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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分党组关于一九六二年度人口数字情况报告

日期:1963-2-23 作者:[待确定]

省委、中央公安部:

根据各地公安机关报告,一九六二年度我省人口发展情况,随着整个经济形势的好转,人口有了增长,出生率上升,死亡率下降,自然增长率已接近正常年景水平。同时,经过一九六二年精减压缩城镇人口,城乡人口中也起了变化,城镇人口减少,农业人口增加,现将几个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人口和出生、死亡变动情况

总人口增长,一九六一年全省人口为六千四百五十九万一千七百八十六人。一九六二年出生一百八十一万三千二八十九人(出生率2.8%),死亡九十四万六千四百五十九人(死亡率1.46%),出生、死亡数相抵,净增八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人(净增率1.34%)。一九六二年全省应有人口为六千五百四十五万八千四百一十六人。

从一九六二年全省情况看,总人口是增长的,但是尚有十七个县死亡率高于出生率,其中死亡率在百分之五以上的有天全、芦山两县;百分之三以上的有宝兴、峨边、汶川三县;百分之二以上的有合川、江北、壁山、大竹、雅安、荣经、井研、富顺、隆昌、越西等十个县;铜梁、简阳两县死亡率略高于出生率。这些地区死亡高于出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是近几年年来灾荒的影响,加之一九六二年上半年有些地区又发生了春荒,群众疾病较多,人口死亡率较高。下半年以来,情况已有好转。

二、人口迁出、迁入移动情况:

一九六二年全省共迁入二百七十万零八千七百七十五人,迁出三百二十二万二千二百五十二人,迁出大于迁入人口为五十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七人。按各地表报汇总,一九六二年人口为六千四百八十五万六千一百五十三人。

人口迁出大于迁入的原因,据各地反映,主要是:(1)有些地区对精减压缩回农村的人口,只作了农村常驻机构住人口统计,没有作迁入统计,漏统了迁入数字;(2)有一定数量的正常迁移流动未定人口,特别是下半年压缩人口数字较大,只作了迁出统计,没有作迁入统计;(3)对于外流人口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规定注销了户口,只作了迁出统计,没有作迁入统计。

一九六二年城乡人口变化情况也很大,城镇人口减少农业人口增加。据各地统计表报汇总城镇人口为七百八十七万七千四百七十七人,比一九六一年九百零三万一千五百五十六人,减少一百一十五万四千零七十九人,减少率为12.78%。农业人口为五千六百七十二万三千八百四十九人,比一九六一年五千四百八十七万四千二百八十七人,增加一百八十四万九千五百六十二人,增长率为3.37%。

三、一九六二年度人口统计数字,绝大部分地区在统计前都核实了人口,在完成统计工作后,又进行了复查。据内江、达县、宜宾、涪陵等四十六个县、市对四十六个公社、十四个大队、六个城镇、四个派出所的复查统计,其原报数为六十三万五千六百四十二人,复查数为六十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二人,原漏统七百二十人,占总人口百分之零点一一。

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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