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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工作问题的指示

日期:1965-8-23 作者:[待确定]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地、县委:

今将中央办公厅和农业银行整理的四件材料发给你们参考。这些材料,都是反映当前农村工作中在一个方面发生的一些问题的。请你们检查一下,如有这类情况,迅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防止这类现象的继续发生。

今年夏收,又获得了一个好收成。这是一九六二年以来在连续三年丰收的基础上获得的丰收,这是一件大好事。可是,如果领导同志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生产发展比较快的地区,就有可能产生自满情绪,不再愿意谨慎从事,不再愿意因地制宜地、实事求是地、扎扎实实地进行工作了。在生产发展较慢的地区,也有可能产生急躁情绪,重犯“强迫命令”的错误。这就是说,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离开党中央和主席的教导,不是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不是认真蹲点,摸出规律,做出样板,从实际情况出发去指导工作。其结果,必然会和这些同志的主观愿望相反,使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折,把事情办坏。当然,停止不前,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精神状态,在不少地区的领导同志中间还相当普遍存在,这是革命不革命的大问题,是必须迅速纠正的。特别在四清运动中要来一个比较彻底的纠正。

中央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不断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接受合作化以来,特别是公社化以来的经验教训,以保证新的农业生产高潮的持续发展,争取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所规定的粮、棉、油等各项主要指标。

中央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有些地方违反“六十条”的规定

按:近一月来,我们收到辽宁、河南、河北、浙江、福建、甘肃、新疆等地人民来信四十三件(以河南省的九件为最多),反映有些县、区、社和生产大队,违反“六十条”的规定,随便没收社员的自留地、开荒地;有的地方,组织大批干部、民兵、学生,开展拔开荒地青苗运动,把已经长得齐胸高的庄稼砍掉。广东普宁县提出搞大队核算和联队核算,把原属生产队所有的山林,全部收归大队所有。新疆有的地方还决定,把社员的自留牲畜和羊只,全部收归集体。这些作法, 已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有些基层千部和社员思想发生混乱,问是否中央有指示,“六十条”要变了。现将来信反映的情况,摘登如下。

没收社员自留地、开荒地

河南省登封县一个区委,今年六月,对社员自留地和开荒地作了如下的规定,(一)自留地全部重新丈量,重新分配,土质好的自留地要换给坏的;(二)自留地里打的粮食一律顶口粮,顶分配,有余粮卖给国家;(三)自留地只许种菜,种“接嘴粮”,不准大面积种粮食作物;(四)自留地不准多上肥,不准上牲口肥;(五)集体地未种完,不准加班抢种自留地;(六)社员开荒地,凡是一九六四年十月一日以前开的,打下粮食顶分配,有余粮交公粮或卖给国家;一九六四年十月一日以后开的,不论多少,一律没收归集体所有。来信人说,六十条上规定,自留地长期交社员使用,县人委还发了土地使用证,现在,自留地的政策到底怎样呢?他们思想很糊涂,不知中央是否有了新的指示。

浙江奉化县松岙公社,干部强迫没收社员开荒地,并说,“宁可遍地出青草,不准社员多种粮”。他们将开荒地上的作物无条件地收归集体,还打算收回后,不补偿工分,也不给工本费。

辽宁本溪市牛心台区南芬镇四清工作队最近决定,将社员屋前屋后的零星菜地全部没收,并已发动一二百人到每家菜地里强行毁垅铲苗,把果树也拔掉了。

福建福清县、莆田县有的生产大队,也发生了没收社员开荒地的事情。甘肃省礼县古泉公社,根据县委决定,将社员自留地上种的麦子,一律收归生产队所有。

大张旗鼓地开展拔苗运动

天津市北郊宜兴埠公社,最近组织基干民兵到社员的自留地、开荒地里,将已经扬花的小麦、长得齐胸高的玉米、高粱、青麻全部砍掉,甚至连地边沟边种的向日葵等小油料作物,也统统砍掉。据说,现在整个郊区都动起来了,已割掉庄稼二百多亩。这种作法,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如有的社员说:“麦子再等一个来月就熟了,可是被共产党砍了头,难道你们就不心疼吗?如果说我们社员犯了条例,可是青苗没犯罪呀!为什么办出这种缺德事呢?”

