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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两个文件

日期:1964-1-16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

现将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和《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向中央的报告》发给你们,请你们对决定草案立即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来,以便修改,正式下达。

中央一九六四年一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加强农业战线,建设现代化的农业,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 村,中共中央、国务院认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必要动员和组织大批的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使城乡青年结合在一 起,既有利于稳定农村青年从事农业生产,也有利于更快地形成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农民队伍。同时,这样做,也为城市未能升学、就业的 知识青年开辟了一条广阔的就业门路,使他们通过生产劳动和阶级斗争的锻炼,健康地成长起来,成为可靠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二、在我国革命 的每个重大历史时期,党总是动员大批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到农民群众中去。在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如此,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也是如此。建国以后,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为了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九五五年十二月毛泽东同志又向广大知识青年发出了号召:“应当高兴地到那里去,农村是一个广 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这个伟大的号召,为我国广大知识青年,明确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个前进的道路和方向,它不断地鼓舞着成批的 知识青年志愿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并在农村落脚生根。近两年来,各地又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了近十万名知识青年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去落户,更多的知识青年参 加了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建设。他们在当地党、团组织的教育和领导下,通过各项生产劳动和政治运动的锻炼,提高了觉悟,学到了本领,在传播文化科学知 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推广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进行农业科学实验等方面,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从而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现在,他们中有些人已经光荣 地参加了共青团和共产党,有些人已经被推举为社、队干部,也有些人已经成为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巩固集体经济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模范人物,为下乡知识青年树立 了榜样。

建国以来的实践证明:在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动员大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在新社会里 教育成长起来的知识青年,他们都有一定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革命理想,只要我们积极地加以教育和引导,他们就会按照党所指出的方向,勇敢地走上农业战线。

三、必须看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几年来的工作经验来看,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要达到生产自给,一般需要两年左右;要建立像普通农民那样的一个 家底,约需要三、五年;要使他们从思想上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作自己的终身事业,所需要的时间还要更长一些。目前,在城乡人民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轻视 农业、轻视农业劳动的旧思想,还有着较深的影响,工作中还会遇到一些阻力。因此,必须从动员、安置、巩固等方面,坚持不懈地进行艰苦、细致的工作。凡是已 有经验的地方,必须认真地进行总结;凡是缺乏经验的地方,应当迅速地进行试点,以便取得直接经验。

四、必须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无论在城市或乡村,各级党委、人委都必须向广大干部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可能性和艰巨性,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必须充分地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以造成声势,形成舆论。

应当号召我们的干部,特别是负责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动员自己在城市不能升学、就业的子女下乡务农。负责干部的子女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对于移风易俗、改变社会风气、推动城市的动员工作,有着重大的作用,应当大力提倡。

在城市,除平时依靠学校和街道基层组织,对在校的和未能升学、就业的青年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外,还必须实事求是地个别地进行动员工作。在教育动员过程中, 要特别指出下乡参加农业生产,是知识青年走向革命化的一条广阔的道路;既要充分地讲清楚下乡的有利条件和农村的美好远景,又要充分地讲清楚可能遇到的困 难,切不可片面夸大任何一面。对动员下乡去的青年,一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做到本人思想通、家属思想通,思想不通的,就不要下去。下乡的知识青年,必须达 到劳动年龄,并且身体健康。家庭生活困难、急于就业的青年,应尽先动员他们下去。有些愿意全家一起下乡插队的,要加以鼓励和支持。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以前, 应把他们集中起来进行短期训练,除继续做好思想工作外,还要教给他们必要的农村生产、生活知识。

在农村,要向基层干部和社员讲清楚城市知识青 年下乡插队对发展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的作用;同时,还要向他们交底,说明国家对这项事业专有一定的投资,不会揩集体和社员的油,而且还会带来很大的好 处,以消除他们怕背包袱、减少收入等思想顾虑,使之把安置好下乡知识青年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从而形成一种热情接待的气氛,做到主动团结、积极帮助。

