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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组织农村文化工作队的请示报告

日期:1963-3-10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中央同意文化部党组“关于组织农村文化工作队的请示报告”,现发给你们参考。

附:

文化部党组关于组织农村文化工作队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为了使文化工作更好地面向农村,扩大和巩固社会主义文化在农村的阵地,以加强对广大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央宣传部的指示,我们和全国文联、共青团中央,拟于最近联合组织农村文化工作队,去农村工作,作为文化工作支援农业的一项具体措施。

工作队的任务是:

一、协助县的文化艺术单位(如县文化馆、县剧团、电影放映队、县图书馆、书店等)改进和开展农村文化工作,并对农村业余文化组织(如农村业余剧团、俱乐部)进行辅导。通过工作实践,了解情况,取得经验,摸索出一套农村文化工作的办法。

二、向农村输送一些新的社会主义的文化食粮,携带一批适合农村需要的演唱材料、科教图片和通俗书刊,配备电影、幻灯放映队,随队工作,并举办小型的表演和展览等文化活动,向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通过这些活动,切实了解农民的爱好和需要。

三、适当参加一些生产劳动,锻炼自己,密切同劳动人民的联系,深入了解群众生活,随时和群众一道创作一些适合当时当地需要的短小形式的作品,并为自己今后的创作积累素材。

每个工作队拟以一个县的农村作为工作对象。第一批工作队拟分派到河北、山西、辽宁、河南、山东、安徽等六个省,分别选择文化工作比较好、比较一般和比较薄弱的三种类型的地区去工作。工作队必须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生产情况,在有利于生产而不妨碍生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工作。

工作队每队暂定十五人左右,其中包括宣传、文艺、科普各方面人才,并由一政治较强的干部领队。队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工作队出发前,准备进行短期的集中学习,使全体队员了解当前农村形势和任务;懂得党在农村中的基本政策;了解文化为农村服务的意义以及工作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方法等。学习主要内容是阅读、讨论中央有关文件,并请有关领导同志作报告。第一批六个队预定在三月中出发,在农村工作时间暂定三个月,如工作需要,可延长至六个月,回来总结经验,然后再派出第二批。我们打算把这作为一个经常制度定下来。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文化工作真正面向农村,文化艺术工作者经常和农民保持联系,城乡文化得到交流,普及和提高得到正确的结合;这就大大有利于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事业和文化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的贯彻执行。

工作队拟由文化部、全国文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组成一个领导小组,进行领导,并设办公室,负责和工作队联系,编发农村文化工作通讯,以便随时反映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每个工作队除受领导小组领导外,应同时受当地党委领导。

省、市、自治区是否组织工作队,由省、市、自治区决定。专区和县不组织工作队。

除了组织农村文化工作队以外,文化部直属的艺术表演团体,今年内将派遣两批巡回演出队到县、镇和农村为农民演出,同时适当地辅导农村业余文化活动。每队三十人左右,时间三个月至六个月。第一批六个队也将于最近出发。

以上各点,是否可行,请审核批示。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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