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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冶金工业部党组关于夺回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领导权的报告

日期:1964-6-23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党委:

中央同意甘肃省委和冶金工业部党组《关于夺回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领导权的报告》。现将这个报告发给你们。

一个刚建设起来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大型联合企业——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没有多久,很快就被地主、资产阶级集团篡夺了企业的领导大权,变成为地主、资产阶级集团统治的独立王国。这样一个严重的事件,很值得大家深思。像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这样变了质的企业,在全国来说,虽然还是极少数,但是它给我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事件,绝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它是社会阶级斗争的反映。被推翻了的地主、资产阶级是死不甘休的,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隐蔽的方式,打入社会主义企业,企图篡夺领导权,从而破坏社会主义所有制,把它演变为地主、资产阶级所有制。而在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这样一个重要企业中,坏分子竟敢如此猖狂,如此为所欲为,长期以来未能揭发,这是同党内出了黄罗斌这样的修正主义分子分不开的;也是同主管部门十分严重的官僚主义分不开的。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事件,最根本的教训就是,在我们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硬是忘记和忽视了社会上还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这一客观事实。这里再一次提醒同志们注意,我们千万不要以为社会主义的江山是铁打的。如果我们对过渡时期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认识不足,那么,就会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侵蚀和进攻失去警惕,不如防范,地主、资产阶级的复辟阴谋随时就有可能得逞。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应当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反面材料中吸取有益的教训,努力改进各方面的工作。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经过“五反”运动的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把企业的领导权从阶级敌人的手中夺了回来,压制了邪气,伸张了正气,因而职工群众的革命精神振奋,生产情况日益好转。这说明,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同时也说明,在全国城市中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和“五反”运动是十分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次运动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一次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一定要把它搞深搞透,坚决进行到底。搞好这个运动要花一个较长时间,不要心急图快。在这个运动中,必须组织好革命的阶级队伍,建立阶级档案;彻底清除坏人,挖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修正主义的根子,决不可以放任自流,半途而废。中央希望你们检查一下,在你们那里有没有类似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这样的企业和单位,如果有的话,一定要通过社会主义教育和“五反”运动彻底地加以整顿,并且做出总结,教育全党。

中央一九六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

甘肃省委和冶金工业部党组关于夺回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领导权的报告

中央:

甘肃省委和冶金工业部党组根据中央的指示,在去年三月,派出由高扬文(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和李泰(甘肃省委工业交通部副部长)两同志率领的工作组,对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进行了彻底的整顿。这个公司曾经一度被地主、资产阶级分子篡夺了领导权,使无产阶级的国营企业演变为地主、资产阶级集团统治的企业,使国家财产受到很大的损失。工作组到达现场以后,以阶级斗争为纲,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开展了“五反”运动,严厉地打击了地、富、反、坏分子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夺回了企业的领导权;同时,高举总路线的红旗,发扬革命精神,大力恢复了生产。经过十个多月的整顿,这个企业的政治、经济情况已经好转。一九六三年,铜的产量为一万二千吨,超过了年初计划的一倍以上;上缴利润二千三百万元,为年初计划的二十三倍。今年一月到四月,铜的产量达到五千吨,上缴利润一千九百五十万元。设备完好率已经从过去的百分之二十八左右,提高到百分之六十以上。被损坏的二百多辆载重十吨的采矿专用大汽车,已经大部分修复。现在,这个企业职工群众的革命精神振奋,生产面貌正在进一步改观。

(一)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是一九六二年部分建成投入生产的大型联合企业。它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一个铜、硫基地。企业的设备是现代化的,职工共有一万一千多人。前几年,这小企业的领导核心烂掉了。一个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企业,变成了由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集团,也就是地主、资产阶级所统治的企业。

