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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严肃处理清仓工作中违法乱纪行为的通报

日期:1962-5-15 作者:[待确定]

根据中央清仓核资领导上组汇报,目前全国的物资清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多数单位都能够发动群众,彻底清查,如实报告,听候处理。但是,还有一些单位违背中央指示,采取弄虚作假、分散转移、乘机私分等违法乱纪行为。如:

一、冶金部白银厂有色金属公司所属建筑工程公司,三月二十九日在副经理邢维琪的主持下,决定私分仓库,将一千一百斤棉花、六百五十条肥皂、一千一百条毛巾、以及胶鞋、棉衣、围裙等价值一万三千元的物资分给职工。白银厂有色金属公司的行政处在清仓工作开始以后,还把二十多套缎面沙发分给处长使用。这个公司还有两个单位要供应部门假报亏损,被供应部门的同志拒绝了。(对于坚决维护党和国家法纪,拒绝执行非法决定的同志,有关部门应予表扬。)

二、二机部132厂隐瞒少报水泥一千七百二十吨和汽油四十四吨,经三机部工作组反复核对,发现线索,提出质问,但该厂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仍不肯暴露,最后将账卡、单据摆开,才被迫承认。

三、黑龙江省工会办公室主任梁敏,在这次清仓中,指示省工会招待所,隐瞒了棉布一千九百尺,亚麻布七匹,以及毛巾、香烟、罐头等物资,并将一部分棉布、毛巾国工成被套,将香烟分给职工,直到四月十四日东北区清仓办公室工作组发现此事,提出意见制止,他们还继续做了七个被套。

哈尔滨橡胶厂在这次清仓中漏报、少报物资六十多种,价值一百零三万斤,占全部库存的百分之四十七点三,其中有麻袋二千七百多条,布袋七千五百多条,帆布十五万尺。

四、二机部十四局驻京单位,于三月二十二日将工地用毛呢料,扣下了一千八百公尺,私分给领导干部和职工,最多的分到了二十多米,少的也分到三、五米不等。

五、上海市汽车制造厂在物资清查中,隐瞒少报的物资有:汽(下缺)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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