。党日一定要进行党的活动,召开党的会议,或者进行党的教育,向非党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

(二)在支部生活中必须发扬民主,使党员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支部对党员的意见,一律要抱欢迎态度,正确的要接受,错误的要耐心解释,不许压制不同的意见。党员对党内问题的意见,不准在党外讲。

(三)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进行批评的时候,必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实事求是,分清是非,提高认识,增强团结。

(四)党支部在处理党员错误的时候,必须采取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态度,帮助犯错误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处分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规定的手续,吸收本人到会申辩,允许他们保留意见和提出申诉。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连队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中建立的支部,是团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连队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支部的助手。

第二条 团支部在上级政治机关和连队党支部的领导下,在连长和政治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 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以毛泽东思想教育团员,提高他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革命英雄主义气概、良好的政治军事素养和严格的纪律锻炼的优秀革命军人,在完成战斗、训练等重要任务中充分发挥突击作用。团支部的主要工作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党的路线政策,学习党的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教育团员和青年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决议,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军事技术和文化科学知识,精通业务,爱护和掌握武器装备。

(四)教育团员密切联系青年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间断地向青年群众进行思想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和带动青年群众共同完成连队各项任务。

(五)教育团员和青年继承我军的优良传统,发扬三八作风,遵守军事政治纪律,反对不良倾向。

(六)发动团员和青年积极参加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动,活跃部队,增强体质。

(七)接收团员,征收团费,讨论团员的处分,受理和转达团员的申诉。

第四条 团支部的组织。

(一)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连队,都应当成立团的支部。成立团的支部,应当经过团或者相当于团的政治机关批准。

(二)连队团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团员大会,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是它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

团员大会听取和审查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党支部的决议,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代表会议的代表,作出接收和处分团员的决议。团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团支部委员会贯彻执行团员大会的决议。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营或者相当于营的党委员会决定。团支部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文化体育等委员。团支部委员会任期一年,一般每月开会一次到二次。团支部委员会如果有缺额,应当召开团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团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选副书记一人到二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必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同意,由营或者相当于营的党委员会批准。支部书记根据团支部委员会的决议,组织进行团支部的经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四)支部委员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分工进行有关工作。组织委员负责了解团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接收团员的工作,征收团费,转移团员的组织关系。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团员的学习情况,提出团的教育和组织团员学习的意见,负责对青年群众的宣传鼓动工作。文化体育委员负责发动青年积极参加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动。

(五)团支部下面,可以按照排或者班划分团的小组。团的小组选举组长一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加选副组长一人。团小组要组织团员学习,分配团员工作,实现团支部决议。

第五条团支部在工作中必须根据党支部的指示,围绕连队中心工作,适应青年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方法,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扬民主,活跃团的支部生活。团支部在党日要上团课,或者开团的会议,组织青年活动。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和连长、政治指导员指导下全体军人的群众组织。它的基本任务是:在集中领导下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组织课外学习,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卫生活动,以达到加强团结、巩固纪律和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第二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一)发动全连人员出主意,想办法,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二)维护革命军人的民主权利,了解和反映战士对领导的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协助连队首长搞好伙食和农副业生产,监督经济开支,定期检查和公布帐目,防止贪污浪费。

(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鼓动工作,发动群众进行互助、评比、竞赛和立功等活动,表扬好人好事。

(五)开展课外学习、文化娱乐、体育和卫生活动。

(六)编写墙报、黑板报,开展读报和通讯报道工作。

(七)发动全连人员自觉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发扬三八作风,维护革命军人的荣誉。

第三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的组织。

(一)革命军人委员会由全连军人大会选举产生,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批准。革命军人委员会由五人到十五人组成,原则上每班应当有委员一人,干部一般占五分之一。革命军人委员会任期一年,每月开会一次。革命军人委员会如果有缺额,应当召开军人大会及时补选。

(二)革命军人委员会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到二人。主任一般可以由干部担任,副主任一般可以由战士担任。革命军人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连队人数多少,可以设经济委员会和文化娱乐组、墙报组、群众工作组。经济委员会主任由革命军人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革命军人委员会各组组长由革命军人委员会委员兼任。

(三)革命军人委员会应当向军人大会报告自己的工作,听取全体军人的批评和建议。革命军人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应当提交军人大会进行讨论。

第四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在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吸引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革命军人委员会的一切民主活动,必须在集中领导下进行。党支部和连队首长要经常关心和支持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虚心听取和认真处理革命军人委员会提出和反映的意见。

第五条 革命军人委员会要布置一个俱乐部,作为全连军人课外活动的场所。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注释

〔1〕 肖华关于《贯彻执行军委扩大会议决议,为继续创造四好连队而斗争》的报告,本书从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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