五、必须本着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精神,做好城市下乡知识青年的安置工作。对下乡的青年,要两三个、七八个、十几个或几十个,因地制宜地、成组地安置下 去,不宜过于分散。在一个省、市、自治区的范围内,应当选择若干县、社或国营农、林、牧、渔场,作为安置的重点,尽可能地与治山、治水、治碱结合起来。这 样一个一个地夺取阵地,目标明确,力量集中,声势大,便于管理教育,有利于做好巩固工作,也有利于在生产上发挥作用,易于见效,扩大影响。

安置的方向,主要是插入人民公社生产队,其次才是插入现有的国营农、林、牧、渔场,至于新建场或扩建老场来进行安置,则必须根据各方面的条件可能,有重点地 举办。对家居城市的复员、退伍军人,应主要安置到国营农、林、牧、渔场中去,但有的也可以安插到人民公社生产队中去。

国营农、林、牧、渔场接受安置任务,要严格实行经济核算,既要把安置工作做好,又要把企业办好。

插队的地区,应当主要选择那些地多人少、需要劳力、领导力量较强、生产门路较多、有发展前途收入比较稳定的专、县和社、队。重灾地区或回乡人员多、劳动 力已经达到饱和程度的社、队,暂时可不安置。对不同的插队地区,还必须考虑到插队人员的不同条件: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般只宜安置少数民族下乡插队的青 年;对边疆地区,必须切实保证下乡插队青年的政治质量。

下乡知识青年的具体分配,应当根据他们的性别、觉悟程度、劳动能力、文化水平、技术专长等条件和生产队的实际需要,适当搭配。工作基础较差的队,应当挑选一些出身好、觉悟高的青年安插进去,以利于这类队的改造和提高。

在下乡知识青年到达农村以前,县、社和生产队应当有专人负责,充分做好各项安置准备工作,住房、自留地、口粮、生产工具和炊事用具等,一定要安排妥当; 城市有关部门也应当派出工作组,协同社、队干部进行工作,逐户、逐项检查落实。凡是没有做好准备工作的,就不要急于把城市知识青年安置下去。下乡知识青年 到达农村以后,城市有关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向农村党、团支部介绍他们的家庭出身、政治历史和思想、生活情况,以及安置巩固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帮助生产队 干部熟悉他们的情况、掌握他们的特点,以便做好安置巩固工作。

六、农村的党、团支部和生产队长,应当把下乡知识青年的巩固工作,当做一项重要 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必须以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为纲,抓住活的思想,抓住关键时期,经常不断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过好思想关、劳动关、生活关、家庭 关和社会关。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参加编写村史、社史、家史,请老贫雇农、老干部和老红军,结合当前农村阶级斗争的形势,向他们进行 阶级教育和革命教育,不断地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和革命斗志。要教育他们尊重当地组织的领导,虚心向老社员和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学习,与贫、下中农建立起深 厚的阶级感情。同时,还必须教育社、队干部、老社员和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主动地团结帮助下乡青年,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关心他们的生活,不失时机地做 好思想工作,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好吃饭、住房、家庭副业生产等具体困难问题,教会他们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

生产队应 当指派有经验的老农,负责带领下乡知识青年劳动,帮助他们尽快地掌握生产技能。同时,在农活的分配上,还应照顾到男女青年不同的体力条件和生理特点,恰当 地进行安排,使之由轻而重、由简到繁、劳逸结合、循序渐进,逐步地适应劳动环境、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本领。对于他们的劳动,必须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 则,给以应得的报酬。

生产队的干部,应当学会根据知识青年的特点来进行领导工作,热情地关怀他们的进步和成长,同他们交朋友,并多用表扬、鼓 励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启发他们的政治荣誉感和上进心。在推行农业“四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中,要教育他们紧密结合当地生产实践,学习新的农 业科学技术;支持他们的合理化建议,珍惜他们的每一点积极性,鼓励他们在发扬我国优良的种植经验的基础上,不懈地进行科学实验和技术改革,努力提高当前的 农业生产水平。此外,还要领导他们搞好民校、夜校、俱乐部、图书馆、读报组、歌咏队等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从各个方面发挥他们的 应有作用。