辽宁省清原县、新宾县,正在大张旗鼓地开展拔除社员开荒地青苗运动,每天都从机关、学校抽调上百人,到各大队去拔苗。有些社员看到拔苗,就不下地了。有的人在一边乱骂。有一个老大爷和老伴两人,躺在地里又哭又叫,说:“你们要拔要刨,就是要我的命。”来信人认为,为了保护山林和防止水土流失,制止社员乱开荒是对的,但是,可以到秋后,再将地里的庄稼收归集体,不要现在就把长得好好的青苗砍掉。

推行大队核算、联队核算将生产队的山林收归大队所有

广东普宁县提出要并队,搞大队核算、联队核算。高埔公社还规定,把一九六二年下放给生产队所有的山林、荒地,一律收归联队或大队所有,今后新开荒种果,都由联队或大队组织专业队进行。这些规定下达以后,在基层干部中造成了思想混乱,有人认为六十条是骗人的,现在又要变了。有些社员就乱伐林木。还有些生产队不积极管好老果树,种果树更不积极。生产队不能开闲散地,可是联队又不搞,所以有些地只好让它抛荒。

福建南安县城关社教工作团最近发出指示,山林要全部归大队所有。有两个工作队干部来信表示,山林下放到生产队,虽不利于大规模地发展山林果树,但这是六十条规定的,在中央没有修改政策之前,下面不应随便违反。同时,目前各生产队的果林生产差别很大,统一归大队所有,就会影响社员育果护林的积极性。

将社员自留牲畜和羊只收归集体

新疆拜城县卡尔瓦克公社一社员来信说,一九六一年公布六十条以后,给社员留下一两只羊,五年来,社员舍不得宰吃,象保护眼珠一样地喂养着。可是,现在大队干部却说,私人牲畜太多了不行,要收归集体饲养,并规定每只羊要交一元五角饲养费。今年三月,大队干部又决定,要把社员海门吐尔地的全部牲畜折价归集体。社员对此不满,问是谁改变的政策?

(《群众反映》第四十七期)

有关违反“六十条”的情况

本刊第四十七期登载《有些地方违反“六十条”的规定》一文后,我们根据杨尚昆同志的指示,分别打电话给有关省委办公厅,询问群众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如何处理的。至七月三十一日,各省已先后来电话汇报,说明来信反映的情况大部分属实,有的情况比来信所说的还严重,只有少数地方情况有出入,或者具体情况尚未完全弄清,已派人前去了解。最近几天,我们又收到黑龙江、江西、山东等地群众来信,反映那里也发生了没收自留地、开荒地的情况,经电话询问, 情况也都属实。现将各地汇报的情况摘登如下。

(一)天津市宜兴埠公社组织民兵砍掉开荒地庄稼的事,是公社党委书记刘纯新亲自布置的。六月中旬,刘在一次生产队长会议上说:社员的“小自由”搞得太多了,资本主义太严重了,要消灭资本主义。并宣布:凡属社员非法开的荒地,愿归生产队的,由生产队经管,不愿归队的,一律将农作物砍掉。第二天,公社便组织民兵,到公路两侧,大砍开荒地的庄稼,连砍了五六天。社员对此极为不满,称他们是“破坏队”。当时,有些在附近劳动的解放军和过路的职工,向他们提意见,他们置若罔闻,说:“这是阶级斗争,是消灭资本主义。”六月二十日晚上,朱宗江、吴其贵等四名复员军人,在极端愤慨的情况下,张贴了大字报,向公社党委提出抗议,责问“组织民兵砍社员开荒地的庄稼,是根据哪一条政策”?公社党委见事态发展严重,始令民兵暂停待命。据公社自认,已砍掉庄稼三十多亩。

市委认为:这是破坏党的政策,破坏党与群众关系的非常严重的行为,是国民党作风和流氓恶棍行为在我们内部的反映,实际上是拿着消灭资本主义的招牌胡作非为。已责成区委对这一事件认真进行检查处理,并提交三级干部会讨论。

