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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学生甄别工作的安排意见”

日期:1962-9-1 作者:[待确定]

各地、市委,自治州委,各县(市)委,各高等院校党委、团省委:

省委同意省委宣传部“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学生甄别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

近几年来,我们在高等学校和部分中等学校开展了一些政治运动,其中有些运动是不适当的。在运动中批判、处分了一部分学生,也是不对的。向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只能用正面的耐心教育的方法,不能用批判斗争的方法。对错批判、错处分的学生进行甄别平反,这是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必须切实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此项工作。

对学生的甄别工作,应该采取比一般脱产干部更宽的方针。甄别方法力求简便,争取在今年内甄别完毕。各级党委应组织有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团中央书记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甄别工作的报告”和省委“加强领导加速做好甄别工作”的指示,并将报告和指示的精神传达给中、小学教职员和高等学校的师生。使广大师生受到教育,改进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工作,增强团结,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甘肃省委一九六二年九月一日(甘肃省档案馆91—4—1048卷)

附:

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学生甄别工作的安排意见

省委:

一九五七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高等学校和部分中等学校中,连续开展了一系列政治运动,在运动中被批判、被处分的学生相当多。据初步了解,批判面一般在百分之十五以上,少数学校的部分班级也有达到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凡是被批判的学生,百分之四十以上的人都受到了各种程度不同的处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对学生处分也较重、偏重,还对有些学生进行了不妥当的处理。这样就严重地影响了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中央指出对错批判、错处分的学生应认真进行一次甄别平反,我省情况说明,这是完全必须的。

今年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团中央书记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甄别工作的报告”后,各高等院校已普遍重视了这项工作。但在已进行甄别工作的高等学校,一般进展较慢,处理偏严,某些应平反的问题没有平反,应取消的处分没有取消。中等以下学校学生的甄别工作,大部分学校仍未开始。我们意见,各地,各学校,除按照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团中央书记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甄别工作的报告”和省委“加强领导加速做好甄别工作”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外,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再提出以下几点补充意见。

(一)一九五七年下半年以来,除反右派运动外,在高等学校和中专、高级中学所进行的各种政治运动中(包括学校自己确定进行的各种运动),凡被列为重点进行批判或给予处分的学生,均应进行甄别。对他们所戴的各种政治帽子(如“白旗”、“右倾”、“落后分子”、“反党分子”、“观潮派”等),均应一律摘掉。

凡在这些政治运动中,高等学校由系总支以下的支部批准列为重点给予批判或处分的学生,以及初中以下学校批判或处分的学生,更应从宽,不必甄别,一律宣布平反。

(二)对学生的甄别工作,应该采用简便办法成批地迅速地进行。一般只作登记,不写甄别结论。就一个学校来说,可以分五个步骤:

第一步,向全体干部师生讲清甄别工作的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二步,召集有关人员和甄别对象开会、谈话,摸清情况,核实问题;

第三步,召开党支部会讨论提出甄别意见,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步,召开平反大会,宣布甄别结论;

第五步,班级召开团结会或谈心会,班干部要主动对平反学生搞好关系,消除隔阂。

在召开平反大会宣布甄别结论时,有关的领导干部要向被平反的学生道歉。学校党委(支部)派来参加平反大会的人要说明错误的责任主要在上级,号召加强团结,搞好学习。

(三)凡是被甄别平反的学生的有关被批判、被处分的材料,及组织过去所作结论材料,一律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负责销毁,被甄别平反的学生可以派代表参加。凡是本人的交心、思想检查材料,均应退交本人。

(四)学生的甄别工作由学校具体负责进行。各学校党委(支部)应根据问题多少,抽一至三名干部负责学生甄别工作。并应组织担任甄别工作的干部和总支、支部、班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西北局、省委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宣传部应指定专人协同团委和文教部门及时的进行督促检查。

高等学校被批判、被处分的学生经党总支甄别后,仍被认为有问题的学生,学校党委要逐个进行审查,省委宣传部也要派人抽查。中等学校被批判、被处分的学生经学校党支部甄别后,仍被认为有问题的学生,上一级党委要逐个进行审查,不要再发生错误。

(五)一九五七年下半年以来离校的被批判、被处分的大学、中专、高中毕业生的甄别工作,应该由原学校和现在所在单位双方负责进行。原学校应积极通过有关干部,留校工作的学生和现有材料,摸清他们的问题,查找他们的所在单位,认真进行甄别,并将甄别结果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另一方面,所在单位也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积极查清他们在学校被批判、被处分的问题,主动与原学校联系,协助搞好甄别工作。对那些受到批判、处分离校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学生,原学校也应积极查找他们的下落,予以主动的甄别和妥善的安置。

关于离校学生的平反宣布范围,一般采取个别通知,若本人要求,也可在一定群众范围宣布。

(六)目前各学校应集中力量搞好应届毕业生的甄别工作,要求在学生离校以前完成在校和已经离校学生的甄别工作,十二月底基本结束。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学校执行。

省委宣传部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

来源:

甘肃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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