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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必须严格控制和正确地进行反修正主义的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1962-2-17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直党委和国家机关党委;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新华社、广播事业局:

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铁道部政治部和东北局宣传部先后反映,黑龙江从去年十二月起,城乡人民群众中普遍地进行了一个以揭露现代修正主义为中心的宣传运动。齐齐哈尔铁路局政治部并且已把这个运动布置到内蒙的满洲里、乌兰浩特等铁路车站。据说,有很多单位采取了作大报告的方式;有二个县把县委书记的报告录音后在有线广播中传播;不少单位向群众讲述了大量未经公开的、不宜广为传播的材料,甚至信口开河,讲到中苏之间可能发生战争,引起群众惶惑不安,坏人乘机造谣捣乱。由于黑龙江处在边境地区,苏侨较多,关系复杂,上述情况,对于我们的国际斗争是很不利的。

中央一再指出: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是一场极其严肃的、复杂的、长期的斗争。所有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严格控制和正确地进行,必须采取十分严肃慎重的态度,决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从去年十一月起,中央已在十一月七日、十一月十三日、十二月十六日和今年一月十八日,一再发出通知,指出这一宣传工作,必须有步骤地、有区别地进行,必须严格保密措施,避免发生一切可能被人用来破坏中苏团结和社会主义各国团结的事情。任何时候,我们都应当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旗帜,高举国际主义团结的旗帜,高举反对帝国主义、保卫世界和平和支持各国人民革命斗争的旗帜。

中央责成黑龙江省委,在接到这个通知后,对于有关情况迅速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其他各地,也请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发生类似情况。各地在进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时,对党内和党外,对负责干部和一般同志,都必须按中央规定加以区别。有关苏共二十二大的某些机密情况的传达,必须严格控制在县委书记和相当于县委书记的党内负责干部这一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扩大。在进行有关的宣传工作时,要着重从原则方面指出修正主义的错误,不要随便传播未经公开的材料,更不要庸俗地用一些笑话和故事来进行“人身攻击”。在中苏边境地区和大、中城市,要特别注意向人民群众加强国际团结的教育,热情地、虚心地对待国际友人,防止坏人造谣捣乱。所有这些,望你们加以注意,并请口头通知县、团以上党委和有关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加以注意。

(发至省军级)

中 央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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