(二)河南省登封县社员自留地和开荒地较多,县委为了整顿“小自由”,于六月下旬召开全县广播大会,宣布以下几点:(1)自留地的数量,要按“六十条”规定,好地一律收回,换给一般的地。(2)宅基地超过半亩,种了粮食的,要拿出百分之八交公粮。(3)开荒地,每人平均一分以下的,交百分之八公粮,不卖余粮,不计口粮;每人平均一分以上,超过部分种的粮食,全部卖给国家,顶征购任务。(4)整顿“小自由”是两条道路斗争问题,对只搞“小自由”,不参加集体生产的,应进行处理。会后,全县即有二十一个大队、二百一十一个生产队,开始调整自留地;有二十八个大队、二百七十三个生产队,开始收不合理的开荒地。但是,基层干部和社员对此很有意见。以后,地委派杨专员前去处理,才决定暂时不动。

省委意见,该省有些地方荒地开得过多,对社员多开的荒地,目前还是实行谁种谁收,到秋后再行整顿。

(三)辽宁省清原、新宾两县,已拔掉社员和职工的开荒地青苗八百多亩。据说,那里有一个铜矿,职工乱开荒,多次制止无效,所以,县委采取断然措施,决定大面积荒地,粮食顶口粮,小块荒地、树底下零星土地,和二十五度以上的山坡种的庄稼,一律拔掉。今后怎么办,县委正在同铜矿协商。

本溪市南芬镇决定拔社员自留地青苗,是毫无道理的。因为群众种的菜地,既不影响水土保持,又不影响交通,而且种自留地的,多是生活困难户。现在,市委已决定,除赔偿种子外,对这些群众的生活,要给以适当救济。

(四)黑龙江省鹤岗市合兴大队,群众多占自留地一百六十亩,今春生产队将地收归集体,由队上种了庄稼。事后,群众将队上庄稼全部拔光,再种上自己的瓜菜。七月七日,大队长又发动干部,将社员种的东西全部拔光。

鸡西市郊区,有六、七个公社,曾发动三千七百多人,把社员和职工家属的开荒地(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三千二百九十七亩的作物,全部拔掉。其中,以梨树公社最严重,曾发动一千五百多人,拔了一千四百多亩开荒地的作物,一般青苗都已长到四、五寸。

省委办公厅已分别打电话给有关市委书记,要他们妥善处理上述事件,并拟通报全省,以引起其他各地注意。

(五)福建省福清县海口公社后路大队,把社员一百二十亩荒地都没收了。由于土地分散,大部分已归集体管理,有的集体管不了,仍由社员种。此事还没有处理。

莆田县莆坂公社东大大队,社员开荒地情况比较复杂,有四十亩是占的集体土地,一百亩是在集体果树下开的,十五亩是在集体林山上开的,还有二十亩是在集体光山上开的,这些都决定没收了。社员对此有意见,有的不交出,有的半交半不交。现在准备对已收回的荒地,给社员补偿工分。

南安县城关公社将山林收归大队所有的问题,是工作队发动群众讨论的,因为群众意见很多,目前还未具体执行。社员零星果树,已有九个大队收归集体,没收后,给社员一点报酬。此事,群众虽有些意见,但估计问题不大,不准备改变了。

(六)浙江省奉化县松岙公社,是灾区,工作又比较落后,社员毁林开荒种粮现象严重。六月中旬,公社决定,除少数零星开荒地外,全部折价归集体。

另据省委办公厅所编“群众来信”反映,该省青田县吴坑公社,在六月下旬,召集各村党员干部一百余人,实行全社大检查,拔除社员扩种的蔬菜和粮食作物,在五小时内,仅蕃薯一项,就被拔掉八万余株。建德县、缙云县也发生了类似情况。

(七)江西省吉水县富滩公社南团大队,社员的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总共占耕地面积百分之十二点五,公社党委,感到社员种自留地,同集体争劳力、肥料、耕牛的情况比较严重,因此决定,将社员自留地中的熟地全部收归集体,若不同意,即扣口粮,分配征购任务。

(八)广东省普宁县高埔公社推广并队,主要是搞山林。现在已将二百四十四个队,组成三十三个联队,作为经营山林的专业队。生产队过去所种的林木,折价归联队,所折价款到将来树木砍伐时逐年偿还。县、公社都认为,这样作对发展林木生产有利。但是,有些队干部和社员思想不通。县已派工作组去了解,如果只有少数人思想不通,即进行说服,如果多数人有意见,可以不搞。