在安置人数较多的县和人民公社,应定期召开下乡知识青年座谈会或代表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处理他们的合理要求,总结交流经验,表扬先进模范人物,鼓舞他们不断地上进。

城市方面,应注意同安置单位和下乡知识青年保持联系,适时派出干部协助生产队进行巩固工作,并推动下乡知识青年的家长经常鼓励自己的子女,使之安心于农业生产。

七、中央和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拿出一笔专款作为安置城市下乡人员的经费。插队安置费主要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其次用于生活补助、小农具购置、旅运费和专 职干部的工资等费用。这项经费,列入各省、市、自治区地方预算,专款专用,并允许跨年度使用。具体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央安置城 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规定下达。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安置费,按原规定执行。有安置任务的县、公社、生产队和国营农、林、牧、渔场,应当把安置经费与农业 投资结合起来,集中使用,以发挥国家投资的最大效益。安置下乡人员所需的木材、毛竹、棉布、棉花,以及有安置任务的国营农业企业所需的拖拉机、汽车、水 泥、钢材等物资,应当分别列入中央或地方的物资供应计划。具体供应办法,由中央安置领导小组协同各有关部门规定下达。

在安置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为此,要反复教育下乡青年积极参加集体生产,争取多劳多得,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解决困难,自力更生,不要依赖国家。

八、加强各级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 组,决定由谭震林同志负责;安置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内。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和有任务的专、县,也应由一名主要领导干部负责,组成领导小 组。原有的安置办公室要加以整顿充实,要调配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把经常工作建立和健全起来。各地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和精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 可以分开设立,也可以合成一个机构办两件事情。安置任务较大的县,应当建立安置工作组,经常深入生产队,帮助生产队干部做好安置巩固工作。各级安置办公室 和县的安置工作组的干部,应当固定下来,按下乡人员千分之六的比例配备,并列入行政编制。

共青团应当把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 产的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团中央和省、地、县各级团的组织,都必须把自己主要的工作阵地放在农村,切实地加强对农村青年工作的领导,积极地整顿好农 村团的基层组织,建立和健全团的经常工作,不断地壮大团的队伍,特别是要注意吸收下乡知识青年中的积极分子入团,并注意吸收他们中的优秀团员参加团的支部 委员会,有计划地在每个生产队都建立起团的小组,从而使共青团在团结教育广大农村青年、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农民的事业中,发挥更大的 作用。

文化教育部门和科学技术部门,应当贯彻面向农村、为农村服务的方针,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报社、出版社,尤其是团中央和各地 团组织的报社、出版社,要适当扩大适合农村青年阅读的报刊、书籍的发行量。广播电台,应增加对农村知识青年的广播节目,办好广播学校。各地的函授学校,应 尽量招收农村知识青年参加学习,适当增加农业课程。有关的农业科学研究单位,尤其是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站、配种站等,要大力帮助和指导农村知识青年学习农 业科学技术知识和开展科学实验活动。妇联和其他有关部门,也都要根据本身的业务范围,主动地承担任务,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九、各省、市、自治区应当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一九六四年的安置计划,进一步落实下来,经各中央局平衡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同时,应着手编制七年长期规划,作为整个农业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需要跨省安置的,由有关中央局协助安排。

动员小城镇的知识青年下乡的工作,也按本决定的精神办理。城镇被精简职工和闲散劳动力,凡能够动员下乡的,均应动员他们成户下乡。上述下乡人员及其所需安置经费,一律列入安置计划。

对已经下乡的城市知识青年的安置工作,各地要进行一次普遍的检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过去被精简回乡、下乡的职工和闲散劳动力的安置巩固工作,仍由原主管单位负责做好。