公司党委副书记崔国权是个坏分子。他父亲是国民党少校团副(解放以后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岳父是资本家,解放前曾经在北京开过“万里香”大烟馆,一九五二年“三反”、“五反”时被判过徒刑。崔国权一直同他的父亲保持着经济联系;向党隐瞒了岳父的身份,并且把岳父长期供养在自己的家里。崔国权品质极坏,一九四四年带着个人野心钻进党内以后,一直采用投机手法向上爬;吃喝玩乐,玩弄女性,过着极度糜烂的生活。

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监委书记常耀华,出身于大地主家庭,祖父是前清拔贡,父亲是国民党上尉军官。常耀华一九三八年入党,但是他的地主阶级思想没有得到改造,工作一贯表现不好;他担任了公司党委副书记以后,地主、资产阶级思想更加发展;利用职权,安置和包庇坏人,带头大搞非法“协作”,从中牟利,过着腐化堕落的生活。

公司党委第一副书记(没有正书记)兼经理李子奇,虽然出身贫农家庭,过去为党做过一些工作,但是有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贪图享受,追求名利。来到公司以后,同一些坏人同流合污,思想已经蜕化变质。

崔国权、常耀华、李子奇等人为了培植私人势力,利用封建关系,把一批地富反坏分子和思想品质恶劣的人,提拔安置在各种领导岗位上。左生棠是钻进党内来的坏分子。他在一九五二年“三反”时,曾经因为贩卖大烟,吸食大烟、金丹,嫖妓女,贪污,受过撤职、留党察看的处分;他到公司以后,仍然继续玩弄妇女,组织贪污盗窃集团。因为他经常给经理、书记送礼,又能够按照他们的意旨行事,成为公司里一个“红得发紫”的人。在几年之内,他由科长被提拔为副处长,由副处长又被提拔为运输部党委书记兼主任,掌握了公司的运输大权。一贯不干工作、乱搞男女关系的蜕化变质分子赵怀玉,被提拔为公司福利委员会主任,掌握了公司职工的生活福利大权。地主家庭出身、品质恶劣、乱搞男女关系的于开国(非党员),被提拔为计划处副处长。常耀华的老婆朱亚峰,被提拔为人事处副处长(没有正处长),掌握了公司的人事大权。善于阿谀奉承(说李子奇的报告是“马列主义和白银公司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一贯乱搞男女关系的邵士正,被提拔为机修厂党委书记。由于群众反对,他在机修厂呆不下去,又被提拔为公司政治部副主任。由于省委不同意,又改任公司工会主席。邵士正在机修厂时,还把反革命分子曹明钊提拔为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准备把解放前参加过三青团、品质不好的梁中俊提拔为党委副书记。左生棠还把国民党的上校兽医和他的一些亲戚朋友拉了进来。地主分子、大烟贩子霍老五(原名霍登俊),从兰州监狱出来不久,就通过左生棠的关系钻进了公司,并且被朱亚峰看中,经崔国权批准,从临时工提拔为公司面粉厂厂长。霍老五又把他的哥哥、侄子等地主分子拉了进来。常耀华的堂兄常尔昌(国民党员、国民党军队电报员、解放以后被判徒刑的强奸犯)、表兄沈克昌(国民党员、大烟贩子)、同学崔国栋(国民党上尉军需,崔国权的堂兄)、堂叔常有祥等地富反坏分子,都被安置在公司的生活福利部门。崔国权还在政治部里安置了一些历史未作结论和品质不好的人,以及他的三亲六故。有些坏人虽然原来同他们没有关系,但因为能给他们送礼、跑腿办事,也得到了保护和重用。例如,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李树昌当了房产科科长,有血债的、阎锡山的武装特务尹伟斋,担任了农场场长。这样,坏人拉坏人,坏人提拔坏人,许多重要部门的领导权都落入坏人的手中,特别是“油水大”的行政处、运输部、农牧处、面粉厂、农场、牛奶场、采购站、食堂等单位,几乎完全被一些坏人把持了。