(九)山东省乳山县唐山公社河口大队,最近没收社员的开荒地,也不补偿种子、工本费。此事,经省委打电话向县委了解,县委说:“情况是有的,但不是没收,是调整。”省委办公厅认为,开荒地已没收了,说“调整”不确切,要县委详细调查后再报。

(十)甘肃省礼县古泉公社没收自留地问题,据省委办公厅了解,只没收了两户社员多分的自留地,而且已给以工分补偿。其他地区未发现类似情况。

(十一)新疆拜城县将社员自留牲畜收归集体问题,据区党委办公厅说,新疆很多地方,每年春夏社员都把自留牲畜交集体饲养,有的是社员出钱,有的是记工分,到农闲时,集体又把牲畜退给社员。他们认为,这不能算是没收社员自留牲畜。

(《群众反映》第五十五期)

部分地区夏荒情况

今年夏收后,部分地区仍有比较严重的夏荒。

一、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省的老灾区,夏荒缺粮人口共二千零四十四万,其中山东七百零四万人,河北五百七十万人,河南六百三十万人,江苏一百四十万人。

当前豫东地区人口外流的情况又有发展。据河南省清车劝阻办公室了解,七月上旬开封专区外流二千八百多人,商丘专区外流二千二百人,分别比六月下旬增加百分之二十三点七和百分之七十九。

二、东北三省都有一些地区发生夏荒,并出现了闹粮、外流、求乞、自杀、盗粮等情况。

辽宁的新民、辽阳、海城、营口、宽甸、凤城等县,有些社、队每天要接待几十名要粮的群众。辽阳、海城有的社员拿着菜刀、绳子到大队去要粮,不给粮就要寻死上吊。宽甸县有的社员声言要卖孩子换粮吃。据新民,凤城、法库、义县、辽阳等县反映,因缺粮而自杀九人,已死五人。新民县流传着“共产党好,共产党好,每天苞米粒都吃不饱,共产主义就这样了”的歌谣。锦西和铁岭有两个社员,因为没有要到粮食,一个打坏生产队队部的玻璃,一个撕毁会计的分粮账单,用镐头打断了生产队长的胳膊。吉林省永吉县口前公社关马山大队第十一生产队有七名妇女,于六月二十二日集体到公社请愿。黑龙江的呼兰县各公社,从四月以来,群众经常三、五成群,到县委、县人委要求解决粮食问题。

据辽宁的沈阳专区和营口、锦州、丹东等六个市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外流一千五百多人,其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成年劳动力。由外地流往新民、桓仁、本溪的每县都有几千人。黑龙江五常县龙凤山公社兴元大队,四月份以来有二十六户一百多人因断粮而外流。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反映,六月下旬以来,到市区讨饭的农民显著增多。香坊区每天发现二、三十人,动力之乡分局每天也有几十人,七月四日一天就有二百八十多人。巴彦县山后公社荣和大队有十一户外出讨饭,有的党员也领着妻子外出乞讨。辽宁有十几个县出现了乞讨现象,每县少者几十户,多者达百余户。新民县四个受灾公社,四月以来有一百三十六户社员外出讨饭,该县五台子公社杏树坨大队,外出讨饭的社员竟有三十六户五十一人之多。

辽宁、吉林两省农村发生盗粮案,都比去年同期上升三倍多。

三、广东、广西、福建等备战区,有些县社夏荒也很严重。

广西钦州县,今年四月份有缺粮户二万二千零四十户,十三万五千九百多人;五月份发展到五万七千多户。全县有一千五百六十二户破产渡荒。患水肿病的,四月份四十八人;六月中旬增加到七百多人,同时出现干瘦病八百多人。问题最严重的是板城公社,该社六月中旬时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口缺粮,破产渡荒的有一千三百多户,生各种疾病的九百多人,逃荒的一百九十人,还有卖儿女的。马山、都安、横县等县也有缺粮、断炊、闹粮等情况。马山县勉圩公社共五百二十户,现在缺粮的就有二百二十户,断炊的二十三户。横县百合区的黄村、洪芦、罗凤等公社,最近常有二十或三十人到公社去要粮、要钱。