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向中央的报告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央:

遵照总理指示,我们于十一月十八日到十二月七日,召开了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经验交流座谈会。到会的有华北、东北、华东、西南、西北五个大区农办和十 三个省、市、专、县、社的干部三十九人。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各大区和各省、市都派专人下去,总结了典型经验;中央安置领导小组江一真同志,也率领工 作组到天津郊区和河北霸县进行调查研究,作了一些准备工作。会议期间,交流总结了十六个地区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插入人民公社生产队的情况和经验, 代中央、国务院起草了一个“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的初稿,并对明年的安置计划提出了一个初步方案。会议将结束时,谭副 总理听取了汇报,接见了到会的全体同志;同时,各省、市、自治区出席全国人代大会的负责同志也应邀到会,听取了谭副总理对这项工作的指示。

这次会议开得较好,收获很大。

(一)

几年来,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的工作,已经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和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事实表明,在新社会成长起来的城市青年,有一定的社 会主义觉悟和革命理想,他们多数人是能听党的话、按照党所指示的方向到农村去的;只要我们真正把工作做好,他们不论是跟随家庭一起下去,或是自己单身下 去,都可以在农村落脚生根。近两年已经动员下乡插队的近十万名知识青年,大多数人是稳定的,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人还需要作些善后工作。据浙江、吉林、辽 宁、四川、云南、广东、福建等省九个点的调查,下乡插队的青年学生共一千二百四十九人,已经稳定下来的有一千一百三十五人,占百分之九十点八;其中,达到 生产自给和自给有余的,占百分之五十四。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早在一九五七年,天津、成都等市,就已经有一批知识青年志愿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当时,天津市下 到东郊插队的一百四十八名高、初中学生,六年多来,大多数都经受住了一九五八年农村人口大量进城、连续三年的严重自然灾害、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以及生产 和生活上的种种困难的考验,现在已有八十七人在农村中站住了脚、扎下了根。

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特别是要把他们长期巩固 在农村,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而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知识青年下乡后,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一般地说,都须要经历思想关、劳动关、生活关、家庭关和社会 关的考验。要达到个人生活自给,需要两年左右;要建立一个像普通农民那样的家庭,约需要三、五年;要使他们从思想上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作自己的终身事 业,所需要的时间还要更长一些。此外,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轻视农业、轻视农业劳动的旧思想,目前在城乡人民中还有着较深的影响,这种影响,也必然会给这项工 作带来一定的阻力。但是,各地经验证明,只要各级党委切实重视起来,认真加强领导,城乡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到底,抓紧阶级教育,不失时机地做好政治思想工 作;只要恰当地选择安置地点,因地制宜地确定安置方式,给予必要的物质保证,把他们妥善地安置下来,积极地组织他们参加集体生产,帮助他们尽快地掌握生产 技能,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保证他们应得的收入;只要认真地搞好他们的学习,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逐步满足他们好学上进的要求;同时,不断地进行团结教 育,使他们同当地干部、社员和在乡的复员、退伍军人搞好关系,那么,就一定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好。反之,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过去有些地区曾经发生过的下 乡人员大量返回城市的现象,和某些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同志在内由此而产生的畏难情绪,主要就是由于工作没有做好而引起的。

这次会议,各地同志从 不同的情况提供了不同的安置经验:浙江嘉兴专区、江苏苏州和盐城专区、河北霸县、陕西汉中市,主要是提供了成户插队、带下去了一批青少年的经验;广东宝安 县、福建厦门市、四川成都市、河北天津市和宝坻县,主要是提供了单身青年学生分散插队的经验;辽宁金县、吉林农安县,提供了单身青年学生集体插队的经验; 云南宝山县,提供了新建集体所有制的生产队、成批安置单身青年学生的经验;上海市提供了组织社会闲散劳动力、成户跨省(安徽)插队的经验。从他们介绍的情 况来看,成户插队的经验比较丰富;青年学生单身插队的经验,还不够完整,需要继续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单独建队,尚处于试办阶段,需要再看一看。