这些坏人把整个公司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成了一个地主、资产阶级分子统治的世界,即挂着共产党招牌的国民党统治的世界。他们统治的恶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全民所有制的财产遭到严重的破坏

全公司共有重约两万吨的七千多台设备,到一九六二年底为止,没有使用几年,就损坏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好几个居民点的住宅(面积三万平方米),差不多被拆光。

以协作为名,盗出设备、材料、运输工具和现金共值一百六十多万元,换回生活用品仅值五个万元,国家直接损失一百多万元。

用二百多万元投资建设起来的石青峒矿,地面财产被洗劫一空。

随意报销损失物资一千三百万元(清仓核资时上报的,冶金部末批准);经过去年“四清”核实,实际损失八百多万元。

一个名义上的农牧处,实际是投机倒把的窝子。不到三年,亏损了一百零七万元,而每个职工只分得八斤不能下咽的砂子面。

拥有一百多辆汽车的运输部,搞了两年多的投机生意,就亏损二百七十多万元,汽车损坏了将近百分之八十。

全公司一九六○年和一九六二年断断续续地生产了五千吨铜(一九六一年因为停电而停止生产),亏损二千多万元,每生产一吨铜亏损四千元。

这些损失,虽然同前几年的灾荒、职工生活困难和缺电停产有些关系,但主要原因是坏人统治的结果。

二、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成风

在“五反”运动中,揭发和清查出来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的人,共有三百七十九人,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点七。其中,集团和个人贪污万元、万斤粮以上的案件有八起,千元以上的案件有五个七起。以运输部党委书记左生棠为首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集团,盗用国家贵重物资和运力作为资本(价值三十三万元),在西北五省、区,大搞投机买卖,使国家直接损失十一万元。两年中,这个集团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和直接贪污四万元。

以公司面粉厂厂长霍老五为首的贪污盗窃集团,两年共盗窃国家粮食五万九千多斤。霍老五一人就贪污盗窃、挥霍浪费粮食四千六百多斤,现金一千六百多元,布票五百尺。

以农牧处采购员郭有强(暗藏的国民党特务分子)为首的投机倒把集团,用假造单据和蒙混诈骗等手段,贪污诈骗一万五千多元。郭有强分赃一万多元。

以冶炼厂采购员王振山为首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集团,用公款十一万元搞投机倒把活动,除了直接贪污五万六千多元以外,还给国家造成损失六万多元。

以孟广训(解放前的伪警察)为首的贪污盗窃集团,伙同白银市废品收购站,大量盗窃国家财产,给国家造成了二十一万多元的损失。这个集团分赃七万多元。

三、领导集团成员生活极端腐化

这些地主、资产阶级分子形成了一个特殊阶层。他们在国家遇到灾荒,职工生活困难的时候,不仅用非法手段换取大量生活物资,而且剋扣工人的保健物品、补助粮和定量供应的生活物品,过着腐化堕落、花天酒地的生活。

左生棠家中只有三口人,在两年内就多吃多占肉类八百多斤、油二百多斤、鸡蛋一百六十多斤、白面六百多斤、瓜果五百多斤、鱼翅三斤半。左本人还经常吃人参、人参精、鹿茸精、还少丹等补品;吸牡丹牌香烟要加麝香,还抽大烟。运输部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集团的成员——运输部党委副书记赵喜奎和副主任王宝印的生活,也同左生棠不相上下。

公司的三个副书记李子奇、常耀华、崔国权,两年中接受公司各单位的“礼物”,据不完全统计,仅肉类就有一千斤,另外还有大量的生活物资四十多种。常耀华一家,就从公司面粉厂“买”走拿走粮食一千多斤。他们吃饱喝足了,就纵情玩乐,有时一周要办两三次舞会,专门挑选舞伴,寻欢取乐。他们害怕群众参加,有时竟调一个班的警卫保卫舞场。在电力不足、生产停顿的时候,他们竟为舞厅安装了专用电线。崔国权甚至动用国家拨给重体力劳动工人的补助粮五百多斤,“补助”乐队和舞伴。李子奇为了扩建自己的宿舍,拆走了职工俱乐部的暖汽片,把职工的菜地、自来水龙头也圈进了自己的院内。

