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指示

日期:1964-4-13 作者:[待确定]

一九六三年三月以来,各地开展了代替私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 成绩。到一九六三年年底为止,全国一百七十六个大中城市中,已经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有一百四十七个,占百分之八十四;这一百四十七个城市共有七千零六十五万人,占全部大中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还有许多县城、集镇也开展了这项工作。一年来的代替私商工作,同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五反”运动密切结合, 同加强市场管理、清理自发工商业户和打击投机倒把密切结合,取得了迅速的顺利的进展。城市集市贸易的范围缩小、比重下降,私商人数减少,市场秩序显著好转,集市贸易价格逐步降低,资本主义势力受到打击,社会主义商业阵地进一步扩大。一年来的经验证明,开展代替私商工作,是我们在市场上与资本主义势力进行 的一场针锋相对的阶级斗争,它是巩固社会主义经济、争取市场状况和国民经济状况全面好转的一个重要条件。一年来的经验还证明,为了保证代替私商工作的顺利 进行,必须把政治教育、经济措施和行政管理结合起来,把代替私商与社会主义商业改善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把排挤取缔私商与安排城市需要就业的劳动力结合起来。

当前在代替私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地方社会主义商业在网点人员、经营管理、商品价格、货源供应等方面还有一些薄弱环节或漏洞, 代替私商所取得的阵地还不十分巩固,有些已被代替的私商又乘机活动;有一部分私商,转入没有开展代替工作的地区或行业,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有些干部和职工 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在前一段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以后,产生了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对私商的斗争有所放松。此外,有些地方对于被代替 的私商里面需要安置的人员,也还没有适当地具体地安置下来,这也是这些地方近一个时期私商活动又有增加的一个原因。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认为,目 前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城市“五反”和农村“四清”正在有步骤地深入地开展,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阶级觉悟和政治热情有很大的提高;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市 场供应情况正在进一步好转,市场物价进一步稳定,社会主义经济力量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所有这些,都为进一步打击投机、代替私商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因此,必 须乘当前大好的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在已经取得的胜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代替私商的工作,在行业上、地区上继续前进,一九六四年要把应当代替私商的行业 和地区基本上代替起来。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已经开展了代替私商工作的大中城市,对于熟食、肉食等已经基本上占领了阵地的主要行业,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应当结合商业各部门改善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增加花样品种、提高质量,合理安排网点,更好地适应群众需要,以巩固已经占领的阵地;对其他应当 代替而目前还没有代替的行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地开展代替工作。在熟食、肉食行业私商经营比重仍然较大的城市,则应当集中力量,首先做好这两个行 业的代替工作,然后再在其他行业开展。少数还没有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中等城市,应当尽快地把这个工作开展起来。大中城市的近郊区,在做法上应当与市区基本上一致。

大中城市代替私商达到什么程度,应当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总的说来,凡是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行业,国营商业和供销 合作社应当全部或者基本上掌握起来。粮食和食油一律不准商贩经营;熟食、肉食行业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确实不便经营的一些小品种,以及禽、蛋、鱼等鲜 活商品,可以根据需要批准一些有证商贩经营;有些零星小农副产品、小土特产品和小手工业品,可以准许有证商贩经营。对无证商贩必须坚决取缔。农民在国家政 策允许的范围内,到城市集市上出售自己的产品,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辅导和管理。

大中城市代替私商所需的粮食、食油、肉食等物资,由中央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粮食部门和商业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供应。各地在收购粮食、食油、生猪的工作中,应当坚持以统购派购为主的方针,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 三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超额完成统购、派购计划,以便适当地多掌握一部分货源,用于代替私商的需要。凡是能够通过统购派购的办法,解决代替私商所需货源 的,就不要再搞议价收购。特别是在集市贸易价格同国家计划价格接近的地方,更不应当以高价议购。有些地区,统购派购的粮、油不能完全解决需要的,应当按照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议购指标,进行议价收购。但是议购数量应当限于代替私商货源不足的部分,严格控制,不能超过。

粮食部门在统一安排粮食的时候,应当做好地区之间粮食的品种调剂工作。在保证粮食计划供应的前提下,经省一级粮食部门同意,也可以将议价粮食与国家库存的统购粮食进行品种兑换。

二、今年的代替私商工作,县城和集镇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已经开展了代替私商工作的县城和集镇,要继续把应当代替的行业逐步代替下来;现在还没有开展代替私商工作的县城和集镇,应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规划、统筹安排,把这项工作有计划地切实地开展起来。

县城和集镇开展熟食业代替业务所需的粮油,应当由粮食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合理解决。据一些地区的材料估算,在全国县城和集镇开展熟食代替业务,按农村人 口计算,大体每人每年需要粮食一斤半至二斤,食油一两左右,全国大约一年需要粮食九亿至十二亿斤,食油六千万斤左右。这些物资,除了从粮食部门议购的粮油 中拿出一部分来供应以外,还有一部分可以由当地的熟食业在集市上就地购买。熟食业在当地集市上购买粮油的时候,应当持有粮食部门核定的计划,经市场管理部 门批准。

在县城和集镇开展肉食代替业务,在由国营商业负责收购的地方,由国营商业负责统一安排;也可以划定范围,委托供销合作社经营。在由供销合作社负责收购的地方,由供销合作社负责统一安排。

三、社会主义商业代替私商的销售价格,应当继续执行一九六三年三月十六日中央批转全国财贸工作会议“关于大中城市集市贸易问题的讨论纪要”中提出的三条 原则,即:(一)要有利于打击投机;(二)不能赔钱,要有合理利润;(三)要能够长期供应,不能脱销。这里所说的不能赔钱,是指按照合理的经营情况,全年 算总账有利不赔。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坚决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流转环节,努力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衔接毗邻地区价格,以利于在市场价格的斗争中掌握 主动。

议价粮、油、肉的调拨价格,应当按照有利于销地安排市场、打击投机,以及产地和销地都保持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央和省一级的粮食部门和 商业部门合理规定。粮食部门供应熟食业议价粮油的价格,应当略低于当地集市的粮油价格,以利于同私商斗争。县城、集镇的熟食业在集市上购买粮油的价格,也 应当略低于集市贸易的价格。

四、开展代替私商工作力量的组织,在城市和县城以国营商业为主,集镇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对于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可以适当利用他们的力量,同时,要对他们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教育和改造,改善服务态度,反对他们的资本主义经营作风和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活动。

对于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在熟食业中所占的经营比重,要加以掌握,适当控制供应他们的货源,合理规定质量标准、销售价格和利润率。在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经营比重过大的地方,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应当逐步地扩大熟食业的经营,但要注意适当安排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业务和人员的生活。

五、对被代替的私商,如果生活确实困难又没有其他出路的需要给以适当安置。要看到,这是搞好代替私商、巩固战果的一个主要方面,各地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尽量从各方面设法解决。

六、代替私商工作,是一场经济斗争,也是一场政治斗争。必须把这一仗打好。各级党委和人委应当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步调。为了便于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指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情况、反映问题、研究政策、协调关系,以利于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