(二)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变了过去单纯从安置角度出发的片面认识。

与会同志认识到,动员和组织城市不能升学、就业的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劳动者,这是我们同资产阶 级争夺下一代的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沈阳市皇姑区共有社会青年三千六百七十八人,由于受到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和坏分子的利诱,已经开始走上腐化堕落道路并 危及社会治安的,就有八百四十多人,占百分之二十二点五;有的甚至结伙偷听海外广播,妄图组织反革命集团。据浙江省海宁县委对硖石镇的调查,全镇共有社会 青年一千零四十二人,有偷窃行为的占百分之十点八,搞投机活动的占百分之十一,堕落成为流氓阿飞的占百分之五点四,个别女青年甚至于流为暗娼;他们跳黄色 舞,唱黄色歌,还向青年散播黄色书刊和图片,仅在动员下乡插队的宣传教育过程中,镇上青年就交出了裸体照片一千二百七十四张、黄色书刊三百五十余本。这些 触目惊心的事实,有力地教育了我们,今后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不能升学、就业青年的管理和教育,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他们下乡参加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 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使之受到锻炼和改造,以便有效地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和现代修正主义思想的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与会同志认识到,下乡的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在建设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中,将起着日益显著的作用。近几年来,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业 生产的大量事实说明,他们不仅给农业战线增添了有生力量,给农村带去了文化、科学知识,为继承我国传统的优良耕作经验、开展农业技术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 而且还壮大了农村基层组织骨干的后备队伍,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同时,也稳定和鼓舞了广大农村青年的生产情绪,并进一步密切了城乡人民的关系,取 得了移风易俗的良好效果。已经闻名全国的王培珍、侯隽等人的事迹如此;最近发现的已经在农村落户达六、七年之久的赵耘、蒋熏南、酆玉娥等一批先进人物的事 迹,也是如此。毫无疑问,今后随着农业“四化”的发展,下乡青年的作用必将越来越大。

(三)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与会同志一致认 为,以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起草一个“决定”下达各地,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对于这个“决定”的基本内容,还有不同的意见。有的同志认为,随着整个国民经济 的日益好转,今后城市工业用人势必逐渐增多,目前,城市里不能升学、就业的知识青年已经不多了,而且他们并不急于寻找生活出路,很难动员下乡,即使动员下 去了,一般也很难巩固;而现在城市里需要就业的闲散人口却比较多,城市负担比较重,如果把这些人安置到农村去,将对减轻城市负担、维护城市社会秩序有很大 的好处。因此,主张应当把如何妥善地安置城市整个闲散人口,作为“决定”的主题。多数同志则认为,在最近两、三年内,有些地区确实还有压缩城市人口的任 务,但关于这项任务,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发过多次指示。而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却是一项新的工作和长期任务,为此,完全有必要专门 下达一个“决定”。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今后十八年内,全国大小城镇平均:每年新成长起来的劳动力,约有二百九十六万人,除大部分可在城市升学、 就业外,每年需要安置下乡的仍有一百三十万人,这些人,大多数是青年学生;如果每年能够动员下去百分之八十,就有上百万人。虽然最近两、三年内城市青年学 生可能少一些,但加上社会青壮年劳动力,每年至少也有四、五十万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在内,可达七、八十万人。由此看来,“决定”的内容必须以城市知识青年 下乡为主题,只是在最近几年,还应兼顾社会闲散人口。

一九六四年全国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和闲散劳动力的计划控制指标,就是本着上述精神编制的。 全国计划安置八十三万人(家属约占百分之四十),其中人民公社插队安置六十六万八千六百四十五人,占百分之八十点六;国营农、林、牧、渔场安置十五万八千 人,占百分之十九;水土保持专业队安置三千三百五十五人,占百分之零点四。安置经费二亿八千万元。会后,我们打算把这个计划控制指标,报请中央、国务院批 发给各中央局征求意见,待进一步落实后,再正式批准下达,并列入国家计划。