在这个地主、资产阶级集团统治的企业里,广大职工的生活疾苦无人过问,食堂散了伙,生产现场喝不上开水,职工宿舍无人修理,冬天也生不上火。广大职工连最低生活条件都得不到保证,因而根本无心生产。

四、社会风尚败坏

在公司中,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到处泛滥,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之风盛极一时。一些人向供应部门送了礼,可以拿到搞非法协作的物资;给医生送了礼,可以不经过检查就取得“肝炎证明”;给人事部门送了礼,可以连升三级;给财务部门送了礼,可以报销不该报销的费用。尤其严重的是,在崔国权、左生棠等人的带动下,刮起了乱搞男女关系的恶风。据初步了解,仅科长级以上干部有这种行为的就将近一百人。崔国权利用职权,同时玩弄了好几个妇女。他甚至在兰州参加省委传达十中全会决议期间,还借故请假,把女人带到兰州乱搞。选矿厂人事科科长李志斌,利用职权逼奸了四名女工,玩弄了三名女工(李已被逮捕)。原露天矿工会主席武殿之同姘妇合谋,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武已被处决)。公司还出现了专门乱搞男女关系的流氓集团“红圈党”。这股恶风,刮得人们提心吊胆,日夜不安。闹离婚,不愿上夜班,上夜班时把妻子反锁在房里,在门前窗下撒浮土,以辨别坏人是否入屋等等事例,在职工群众中不断发生;有的甚至不堪受辱,服毒自杀。

五、反革命活动猖獗

这个地主、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的所作所为,给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也开了方便之门。在近两年中,先后发现的反革命组织,就有“民族党”、“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自由民主党”和“反共救民党”五起。此外,还发现了张贴反动标语、阴谋叛国投敌、破坏生产、阴谋暗害等案件多起。

六、抗拒中央指示,打击和陷害好人

这个公司既然已经变成地主、资产阶级所统治的独立王国,他们对于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当然也是不会认真执行的。西北局为纠正张仲良同志错误所作的兰州会议的决议,他们说什么公司是个“避风窝”,没有受到张仲良错误的影响而不加以执行。中央在七千人大会上提出反对分散主义以后,他们仍然继续大搞非法协作。一九六一年整风时,冶金部工作组发动群众贴了十三万张大字报,揭发领导集团违反政策、生活特殊、排挤老工人以及设备损坏等重要错误,他们却死不承认,并且反咬一口,说工作组写的报告“渲染夸大”,没有经过党委讨论。他们提拔了许多坏人,省委没有批准,竟仍然把这些人安置在重要岗位上。中央关于压缩集团购买力的指示下达以后,他们仍然买了十万元的高级家具,分给领导干部使用。中央一再指示不许修建楼堂馆所,他们却动用修建工人住宅的投资,盖书记、经理宿舍。冶金部对此曾经几次加以制止,他们都置之不理。省委通知领导干部参加轮训,三个书记一个也不去。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

这个地主、资产阶级集团,为了达到完全控制公司的目的,对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一律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几年来,被他们斗争和处分的干部就有四百一十人,占现有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十八。现在查明,其中批判和处分错了的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原计划处副处长韩子明,因为对领导有意见,被定为“极右分子”,在他病重时,还几次把他送入狱中(现已平反)。原安全处副处长江炎,被错误斗争以后,在劳改过程中力竭身死(死后已平反)。