福建平潭县的问题更突出、更严重。不久前,四清工作队调查了三个大队:湖南大队三百六十户,断炊的七十二户,接近断炊的三十多户;两屿大队三百九十四户,接近断炊的一百七十八户;东屿大队九十七户,接近断炊的四十多户。有些地方国家供应了粮食,但群众无钱,买不回来。湖南大队第二季度就有一万多斤供应粮买不回来。群众借贷无门,以致工作队进村六天中发生了两起自杀事件。两屿大队有七十三人靠卖血买粮食,有的贫农到城里卖血回来晕倒在路上,有的抽血后卧床不起。不少社员卖掉布票换粮食。

此外,湖南省的江永、汉寿、湘潭、道县、江华、醴陵等县的部分社,队,也发生集体闹粮,外流乞讨和盗粮的情况。汉寿县丰家铺的二十多名社员,六月中旬跑到常德地委社教总团去讨米。

以上问题,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均已注意解决。

(《情况简报》第245号)

关于部分地区在筹集水、电资金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据农业银行四川、陕西、山东、吉林等分行反映,在目前农业生产高潮形势下,地方上办水办电的积极性很高,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有些地方在筹集水电建设资金上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

一、硬性摊派集资任务,社员卖小猪、卖口粮交款。四川省安岳县孔雀公社多种经营开展的比较好,公共积累比较多,专区摊派该社筹集水电建设资金六万余元,县又摊派了二十一万元集资任务,两项合计达二十七万余元,相当于该社一九六四年提留公积金四万三千元的六倍。县里召开筹集资金会议时,该社干部对上述摊派集资的作法提出了意见,县上就采取取消其会议主席团成员资格的办法,强迫接受集资任务。吉林省海龙县义民公社社长在大队长会议上说:“凡参加办电的队,不论家里有什么钱,一律不准动,在信用社的存款也不准支付,都必须用在办电上。”四川省射洪县青岗公社第九大队第五生产队贫下中农代表李德文被摊派到“水轮泵投资”任务九元,卖了一头小猪交纳了投资款,事后又向信用社贷款买小猪;社员何世银卖了六十斤口粮,才完成了六元钱的投资任务。

二、不分受益多少,一律分配筹资任务。山东省泗水县金庄公社向二十四个大队分配社办水利工程投资任务八千七百余元,三角湾大队根本不受益也分配了一千元任务,甚至还给四个不受益的穷队也分派了七百元的投资任务。

三、挪用生产资金,影响当前生产。吉林省海龙县进化公社前进大队的三个生产队,去年收成较好,今年生产资金较多,但由于交纳了四千余元的办电投资,致使今年生产上所需要的氨水、化肥等生产资料无法买回。陕西省三原县大程公社荆中大队惠家生产队领到预购定金一千九百元,由于将八百元(占定金数的百分之四十一)用于打机井,结果国家分配的一千五百斤化肥却无钱购买。

四、挤占社员分配。陕西省三原县陂西公社新兴大队西肖西生产队,因筹措打机井资金过多,挤占了分配款,结果去年年终分配时,只发给社员每人一元钱作为过春节之用;该县大程公社荆中大队的八个生产队竟把去年应分配给社员的七千元全部转作投资,分文没有分配。四川省绵阳县磨家公社向社员分配“柴油机投资”任务三千元,其中有二千四百九十余元是从年终应分配给社员的现金中扣收的,社员不满的说:“一年做到头,这样一扣,那样一减,钱都见不到一个了。”

五、集资名目繁多。四川省绵阳专区有一些县,除了搞水、电建设投资外,还举办了“水费投资”、“柴油机投资”、“官渠堰投资”、“石河堰投资”等等,其中有的项目是专、县布置的,有的是区、社队规定的,还有的是建设单位自行分派的。由于筹资名目繁多,有些生产队已经筹集了一、二次,甚至三次,最后也弄不清楚交的是什么钱,同时也感到自己的资金,自己作不了主,不好安排。

以上问题对巩固集体经济,发展生产是不利的。有关地方党政已引起重视,正在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中国农业银行整理,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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