据这次会议了解,国营农、林、牧、渔场一九六三年计划安置的三十六 万人,现在已经完成了二十五万人,其余的十一万人,正在继续安置,估计在明年春耕大忙以前可以全部完成。原列入国家预算的三亿五千万元的安置费,已下拨各 省、市、自治区一亿八千多万元;拨给水土保持委员会一千五百万元;还有一亿五千多万元,将按原计划陆续下拨。虽然安置人数由原来的三十三万人增加到三十六 万多人,但安置经费仍可略有节余。

(四)

到会同志对以下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

一、组织领导问题。有的大区 和有些省、市、自治区,原有的安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主要是为了在国营农、林、牧、渔场安置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而建立起来的,与今后以插队为主的 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有必要加以调整和充实,把今后人民公社生产队和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安置工作统管起来。过去在精简运动中,还有许多的精简职工和闲散 劳动力,被安插到人民公社生产队中去,多数与会同志认为,对于这部分人安置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应当仍由原主管单位负责做好。根据已有的经验,在安置任务较 大的县,应当建立专门的安置工作组,经常深入到生产队中去,协助社、队干部做好巩固工作。各级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的安置工作组的干部,应当按三年累计 插队总人数的千分之六的比例配备,列入国家编制,经费由安置费中开支,明年大体需要六千人。

二、安置经费问题。国营农、林、牧、渔场安置经费 的开支项目、开支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按原有规定办理。人民公社插队安置经费的开支项目、开支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原来没有具体规定,我们意见:开支项 目,应包括建房、口粮、小农具、生活补助、旅运费和千分之六的专职干部工资、行政费等;开支标准,在统一扣除千分之六的专职干部工资和行政费之后,平均计 算暂定南方每人为一百四十元、北方每人为一百八十五元,各地可以因人因地制宜地调剂使用,原则上大中城市的高于小城镇的、单身插队的高于成户安置的、单独 建队的高于分散插队的;具体的管理使用办法,将同计委和财政部研究后,报经国务院批准下达。

三、住房问题。到会同志反映,已经下乡插队的,还 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住房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多数是借住或租住老社员的房子,时间长了,会影响新老社员的团结,对巩固工作不利。今后,安置费应主要用于解决 住房问题,解决的办法是,把建房经费交给生产队,由生产队包干负责修建新房、购置旧房或修缮公房,县安置办公室负责检查验收。修、建房屋所需的木材,应当 专列指标,纳入地方用材计划,并按调拨价格供应。

四、农村青年工作问题。目前,农村共青团的组织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形势发展和广大青 年的进步要求,有些地方团的工作长期无人过问,团的组织陷于涣散。这种状况必须加以改变。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共青团的工作的领导,使团的组织在团结广大青 年,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农民的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共青团应当把自己的主要工作阵地放在农村,认真地整顿和壮大农村团的基层组 织,把农村团的经常工作建立和健全起来,积极地发展新团员,特别要注意吸收下乡知识青年积极分子入团,并注意吸收他们中的优秀团员参加团的支部委员会,有 计划地在每个生产队都建立起团的小组,把农村青年的学习和文化娱乐活动开展起来,坚持下去。农村的共青团组织,要把安置、巩固下乡知识青年的工作,作为自 己的重要政治任务,根据青年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协助党把这项工作做好。

文化教育部门和科学技术部门,应当贯彻面向农村、为农村服务的方针,扩 大适合农村知识青年阅读的书籍、报刊的出版、发行工作,充实农村广播节目,开办函授学校和广播学校,加强时事政策宣传,大力传播农业科学知识和先进生产技 术,指导农村知识青年开展科学实验活动,把农村的政治和文化生活进一步活跃起来。

妇联和其他有关部门,也都要根据本身的业务范围,主动地承担任务,共同把农村青年工作做好。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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