崔国权独断专行,是公司的一霸。几年来,谁对他有意见,他就打击谁。原计划科科长魏绍武,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中是积极分子,因为不同意崔国权的一些错误观点,在一九五八年就被定为“右派”(现已平反)。原专家工作科科长荆夫,因为对崔领导的宣传工作有意见,也被定为“右派”;直到这次工作组去公司以后,崔还假借市委的名义斗争荆夫。一九六二年公司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有人在小组会上揭露崔国权和左生棠乱搞男女关系的问题,崔就大发雷霆,追查提意见的人的“目的”,逼得提意见的人当面道歉。会后,崔国权又马上起草了一个“八项规定”,不准党员批评领导,扼杀党内民主,去年工作组开始进入现场时,崔国权又单线布置了“五反调查提纲”,其中有一条是专门搜集“对公司党委、团委、工会有意见”的人的材料,企图利用“五反”加以打击。

在公司党委常委会内,他们也采取排挤、打击的手段。副经理高俞修同志,因为反对李子奇的错误主张,被排挤走了。高的爱人孟月英,因为和常耀华的老婆吵架,竟被取消了预备党员的资格,开除了厂籍。

他们对敢于向错误行为作斗争的老工人,也进行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几年来,受到他们批判、处分的有一百多人。对有的老工人,因为找不出什么错误,就随便给他加上“严重官僚主义”的罪名,进行斗争、处分。几年来,被精减下放的四级以上老工人共五百人,几乎把所有重要岗位上的老工人都调走了。

他们把一些敢于斗争的人打击下去以后,多数的人就敢怒而不敢言了。一小部分意志薄弱或品质本来不好的人,在生活困难的时期,经不起严峻考验,为了贪图享受,就逐渐蜕化变质。这样,地主、资产阶级分子就把他们拉在一起,结成一体,统治了整个公司。

(二)

地主、资产阶级对这个公司的领导权的篡夺,并不是在一个短过程中完成的。现在已经查明,这个过程,从高岗手下的红人——黄罗斌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的时候就开始了。

黄罗斌虽然不是地主、资产阶级出身,但是他品质恶劣,是一个怀有个人野心的人。他过去犯过严重错误。在掌握了公司的党政大权以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实行了一套极端的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凡是对他的狂妄自大、军阀主义作风有意见的人,他都要一个一个打下去;凡是对他奉承或者同他有历史关系的人,都一律加以重用。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六年,从原西北局、冶金部和甘肃省委调去二十四名十六级以上的干部,到一九五八年,除被调走、挤走和病死的以外,剩下的九名中,有七名都受过他的残酷斗争和各种处分。原计划处副处长韩子明被定为“极右分子”,实际上是因为他对黄罗斌有意见。公司有个爆破工程队,在一九五六年建设条件困难的时候,胜利地完成了大爆破任务,对公司的建设是有功的;黄罗斌也一贯以完成大爆破居功自傲。但是,他在这个工程队完成任务以后,对这个队的科长级以上的十五名干部(从原西北局、甘肃省委、冶金部调来的)进行了残酷斗争。与此相反,从宁夏调来的十二名十六级以上的陕北干部(黄也是宁夏转业来的),却大多受到提拔重用。坏分子左生棠、蜕化变质分子赵怀玉等人,就是从这些干部中提拔起来的。

黄罗斌还在重要领导岗位上安置了自己的亲信。崔国权因为善于恭维奉承,并且在历次运动中充当黄的打手,三年连升三级,从科长被提拔为公司党委副书记。常耀华原来是公司财务处长,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是有名的甩手掌柜;也因为善于奉承,为黄报销过保姆费,替黄写过韩子明所犯错误的假决定,就被提拔为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子奇是黄在宁夏时的老同事(曾任宁夏省团委书记和省教育厅副厅长),跟黄气味相投,又能够秉承黄的意旨办事,黄在一九五八年离开公司的时候,就把他安置在经理的位置上。

黄罗斌把这些人安置在公司的领导职位上以后,这个社会主义企业的无产阶级的领导权,实质上就被地主、资产阶级的代理人篡夺了。

地主、资产阶级的复辟活动为什么能够在这个公司得逞呢?这是因为有人支持和包庇他们。

黄罗斌在这个公司工作期间,胡作非为,打击好人,重用坏人,前甘肃省委负责人张仲良、何承华同志都是知道的。在一九五六年省党代会上,有的同志就尖锐地揭露过黄罗斌的品质问题。但是,由于黄极力吹捧张仲良同志,所以那时省委不但没有处理黄的问题,反而在一九五八年把黄提拔为副省长,不久又让他参加了省委常委。这样,黄罗斌的本钱就更大了。黄在一九五八年虽然离开了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但是仍然长期兼任公司党委专记,继续在那里推行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一九五九年以后,黄虽然不再兼职,可是他仍然把公司当作私人地盘,继续进行控制。而李、常、崔等人,由于得到有省委常委和副省长身份的黄罗斌的支持,也就更加大胆地为所欲为。在这个时期,地主、资产阶级篡夺公司领导权的活动,实际上是在黄罗斌的支持下进行的,而黄罗斌又得到了前省委张仲良、何承华同志的积极支持。

一九六○年十二月兰州会议以后,省委由于忙于救灾,并且忙于纠正以张仲良同志为首的前甘肃省委的错误,没有顾得上检查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问题。省委虽然对这个公司的有些问题有所觉察,但是对它的严重性却认识不足,因而也没有深入地了解情况,彻底地解决问题。一直到一九六二年底,经中央指出以后,省委才派工作组进行调查,并且同冶金部联合起来,着手整顿这个公司。省委对这样一个大型的重点企业重视不够,没有经常了解情况,检查工作,这是严重的错误。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被地主、资产阶级篡夺了领导权而未能及早揭发,他们的猖狂活动未能受到及时打击,这是与冶金工业部的严重官僚主义和忽视政治分不开的。具体地说,冶金部在领导上的错误有:第一,忽视阶级斗争,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侵蚀和进攻,失去警惕。虽然对这个公司的错误,在中央及上级领导机关不断指出后,也有所察觉,但是对于它的错误性质、错误的严重性,一直认识很不足,没有认识到这是一个地主、资产阶级的复辟问题,因此就没有抓住阶级斗争,在相当长的期间,只是枝枝节节地去解决一些零星问题,而没有从根本上去粉碎地主、资产阶级的阴谋。第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对那里的严重阶级斗争情况了解很少。虽然有时了解到一些情况,也发现一些问题,但是由于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就不可能及时地去加以解决,以致被这些地主、资产阶级分子所乘,变本加厉地来进行破坏。第三,更严重的是,在组织上犯有严重错误。在中央几次指出这个公司问题的严重性以后,没有及时派主要领导干部到现场,从阶级斗争入手,去进行彻底整顿,这就不能及时粉碎这个地主、资产阶级的复辟阴谋,就放纵了这些坏人,长期盘据在那里,为非作歹,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

对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造成这样严重的损失,省委和冶金部要负重要责任,应当接受中央的批评和处分。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很深刻的。过去一个时期,我们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只注意了建设的一面,忽视了革命的一面;对于社会主义企业的现代化和革命化,只注意了现代化的一面,忽视了革命化的一面;对于政治、经济、技术,只注意了经济和技术,忽视了政治。这一些,都说明我们对于过渡时期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事实认识不足;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地主、资产阶级会在这样一个企业里篡夺领导权,因而对他们的阴谋活动放松警惕,放弃了对阶级斗争的领导;对于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择,也马马虎虎,以致把领导权交给了坏人。这次我们吃了大亏,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也受到很大的损失。今后一定永不忘记阶级斗争。一定要把阶级斗争贯彻到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中去,贯彻到日常工作、生产和生活中去;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四个第一”“三八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把“五反”运动搞深搞透,坚决挖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修正主义的根子;一定要整顿职工队伍,依靠老工人,团结绝大多数好人,坚决清除少数坏人;一定要认真选择领导干部,扎正根子,经常关心、考察干部,把领导权紧紧掌握在德才兼备的干部手中,使地主、资产阶级的复辟阴谋无法得逞。

(三)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事件是一个令人痛心的反面教材,是一件大坏事。但是,它深刻地教育了我们,教育了全体职工。同时,根据中央的指示,我们在那里坚决进行了“五反”运动,进行了彻底的整顿工作,这个企业又得以起死回生,坏事又变成了好事。

我们在那里的工作是这样进行的:

一、在“五反”运动中,进行了两个革命斗争。一个是打击地、富、反、坏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夺回领导权;一个是通过“洗澡”,进行自觉的思想革命,挽救绝大多数可以挽救的犯有各种错误的干部,一致对敌。

为了夺回领导权,运动一开始,就把斗争的锋芒对准以李子奇为首的领导集团。在放手发动群众,使群众认清领导集团的大量罪恶以后,就把那些坏人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同时又抓住了几个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的坏分子,如左生棠、霍老五等人,发动群众给以坚决的打击。伸张正气,压制邪气。接着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斗争,给新老资产阶级分子以坚决打击。

在充分发动了群众以后,我们坚持了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干部的方针,对那些虽然犯有严重错误但可以挽救的人,采取治病救人的态度,满腔热情地帮助和教育他们认识错误,进行自觉的思想革命。许多犯错误的干部,在领导和群众的帮助下,迅速提高了自觉性,检查和改正了错误。从此,许多单位的政治面貌和生产面貌焕然一新。

二、组织阶级队伍,坚决依靠老工人。在这个被地主、资产阶级分子篡夺了领导权的企业里,要搞好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不组织一支可靠的阶级队伍是不行的。因此,一开始我们就注意了组织觉悟高、热爱党、对坏人坏事敢于斗争又有比较丰富的生产经验的老工人队伍。

针对这里过去打击排挤老工人,把老工人整得心惊胆寒的情况,我们采用扎根串连的办法,个别访问和召开座谈会,解除顾虑。对过去下放的五百名四级以上老工人,我们分批分期地把他们请了回来。过去被歧视而调离生产岗位,去看门、拾粪、种地、放羊的老工人,也坚决地把他们调回生产第一线,担任基层领导工作。对于生活十分困难的老工人,进行了救济。通过这些工作,稳定了老工人的情绪,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通过老工人,又迅速团结了整个工人队伍,使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

三、彻底纠正了过去地主、资产阶级分子统治时的那一套作法,把党的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首先,对过去被打击报复的好干部,坚决彻底地平反;对包庇重用的坏人和有严重问题的人,该精减的精减,该开除的开除,该调整的调整。于是,广大群众欢欣鼓舞,奔走相告,都说毛主席的政策回来了。

我们坚决纠正了过去单纯强调物质刺激、妨碍生产力发展的资产阶级包工制,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合理的计件工资制和奖励制度。这样,工作效率就成倍地提高,大大促进了生产。

坚决纠正了领导干部生活特殊化和对广大职工死活漠不关心的严重错误,取消了各单位剋扣工人生活物资的小灶,禁止领导干部上下班乘坐小汽车(从住宅区到厂区只有三里路),停发了厂长、处长级以上干部的奖金,制止了走后门的现象,坚持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这样,就把领导干部的特殊风刹住了。同时,抓紧改善职工生活的工作,增加了部分工种的粮食定量,改善了食堂管理,整修了工人宿舍,解决了长期解决不了的洗澡、喝水问题,彻底整顿了职工医院,提高了地区津贴(由占工资的百分之八提高到百分之十三),改善了市场供应。经过这些工作,干部同群众的关系密切起来了。

四、把阶级斗争同生产斗争紧密结合起来。首先,广泛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包括“双十条”的教育,反对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的教育以及前途的教育。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动起来以后,又把群众的干劲引向突破生产关键、修复设备、管好生产、提高效率方面。在生产情况好转以后,又及时提出新的奋斗目标,把增产节约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过去,干部脱离生产、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官僚作风严重。在干部“洗澡”过程中,着重检查了这种错误,并且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班组,做好基层工作,以改变作风。

经过这些工作,公司广大职工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产高潮。这就表明,在企业里开展“五反”运动,阶级斗争同生产斗争不仅可以同时并举,而且可以取得双丰收。

(四)

为了教育广大职工,永远不忘这次事件的沉痛教训,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为了纯洁党的队伍,我们认为必须对以下的首要分子和大的贪污盗窃集团的头子给以严肃处理。

黄罗斌。白银有色金属公司被地主、资产阶级篡夺领导权是从他任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的时候开始的,以后他又一直包庇和支持这伙坏人,因此,他是使国家遭受严重损失的祸首。黄罗斌怀有个人野心,过去犯过严重的错误,对党给他的处分一直心怀不满。在白银公司工作的几年中,他用残酷的手段打击了不少的好同志。“五反”运动中,公司全体职工群众揭发了他的严重错误以后,省委和工作组曾经耐心帮助他认识错误,但他态度蛮横,拒不承认,并提出要和揭发他的人对质。在群众当面一件件证实他的错误以后,仍然毫无悔悟。这些情况说明,他已经完全失去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因此,省委决定开除黄罗斌的党籍。

崔国权。是混进党内的坏分子,是地主、资产阶级篡夺公司领导权事件的主犯之一。在“五反”运动中,态度恶劣,对重大问题反复无常,并且四出活动,订立攻守同盟,与党对抗。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和厂籍,并建议逮捕法办。

常耀华。他虽然参加革命工作多年,但地主阶级思想没有得到改造,长期以来一直不好好工作。他也是白银公司事件的主犯之一。在“五反”运动开始的时候,他曾经采取隐瞒的态度;经过群众的揭发和领导帮助以后,承认了主要的错误事实。由于他以后的态度较好,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和厂籍,免于刑事处分。

李子奇。身为公司党委第一副书记兼经理,思想上蜕化变质,与坏人同流合污。他对白银公司这次被地主、资产阶级篡夺领导权,造成严重损失,应当负主要的责任,错误是严重的。但是由于他在困难时期还做了一些工作,在“五反”运动中态度也比较好,还有改造的可能,决定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降三级使用。

左生棠。是一个坏分子,钻进党内以后,还一直继续做坏事。在白银公司组织贪污盗窃集团,大量盗窃国家资财,勾结社会上的投机倒把分子和反动分子,大搞投机倒把活动,使国家财产遭到巨大损失。更严重的是,在他的腐蚀下,烂掉了大批干部。“五反”运动以来,他态度蛮横,五次召开秘密会议,订立攻守同盟,指使他的集团成员烧毁黑账,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仍然不低头认罪,与党顽抗到底。对这个罪大恶极、死不悔悟的坏分子,决定开除他的党籍,并且建议判处长期徒刑,劳动改造。

霍老五(霍登俊)。是一个地主分子,又是判过刑的大烟贩子。他在白银公司组织贪污盗窃集团,在职工生活困难的时期,用掺假的办法大量盗窃粮食,加重职工生活的困难,并且开设地下工厂、地下旅店。对这个罪恶严重、民愤极大的地主、大烟贩子,我们建议判处死刑或判长期徒刑,劳动改造,由法院决定。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重大案件和一部分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我们责成工作组和公司党委,彻底查清以后,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退赃从宽、不退从严”的原则,提出意见,报省委、冶金工业部党组审批处理。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予指示。

甘肃省委冶金工业部党组一九六四年五月三十日

来源:(原载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二室编 《中共共产党社会主义时期文献资料选编(五)》,北京: [内部出版],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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